舞者

最近读完了本小说《舞者》(新版译名是《随巴黎起舞》),非常好看!比想象中好看得多,看到后半段开始,就是每天睡前读一段,很珍惜的读完,倒也不是人物写的多立体饱满,而是非常有灵气,就好像是抓住神态的人物抽象肖像图

但一开始我甚至都没意识到是有原型的,看到一半反应过来,于是想了解一下完整的人物简史
大致查了一下,Rudolf Nureyev,1938年生,出身贫困,小时候和妈妈以及三个姐姐一起长大,母亲偶然得了一张芭蕾舞演出票,他随母亲去看了之后喜欢上舞蹈,和女老师学了一阵。他爸爸打仗回来了,坚决反对,然后他偷偷摸摸半夜接着跑出去学
老师觉得她很有天赋,希望他能去更厉害的地方学舞,他后来去了列宁格勒,毕业之后到了基洛夫芭蕾舞团(应该就是后来著名的马林斯基芭蕾舞团)并成为基洛夫芭蕾舞团首席男演员。1961年去巴黎演出的时候叛逃巴黎,后来一路风生水起,名利双收,被认为是确立了男演员在芭蕾舞剧中的重要地位,是超级大佬,同时一生和无数男、女发生过关系,最后因艾滋病去世。

我行动力超群!不仅在周末看完了一部讲他的纪录片,还看完了一部拉尔夫费因斯(啊,伏地魔大人)导演并出演了的讲他故事的《白乌鸦》,以及看完了他和Margot Fonteyn的《天鹅湖》

看完纪录片,对这个人物更有一些实感,总体来说是一个非常自我的人,爱自由,随心所欲,还精神头和体力都超级好,应该是女人缘很好。同时,艺术上非常有追求,是真心爱跳舞爱舞台,而且对观众有巨大的吸引力
我小时候应该是对这款人物兴趣不大的,因为我小时候总体来说是一个非常单调,保守,非黑即白的小孩,但是现在确实觉得很有意思啊!虽然某种程度上符合“艺术家”的刻板印象,但是他吸引我的点在于,他不是很“男的”,起码。。。没有交一堆小女朋友,任何一个男的,只要后面找了小女朋友,再生个娃,娇妻稚子,啊!我就觉得完全不行!

尤其是纪录片里稍微提到的他和Margot Fonteyn的那段故事,我觉得颇为传奇
Margot Fonteyn,1919年生,是英国最有名的芭蕾舞演员,60年代初,因为她帮助她外交官丈夫参与了巴拿马政变被捕,虽然被英国斡旋之后搞回来,但是事业可能也就这样了,准备退休。那时候Rudolf Nureyev刚刚叛逃不久,他一直想要和Margot Fonteyn跳(基本上就是,啊,我从小就看你跳舞),Margot Fonteyn觉得,这人比自己小19岁,完全就是后辈,也不是很愿意。但也总想说那客气一下,总之俩人就跳了一次。结果彼此都发现非常非常合拍,就此合作下去,合作了17年,合作场次也非常非常多。总之,她一直跳到1979年,跳到60岁高龄(kimi说30~35 岁是绝大多数女演员离开“主要角色舞台”的集中年龄段)

顺便,她要支付她老公的医疗费,因为她老公被人打伤了,瘫痪在床(而据说是出轨,被人家的老公打伤了),基本积蓄耗尽,后来她得了癌症,Rudolf Nureyev也为她支付了相当多的医疗费

我觉得这段关系很迷人的地方在于复杂和丰富。首先,这并不是一段艺术家和缪斯的关系(啊!我讨厌这种关系),而可以说是互相成就。其次,他俩不管在肉体上有没有发生过什么,但肯定在同一时间都各自还有其他肉体关系,所以,并不是什么排他的传统“神仙眷侣”。于此同时,他们又应该是心灵相通,因为两个人台下的关系也非常密切。而俩人跳了那么多舞,那么多情意绵绵的舞,那么多身体互动的舞,也一定会有精神上的好朋友之外的东西,又有这么大的年龄差,可能彼此之间还是姐姐/弟弟、母亲/儿子、既有情欲又有一些神圣而纯洁的部分,总之,就很有意思!

我去看了他俩的《天鹅湖》,好看的,我觉得俩人之间的气韵流动,非常好看!颇有一些心得,但是关于芭蕾舞本身的我的心得体会准备过两天来写!

某种审美偏好

去看《天鹅湖》的时候有种两个印象很深的地方:
1)主角和群演
这出戏里面,头鹅/陌生人,显然是最主角的出彩角色,是绝对的主角,而其他鹅和舞会上的来客,都是群演,但是演头鹅/陌生人的演员,在不跳主角的时候就去跳群舞了,当然可以说剧组要人员精简,节约成本,但是我还是觉得,演员在已经演了绝对的主角之后,仍然可以跑龙套,跳群舞,是一件非常符合我的审美偏好的事情
因为群舞和主角且不要说具体演出的舞台感受会不一样,我想群演感受到的观众反馈和主角感受到的观众反馈也是不一样的,所以我会觉得这样的舞台安排和这样的演员,都会更懂观众更懂戏,说不定也会更尊重同行
说起来,音乐剧里面也有这种情况,剧院魅影里面轮替小C,因为是轮替,不是替补,所以也算是有固定场次的主角,但是她也在并非轮替小C的时候会去跳群舞
顺便,有一些演员非常厉害,swing,翻译是超级替补,就是一个人能演数个角色(有时候是一部剧里所有同性别的配角人物),随时能上,可以替代任何角色,所以他们要熟悉包括所有这些角色的动作、台词、舞蹈位置,还有所有上下场路线和换装等等,我觉得真的很厉害啊!!

2)各种各样的群演
舞台上的群演,尤其是鹅和舞会上的女宾,因为穿得比较少/比较贴身材,就能很明显看出体型差异,有的人胖有的瘦,当然胖也胖不到哪里去,但确实差异还是挺大的,以及还有各种肤色,另外有时候鹅们虽然在跳一样的动作,也不能说很齐刷刷
这也蛮符合我的审美偏好的,而看到各种格外齐刷刷的,不仅动作齐刷刷,连长相体型恨不得都齐刷刷的舞台,我只能说。。。我有点害怕
不仅会令我觉得,“一个人削去所有的个性削掉所有的区别于他人的特征,成为更宏伟的东西的一颗元素”。。。而且整齐所要付出的努力/不断被纠正是巨大的,80%的整齐度可能花个80%的努力,95%的整齐度可能就要160%的努力了,而99%的整齐度,说不定就要800%的努力。。。所以看到非常齐刷刷的场面我还会觉得其中蕴藏着一种毫无必要的残忍和毫无意义的对人的消耗。。。也令我害怕
但是小红书上有人不喜欢多元化这一点,有人直接嫌弃身材不统一,不如俄罗斯芭蕾筛选出来的美,有人客气一点,说“可能我还是集体操思维”,还是喜欢更整齐的
怎么说呢,我觉得喜欢特别整齐的,还是去看张艺谋吧。。。不过又要鹅剧(鹅剧所包含的思想/剧情)又要大家齐刷刷,则是不可能的,能生长出这样的鹅的土壤,必然是不能长出张艺谋的。。。所以其实审美偏好背后也是一整套价值观呢。。。而且吧,也不可能有什么中学为体西学为用,体和用就是同一个硬币的两面,是互为表里的。。。

二刷三刷四刷《天鹅湖》

27号看完就很喜欢《天鹅湖》,想要再刷一次。因为觉得James Lovell的王子就已经让我非常喜欢,并不想尝试新王子,那就准备挑他的场次,犹豫继续去看Harrison Dowzell还是换一只鹅,看各种宣传里面Jackson Fisch非常可爱,这次海报的鹅也是他,不知道看起来如此软萌的男生,演头鹅在台上会有什么样的感觉,那就决定去看一看
所以,周六下午,继续看鹅,啊!!!真的不错!!!
我觉得他和Harrison Dowzell是两种截然不同的风格,搭配同一个王子火花也很不同
总之,周六中午又买票现场又看了一场《天鹅湖》
然后晚上在家看了一遍2019年的官摄,今天下午窝在沙发上看了一遍96年原卡官摄。。。
也就是说,本周,我用了五天看了四场鹅!!!

我要讲一下这个《天鹅湖》的故事,大致就是王子被他妈严厉对待,精神状态本来就一般性,好容易放飞自我交了非常活泼但不合适的女朋友,被妈妈嫌弃。他跑去酒吧买醉,看到女朋友不理她,结束的时候还收了母亲私人秘书的钱,可见被母亲的私人秘书买通。王子受到很大刺激,觉得没人爱自己,跑到湖边想要自杀,跌跌撞撞里,看到一只领头的大鹅,他和大鹅有一些互动,然后又来了一群鹅攻击他,头鹅救下他,俩人共舞,王子快乐得不得了,醒过来也不想着自杀了,整个人为之一振。在皇家舞会上,来了一个神似头鹅的陌生人(通常都是头鹅的演员),在舞会上撩遍男女嘉宾,风情得一塌糊涂,但就是不理睬王子,最后和王子稍微跳了一段舞,王子想要摸他,陌生人立刻暴揍了王子,继续去王子他妈跳舞以及这个那个,王子就错乱之下拿了侍卫的枪,混乱之际枪被夺下。王子进了疯人院,女王来看他,他继续求女王抱抱,女王再次拒绝了他,女王离开之后,床底下、房子四周出来很多大鹅,要来攻击他,但明显这已经是王子的幻觉了,毕竟病房不可能有鹅嘛。然后头鹅出现,头鹅一身伤,但是努力保护王子,用翅膀抚慰王子,最后寡不敌众,王子和头鹅都死了,女王进来,发现王子死了,第一次抱起王子,前景是女王抱着王子,背景里则是王子在头鹅怀里,全剧终

我把这个故事讲给shu听,shu说真是一个悲惨的故事啊,结果杨小恒说,这就说明抱抱很重要!!你不能拒绝抱我!!随时都要抱抱!!好的吧。。。

从这个故事里可以看出来,鹅无定势,这是不同人能作不同诠释的角色。总体来说有两个方向:1)鹅完全是王子理想的自我,自由,有力量,从不渴求;2)鹅是王子幻想的可以保护自己的人,温情,内心柔软。绝大部分鹅都是根据舞者的理解调配两者的比例。有的鹅偏1)有的鹅偏2),而陌生人是真有此人还是王子本身的心魔我觉得也是不同的考虑。
而,王子大部分都是惨惨的,但是惨惨的和惨惨的也不一样,是向外求,要抱抱求而不得,随便一点温暖都可以勾走,还是就是自厌,自己的对自己不满意?是相对来说较为清醒的想不如死了算了,还是彻彻底底的疯掉了?这也是不同王子的演员的会做的不同诠释。

由于这出戏是一个可以容纳各种想法的戏,有非常饱满的情绪变化,所以王子和鹅只要有自己的逻辑,都可以立得住都会有说服力。王子和王子不一样,鹅和鹅也不一样,而同一个王子和不同的鹅,不同的王子和同一个鹅,都会不同的火花,所以,真的,都很好看!

说回周六中午,我去现场看了James Lovell的王子,Jackson Fisch的头鹅,就比27号首演的Harrison Dowzell得头鹅要温情非常多。我觉得Harrison Dowzell的鹅是无情的,王子只能追逐,但是两个人又非常默契,作为观众的我又明显觉得他们是一体的,要不是这样,我觉得我也不能那天晚上第一次看明白这个故事,整个逻辑特别顺畅。特别是舞会那场,Harrison Dowzell的陌生人和王子眼神跨过所有人每次都对在一起,非常默契非常妙,所以27号这个版本的震动在于我觉得王子他理想的自我已经很完整了,他只要再努力一下,再挣扎一下,他能好的,拯救他的会是他自己(幻想出来的鹅),但是他还是挣扎不出来,最后死了

而Jackson Fisch则是温和,湖边相遇那场,他的攻击性就不是很强,舞会也以魅惑为主。最后一幕,就是鹅从床底下出来,头鹅护住王子那一段,他演得非常非常感人,头鹅那么勇敢那么想要护住王子,小翅膀的蹭蹭那么温柔那么小心,看得我差点眼睛一酸,王子想要有个人来爱他,也终于有人(鹅)来爱他,最后他和鹅做的做了几个镜像的舞蹈动作,不长,但非常感人,我会觉得,天啊,这样的鹅谁扛得住啊?!其实他和James Lovell这一组没有之前James Lovell和Harrison Dowzell那一组默契,两个人没有那么一体,有的地方有点对不上,但更缠绵一点,他部分时候承担了“幻想出来的爱人”这种角色,也是一种诠释

James Lovell的王子演得非常细腻,有很多细腻的小动作,逻辑也很连贯,我很喜欢!而且我觉得他是一个精神状态还可以的王子,在剧里的精神状况可以说是每况愈下型的,有一个递进的过程。当然王子的精神状态肯定不怎么样,但是他在不怎么样里还算可以的,而且舞台上很吸睛。作为观众,我眼神就是会跟着他走,而头鹅因为造型因为舞台设计天然会就吸睛,王子能和头鹅平衡,我觉得不容易,所以这两场的王子和鹅总体来说比较平衡

总之,这两场看得我非常满意!!

周六晚上看了19年的官摄,王子是Liam Mower,他是《Billy Elliot》首演版的billy,啊,《Billy Elliot》和《天鹅湖》真是难解难分的缘分啊。。。头鹅是William Bozier,这一版王子确实更吸睛!我觉得这一组也是温情派的鹅,但是舞会一场两个人则非常花火四射,Liam Mower自带一种愁愁的气质,他的精神状况是那种愁愁的精神不太好,还挺喜欢这个版本的

周日下午再次看了原卡!上次看得困死了的版本,这次看当然是不困的,神采奕奕。原卡毫无疑问是好的,但是我觉得也很难说就是最好的,是后来者所有人都在模仿他们,并不是的。(虽然原卡很好,但后来人各有千秋,我觉得正这是一部戏很棒的地方)。因为,首先原卡的鹅是Adam Cooper,妈呀,这个鹅太太太太太太太美了,力量轻盈准确,美得非人类一样,所以一出来就是焦点,舞台其实会有一点点失衡,我甚至觉得就是因为我先看的的这个版本,所以我根本没看懂。因为只要Adam Cooper在台上,真的很难去关注到王子,根本没想过这个故事是一个王子眼中的世界。另外就是这个王子,王子是Scott Ambler演的,他演得非常投入,但是他的版本我觉得精神问题太严重了一点,会让我觉得这王子是不是天生精神就有点问题啊,以至于并不是描摹了“我们每个人”都可能碰到的问题,而是一个“他”的问题,共鸣反而会比较少一点
而且原卡的录像我觉得有点问题,角度啊灯光啊什么的有点太老式了,我不是特别喜欢。。。一般来说,我经常会觉得原卡最好,或者老版就比较好,但是就《天鹅湖》而言,倒还这真不是,确实是各有美好之处!

怎么说呢,在本周之前,我完全没想到,我居然会看鹅看的如此如醉,我真的很喜欢这部戏,我觉得这是一部情绪非常浓烈,而且是一部能承载各种各样演绎的戏,喜欢!如果有机会还会想再去看的!以及,似乎还有个12年版的官摄,似乎也还可以看一下?
总之,能在现场看到这样两场《天鹅湖》,真的很快乐,啊!!

马修伯恩版《天鹅湖》

昨天看了上海场的首演,啊啊啊啊啊,太好看了!!!!
这戏我之前看过官摄,一方面舞剧我完全不懂,一方面冬天窝在开了电热毯的床上看的,所以看得有点困,不仅有点困,还时不时觉得,嘿,你们怎么老不唱啊
这次来看到剧院的公众号说头鹅是12-13年在西区演过《Billy Elliot》的,顿时我来了精神,《Billy Elliot》有一场里面用到了一点天鹅湖的元素,非常非常美,有一种令人瞬间起一身鸡皮疙瘩的美,这位小时候演过Billy,长大了演头鹅,我就很想去看一下了!!

这次演出总共有四个王子+四个头鹅,下午剧院微博出卡司,我昨天下午刷到首场卡司就是演过billy的这位,立刻马上打开闲鱼,行云流水收了一张10排25座的票,然后快乐的刷附近有啥吃的
下班,地铁,吃了一锅颇为好味的铜锅米线,然后慢悠悠晃到文化广场
真的,看演出还就是要坐得近啊!
这个位置完全能看到演员头上的汗珠甩出来,看表情就更不用说了,非常清楚,花钱使人快乐!

有人repo说,这个剧感觉剧大于舞,TA觉得不太灵,TA更想看精湛的舞技想看芭蕾炫技,然后很遗憾这版没什么这类东西,啊!我觉得“剧大于舞”说得太对了!虽然我和这位观众的追求完全不同,因为这就是我最最最喜欢本剧之处,我为什么要看人舞来舞去呢?我为什么要看人把自己拗出起奇奇怪怪的造型呢,我要看的是一个用舞蹈作为语言讲的故事,用舞蹈传递的一些仅能用舞蹈传递的情绪和想法
看完这台戏,我觉得他们完完全全做到了,信息量很大,而且完全通过舞蹈通过肢体语言通过表情把这些信息传递给了坐在台下的我们,甚至令我觉得在想到传递的这些信息里面,舞蹈是唯一可行的语言,不仅不必开口甚至无法开口
居然第一次理解了我们古代人所谓“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永歌之,永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舞蹈确实是情绪很浓的语言,确实是歌之不足的强化升级版

这一场的王子是James Lovell,头鹅是Harrison Dowzell,本来是冲着演过billy的Harrison Dowzell买的票,根本没想过王子是谁以及会不会好看这一茬,结果王子非常非常好,演得非常细腻,很感人,湖边初见大鹅们的后的一段独舞,把前面的郁闷压抑别扭一扫而空,他演出来那种快乐,欢欣,喜悦,完全能感受到王子此刻觉得世界仿佛都变得可爱了,James Lovell把这些情绪的演进和绽放都太美了
头鹅当然也很好,看照片很硬,但实际在舞台上看是身子又轻又有肉的那款,是有力量的,但不是很重很硬很冷的力量,而是更偏暖一点

这一组王子和头鹅让我仿佛第一次看懂了这台剧,自然而然就有了很多理解!虽然也不知道理解得对不对就是了。。。
首先,俩人非常默契,但一点都不暧昧,让我一下子看出来,这鹅和这人实际上是一体的,头鹅是王子理想自我的投射,是一个自由有力强大游刃有余版本的自己,而不是真有此鹅
这一组搭配就我的感觉而言,头鹅实际上是无情的,他并不是王子温暖的救赎,他们并不是能看见彼此洞察彼此,而是王子在追逐且也只能追逐,王子充满了“请看见我”的渴望,而头鹅并不需要王子,他自己已经是完满的状态。他虽然在湖边保护过王子,但是这种保护,就好像是哈利波特在湖边自己放出的守护神咒,而他当时以为是他爹在暗中护佑他。。。但是哈利同学他后来知道了自己的力量,但是王子没有,他没有看到自己的力量,依然去追逐幻象
我甚至在想,如果头鹅演得太有情,俩人有真的理解式的互动和理解式的保护,就会很怪,整个故事就会变成“弱弱小王子和一只始乱终弃的鹅的故事”,可能也不是不可以。。。但确实没有目前这个版本有意思

说起来,最后一场,头鹅从床下钻出来,王子和他共舞,啊,令人震颤,我在小红书上看有人去SD,和James Lovell说她看哭了,James Lovell说他也哭了,她说她最后一幕都能看到他身体在发抖,啊!虽然我没有看到王子哭,但确实能感受到快结尾的时候整个气场、氛围和情绪都非常浓郁。。。(顺便,哭哭就是很好看啊,JR哭哭也很好看啊,即使我没看到眼泪本身,哭哭和不哭哭可能就是不太一样)
说起来,我边上的姑娘也看哭了(而且感觉不是我小红书刷的那位,因为她最后是在拍谢幕的视频,而小红书的姑娘贴了几张高清谢幕的照片),那可以充分说明该时剧场,看哭的观众至少有俩

看好戏,在好位置看戏,真的真的真的使人快乐啊!
说起来,这台戏还蛮上头的,我觉得对我来说,上不上头就是可以预测的大概,情绪冲突更剧烈的,内心更挣扎的,更不明确的,更复杂微妙的东西我就比较上头,啊!喜欢这版《天鹅湖》!喜欢这组王子和头鹅!

月明如水,夜色新凉

今天中午和同事去吃了新开的烧腊店,好吃!!烧鸭和脆皮烧肉都好好吃,尤其是在我自己吃了这么多天寡淡的食物之后,烧肉酥脆的油渣一般的肉皮在口腔里绽放的时候,觉得,啊,要飞升了
然后整个人就特别开心,看啥都顺眼,而且和同事说,我们去买咖啡吧!
就是,吃得开心之后就会想要更开心,所以想要买咖啡,如果没吃好呢,并不会想买点什么补一补安慰一下,而是就觉得随便吧,回办公室冲一杯速溶算了
总体来说,就是一个破罐子破摔的人,我觉得人类都是这样的吧,在好的环境里在好的条件下,才会想搞得更好

这两天在拉巴赫,巴赫使人平静,而且很不容易厌倦,就是可以一直一直拉下去
下载了《may it be》的曲谱,摸索着拉了几次,也没拉得多好,就已经觉得没啥大意思,试了一下其他的流行曲目,也是这样,觉得确实太简单了,并不是说拉起来技术本身简单,而是音乐内容感觉很不丰富,信息量很低的感觉,很容易就觉得没劲了。。。虽然我也不太懂,其实大家都是一些音符嘛,而且也不见得巴赫的音符就比流行曲目就更多,所以,到底音乐内容是什么呢?信息又是什么呢?

这两周很累的时候在听肖邦的夜曲,no.8(Op.27之二),开头很温柔,居然会想到《玉簪记》里面陈妙常唱“粉墙花影自重重,帘卷残荷水殿风。抱琴弹向月明中,香袅金猊动。(白)我妙常,连日冗冗俗事,未曾整理冰弦。今夜月明如水,夜色新凉,不免弹潇湘水云一曲,稍寄幽情。”
正是“月明如水,夜色新凉”!而且这夜曲的中段也怀着一些没头没脑的期待和没着没落的幽情,非常喜欢
累的时候好像还是这些钢琴曲更能给我安慰

准确

读完了《Fire and Hemlock》,虽然有心理预期,但还是如很多评论想要感叹的,啊!这个结尾到底是什么意思啊?!我觉得没完全看懂,跑去reddit上翻,在评论里找到了一篇解析文,总算捋明白了之后,觉得如果不考虑第一眼看不太懂的话,这个结尾其实还不错诶!这篇解析文很好笑,她说“I took to Google. Perchance Wikipedia could explain. It turns out “Fire and Hemlock ending“ is a top search term.Apparently, in the two decades since it was first published, I am not the first reader to seek clarification.Well, I am here to assure all future seekers that DWJ knew exactly what she was doing. Every word in the finale had significance. I have solved the ending of Fire and Hemlock.You are welcome.”写得真好,我确实收获良多!

啊!!这本书实在太太太太好了,非常喜欢!最近几个晚上在读的时候,都舍不得读完,在被子里读一段,然后缓一缓,觉得有这样一本书陪伴的夜晚,在书里的氛围的笼罩之下,真是无比美妙
如果完全剥开魔法和各种各样典故的外壳,这本书讲的就是一个离婚家庭的小女孩成长的故事,这位老阿姨(我算了一下这时候DWJ应该是51岁)实在是太记得一个小女孩是怎么样的感受了,而且她用一种非常成人的尊重和体谅来描绘,那种的准确并不是靠形容词和比喻,而是靠情景设置和动作语言,她写小女孩的局促和尴尬,写情窦初开,写自我意识的萌发,她对孩子感受抓得之准确,时不时让我觉得,天啊!世界各地的小女孩原来都一样啊!!
你以为是孤独的成长,有人记得,有人不仅记得还写下来了,不仅写下来了,还用的是一种充满正视的目光,既没有矫饰也没有自怜也没有自嘲,更没有浪漫化,真的很感人

里面有很多部分写得美得惊人,除了之前提到的她怎么演怎么对的舞台剧,还有她妈把她赶到她爸那边去,她爸根本没有想要和她生活在一起,她在徘徊,看到tom的车,tom带她去看他们四重奏排练那一段,还有游乐场那一段,以及fiona说她知道tom那一段,都非常美
而且有很多很微妙的描写,tom对polly是成年人对孩子的塑造,这种塑造固然背后有一些不得不的原因,可是能够完全看出来成人想要控制一个孩子,实在太容易了。但是呢,tom也有一些克制和爱,会让人持续觉得,是爱么?多少有一点吧?这种不健康的CP也确实很好磕,很上头,而DWJ写得又好,啊!好磕!我觉得她比罗琳阿姨写CP荡漾多了!!
很多场景既可以解释为爱也可以解释为利用,而两者可能同时存在,“The truth between two people always cuts both ways”,但在这些模糊的描写里我觉得也有一种准确性,就是模糊是因为事物本身就是模糊的,而DWJ则是准确的勾画了这种模糊本身
其中游乐场的一段,是15岁的polly明确的喜欢上tom,但是tom似乎推开了她,而那一段心理描写完完全全复刻我自己十五六岁时候对比我更大的男生的迷恋,准确到简直我想要尖叫的地步

我开始不太理解什么叫做失去才是得到,尾声有一段polly说,“For you, the only way to behave well was to behave badly. For me, the only way to win was to lose. ”但我看了后记,她想要写一个女英雄的故事,一个并非放置在男英雄位置上的女英雄,所以我隐约觉得,我们女的,成长的第一步,就是丢掉被塑造的那部分东西,我们不是被塑造成的“谁的人”。。。诚实面对自我,诚实的面对记忆,在书的开头,DWJ就写过“real life trumps made-up things every time”

与此同时,我们女英雄并不是要拯救别人让别人然后加以自己的意志,不是那种,要么你说服我要么我说服你,要么我是你的人要么你是我的人。而是,最终的目的是我们能分别作出忠于自己内心的决定,我有我的向往(虽然可能这个向往的是与你交往),但我并不强加于你,我并不希望试图影响你或试图改变你的想法。我记得我看过一篇SSHG的同人,里面也有一段是SS已经买了一条非常精美她一定会喜欢的项链(大概是吧,我不是很精确的记得了),但恰逢在敏敏做一个关键决定(留下或者去澳洲)的时刻,所以他特地没有拿出来,因为他不想以此影响她真正的决定,我觉得这种爱情观特别女作者或者说特别女

说起来polly最后如何看清这种成年人的利用,如何面对这种利用,我觉得polly说出“……the way you used me. You took me over as a child to save your own skin.……Now you know how I felt,Taste of your own medicine. We’ve nothing in common anyway, and I’ve got a career to come too.”作为一本80年代的书,我觉得还是挺振聋发聩的。顺便,tom也非常诚实,“All right. I did use you. I admit, All I can say is that I did my best… not to hurt you… though there was probably no way not to……”我喜欢这种较为坦荡的表达

这本书还有很多很妙的地方,除了很多人说的,这简直是写给古典文学/各类民间传说/各类神话的情书,有各种映射各种隐喻,仿佛是个万花筒,稍微一变换就是一个新角度之外,DWJ还以四个乐章划分整本书,最后一章是“急板”,确实整个故事节奏骤然加快,真的有一种透不过气的感觉,所以整本书在节奏上也非常精彩!
啊,喜欢!

我在reddit上看有人说她第一次读这本书的时候20出头,现在已经60岁了,重新在读,仍然觉得是自己最喜欢的书,还有人在读了7遍之后和人讨论那个令人迷惑的结尾,很多人非常非常喜欢这本书,当然也有人觉得完全不行,总体来说是一本评价很两极分化的书,而我,毫无疑问,是站在非常喜欢的那一头!
一方面可能重读一次,一方面也准备继续找一些DWJ的书来读了!!

不健康

昨天一家三口去看了舞台剧《千与千寻》,不错!是个好舞台剧,认真饱满!看到最后一幕,千寻想起来白龙的名字,白龙和她告别什么的,我几乎眼眶一湿。但是吧,这台剧,确实是一台非常健康向上没有任何灰度的剧,由于这么健康向上,我就没有很上头,应该没什么人会对蔬菜、粗粮、鸡胸肉上头吧,只有不健康的东西会让人成瘾
最喜欢无脸男了,真是一个寂寞的角色啊,相对来说比较不黑白分明

说起来,我觉得千寻和白龙,人类和非人类的美少年,最大的区别就是,白龙他非常直!非常挺拔!身形很美,千寻就比较驼背。。。所以,再次得出一个得出过很多次的结论,美人儿,就是要直
又说起来,名字真的很重要,魔法里面反反复复,都是要“夺走真名”“找回真名”,但是呢,如果一个人根本就不喜欢自己的名字怎么办?是否可以某种程度说明,该人也就不太喜欢自己?总之,比如我。。。我就不喜欢我的名字
又又说起来,白龙这款美少年,就是乍一眼看上去不知道是男生还是女生的美少年,我觉得非常东亚,是一种东亚特有的审美偏好

这种审美偏好,我觉得是一种减法,并不是说白龙像女的,而是白龙把男性的特征减掉了,可以说是一股清澈的河水什么的,无固定的形态而变化莫测(当然他本身就是河神,就是特别配)。而女的呢,在传统审美偏好里,就还要把女的特征也剪掉,然后减来减去就很薄,变成一种特别容易逝去的东西,不大结实的那种,比如说林黛玉。。。我总觉得,这种审美里面大家。。。都颇为不健康啊,因为我不觉得要尽量弱化肉身的存在是什么很健康的审美。。。
同时,这种审美里面,是没有成熟男性和成熟女性的位置,只有少年和老头,同样都仙气飘飘,而女的,还更少一点,只有少女
当然,也可以说,我们东亚人的审美是倾向于是把能量收敛进体内,是有内力的,看起来是弱不禁风的老头,衣角轻轻一带,一个大汉就哐当倒下去,只有傻乎乎的希腊众神才傻乎乎的长肌肉。。。
说起来,我更年轻的时候也一度颇为着迷这一款东亚式的不健康的审美,但是!我现在可能换审美路线了,这款不健康已经被我抛弃了,可能换了其他不健康的审美路线了。。。

《Fire and Hemlock》

最近沉迷在《Fire and Hemlock》里,看到现在而言,我觉得这本书就是我的菜啊!
这本书的资料超级少,我基本上就靠和kimi讨论,但是kimi时不时又不太靠谱,会言之凿凿给出一些错误信息,但有时候又觉得他的一些非常具体的细节分析真的还蛮有启发的。。。但是我现在很怀疑他的启发究竟有没有启发对啊?

这本书,从宏观来说,kimi说,在Diana Wynne Jones的全部作品中,《Fire and Hemlock》被视为“最复杂、最成人向、也最难归类”的一部,其独特之处可概括为以下七点:

  1. 结构实验:非线性“记忆迷宫”(这个部分我没有特别的兴趣;)
  2. 体裁跨界:YA 外壳 + 哥特传奇 + 成人浪漫,官方把它标为青少年小说,内容却涉及成年男女的暧昧、死亡契约、性暗示与伦理困境,因此常被评论者称为“披着 YA 外衣的成人哥特罗曼司”(啊!我超喜欢)
  3. 互文密度最高。书中显性引用或化用《Tam Lin》等三十余种文本,形成一张“让读者边读边解码”的网。DWJ 其它作品鲜有如此“学术级”的文献狂欢 。(这个部分有的时候很好笑,有的时候让我有点不太搞得明白,经常要摸索一下)
  4. 魔法规则最“冷酷”。精灵/魔法不是可学习的技能,而是冷酷的等价交换与文字契约——“说出的故事即债务”(这个部分我觉得非常有意思,就是故事和生命/现实生活的交错的关系)
  5. 主角关系“倒置”。传统 YA 是“少年救大人”或“大人救少年”;本书却是 10 岁女孩与成年男子建立“柏拉图-暧昧-共谋”的长期情感,且男子才是待救者。DWJ 后来承认,这种设定在当时 YA 市场极其罕见,也最具争议 。(这个部分并不很健康,虽然DWJ已经写得很小心了,而且豆瓣唯二的之一也提到“冷漠家庭和manipulative relationship残酷和真实让人喘不过气,Polly和Tom的关系controversial无限接近真实(underage警告)。”)
  6. 作者个人情感最深。DWJ 多次把本书列为“最费劲也最心疼”的作品。她称若可重写,“会把句子再磨亮一点”,足见其投入程度之深。
  7. 学术关注最多。在 DWJ 研究中,《Fire and Hemlock》是被硕士/博士论文引用次数最高的单本,关键词包括“女性成长仪式”“元叙事”“精灵绑架的现代重写”等,而其它作品多被放在系列框架内讨论 。(这个部分我不太懂,但是我觉得确实很有意思)
    简言之,这本书是 DWJ 的“结构野心 + 情感极限 + 学术彩蛋”三合一的顶点之作:她把所有擅长的技巧推到最极端,也把自己最私人的恐惧与希望投了进去,因而在她的整体创作谱系中独占一格。

啊!!我想说:哥特罗曼司,我喜欢,我觉得哥特罗曼司是一种特别上头的东西,不论斯赫同人还是剧院魅影,都是哥特罗曼司啊!而且我觉得,健康的甜甜的恋爱令人荡漾,令人快乐,比如说《傲慢与偏见》,还很令人向往!但是不健康的哥特罗曼司,它上头啊!

里面有很多部分真的写的很细腻,除了主线之外,Polly和母亲的关系,和同学的关系,都非常传神
有的地方又写得特别美,我昨天看到一段她写的Polly在学校戏剧节演一个舞台剧,第一次演出同学们和她都各种出差错,到了第二场演出的时候,非常非常顺畅,所有人都是如有神助,这一场描写得特别妙,一方面那种顺畅是因为第一场的演出事故让大家都好好准备了,一方面那一场其实就是有魔法影响,几乎就是魔法显现,但是没有一词描述有外力的魔法
那种怎么演怎么对,仿佛“对”到了令人战栗的地步,“……she was part of a transparent charmed pattern in which everything had to go in the one right way because that was the only way it could go.…”真的,整段特别特别有身临其境的感觉

我觉得这本书另一个很妙的地方就在于,魔法似乎并没有切实存在,没有说谁谁谁发出咒语,但又无处不在,我和kimi讨论,它说这本书里“魔法是一种“叙事重力”——一旦故事被说出口,世界就必须按那个形状塌陷。但每一次“讲故事”都在暗地里改写现实。魔法像空气一样被呼吸,是感官记忆”

目前看到45%,等我慢慢看完!好高兴能看到这样的书啊!

和kimi聊《长腿叔叔》

我和kimi在聊《Fire and Hemlock》,kimi提到,“Tom 在 Polly 10 岁时就与她建立秘密通信,后期赠书暗藏线索,这种“养成式”拯救关系让部分读者不适”,我说,啊?!意思是和《长腿叔叔》差不多么?!
TA说,不是的,表面上都是“年长男性暗中影响少女成长”的框架,但《Fire and Hemlock》和《长腿叔叔》在权力结构、情感走向、作者意图上几乎是“镜像对立”的。kimi还做了进一步的解释,我看的很高兴,因为我比较讨厌《长腿叔叔》

于是我就接着问说,有什么对《长腿叔叔》的批评么?TA举了一些例子,最后的结论是“《长腿叔叔》的“甜”是糖衣,内核其实是“制度化的慈善如何被女孩反杀”——只是被后来的改编不断稀释了。”我问说,这是什么意思?具体是指什么?
kimi说,19-20 世纪初一整套“孤儿院—慈善家—社会改良”体系,把女孩从贫民窟“收容”进来,目的是让她们成为“体面公民”,但过程是高度规训化的(统一作息、统一服装、统一思想)。慈善家(如长腿叔叔)出钱,却通过“匿名”与“书信审查”把受惠者继续置于单向凝视:你写信汇报生活,我点头或摇头。这套机制表面温情,实质是把贫困女性“再编码”为中产阶级道德样本。朱迪在信里完成三步操作,最终让制度为她所用。结果是原本设计来“塑造温顺女性”的慈善机器,反而被朱迪拆解成她攀升社会阶梯的跳板;她不仅没有成为制度想要的那种“温顺样本”,反而利用制度漏洞完成了自我赋权。这就是“制度化的慈善如何被女孩反杀”。

这!我完全不同意啊,我就和kimi说,我觉得好像也没有吧,感觉上“她拿到大学学位后主动提出还钱,把“受助者”身份扭转为“独立债务人”,切断慈善家对她的终身支配权。”,还是在塑造她有自强自立的精神什么的,还是一种美好品德的塑造吧,我觉得她并没有有意识的利用这种东西,使之成为自己的跳板。
kimi表扬我,说:你抓住了一个关键点:“自我赋权”到底是一种有意识的策略,还是事后被评论者追认的叙事效果?文本层面,朱迪确实没有哪封信写“我要利用慈善制度”。她的每一步——争取奖学金、半工半读、提出还钱——都被作者包装成“自强不息的好女孩”美德。这就是为什么 100 年来它被当成励志故事读。叙事层面的“结构性反杀”,批评者(尤其是朱江那篇论文和 Alkalay-Gut 的研究)强调的是:制度逻辑 vs. 叙事结果——制度要求“受助者温顺感恩”,但文本最终呈现的是:朱迪不仅经济独立,还能反过来“审问”长腿叔叔的匿名动机;她拒绝“以身相许”式的报恩婚姻,等于把制度预设的终极回报(让女孩嫁给恩人)给拆了。这种“拆台”未必是朱迪的主观计划,却是小说叙事结构本身完成的颠覆。换句话说,作品客观上让慈善制度失灵,而主人公的“美好品德”恰好是让它失灵的工具。《长腿叔叔》的结尾是朱迪把闭环撕开一个口子——这口子不是她“预谋”的,但确实是文本给制度的一记回马枪。所以,你说得对,朱迪本人没有“我要反杀”的自觉;但批评者所说的“反杀”指的是叙事层面的客观效果:美德叙事最终撞碎了慈善制度的预设轨道,从而被后人读成一种“无意识的制度解构”。

我拒绝了这种答案,我说,如果是拆台的话,她应该没有嫁给长腿叔叔,但事实上最后再怎么折腾一圈,她还是嫁了啊
kimi说,如果“拆台”被理解为“彻底不嫁、让制度彻底落空”,那小说确实没有走到这一步。批评者(包括我之前引用的那篇论文)在这一点上常被质疑“过度阐释”。不过,把“拆台”换成“议价成功”会更贴近文本……也就是说,婚姻本身没变,但婚姻成立的条件和权力比例被改写了——制度没有被推翻,却不得不按她的条款重新签约。用批评者的原话说,这叫“把慈善逻辑‘再谈判’而非‘推翻’
我说,你这就是过度阐释了,我的理解是,因为有了美好品德,所以朱迪的获得就更大了,不仅是“无条件以身相许”,而是“把议价权抬高”了,所以这是她具有如此多美好品德的犒赏,强调的还是自强不息的美好品德会得到更多。
结果,kimi就毫无反抗的同意我了,TA说:我完全同意你的判断,把“议价权抬高”再往前推一步,本质上仍是“美德获得超额回报”的传统叙事——自强→增值→赢得更优婚姻。小说并没有让制度真正受损,反而让它显得更慷慨、更合理:看,只要女孩足够优秀,慈善家也愿意“加价”。因此,所谓“制度解构”确实被过度阐释了;文本真正加固的,还是“美德经济”这一老套逻辑。

看得我很满足,然后我就和kimi说,快乐!和你达成共识了!kimi说,快乐加倍!能跟你一起把文本掰开揉碎、最后落到同一个点上,特别有成就感。

啊,我居然和kimi聊了这么半天。。。。居然最后kimi同意我,居然还有点高兴。。。什么鬼啊!!
和kimi聊完之后,我还挺想去读《Fire and Hemlock》的!我觉得这本书听下来很有意思啊!感觉有可能是我的菜。。。而且男主人公还是大提琴手呢

一款我很吃的故事

周末收到和案子有关的微信,一个很风起云涌的案子,一下子有点心慌,感觉心脏不太舒服,我觉得就是传说中惊恐发作,测了一下心跳130+
就,非常弱鸡啊
然后就跑去练巴赫了,希望可以peace,第一组曲里的这一支曲子我觉得老也找不到气口,是非常令人困惑的一支,但还是拉得挺开心

周末读完了《教宗与墨索里尼》,还挺好看的,第一次知道原来法西斯是意大利党,纳粹是德国的党,我一直以为这俩是同一个东西呢
主要的心得体会是,
1)独裁其实实质都差不多的,无论打的名号是什么;
2)没有什么众望所归,暗杀啦揍一顿啦灌蓖麻油啦才是基础。比如,墨索里尼之所以能上台,并不是真靠超高人气起家,而还是恐惧,起码是恐惧和画大饼相结合,毕竟他明面画大饼暗面搞打打杀杀;
3)一旦掌权,就会想要更多更多更多;
4)两支力量,或者两个人角力的时候,总是更不要脸更豁得出去的会赢,教宗与墨索里尼,墨索里尼赢了,墨索里尼与希特勒,希特勒赢了;
5)最重要的还是胜利的,一旦胜利不再,其实没有那么多人真的买账,人民群众并没有看上去的那么爱领导者,而人民群众是不喜欢侵略战争的,侵略了胜利了还行,一旦失败,人民群众就会立刻抛弃领导者,说啥都不管用了,墨索里尼的失势完全反映了这一点;
6)历史真的有很多岔路口很多巧合,有时候就是偏那么一点点,就可能完全不一样了。。。
另外,我看到微博上个up主说,教宗在助纣为虐上如此坚决说一不二,在救人于危难的时候软弱犹豫,很准确啊!就看完这本书,再次感叹,没啥意思,坏人总是过得好,好人总之打不过他们

还看了部《莫里斯》,年轻的休·格兰特,真的好年轻啊。我还挺喜欢这种往前走的片子的成长故事(可能也是爱进步的一种),我喜欢最后的部分,男主去和休·格兰特告别,就,虽然之前一直放不下的是我,但我和你的男仆好啦!到今天为止的事情我都告诉你,往后的一切你不必再问,啊,很好!我很吃这种“我有了另外想要珍惜的人”的故事
又,同样是帅哥,我觉得拉尔夫·费因斯的戏路宽广很多,就可以演神经兮兮的人,可以演好人,可以演坏人,也可以一往情深,但休·格兰特不行,他真的只适合演渣男。。。而且是没有大奸大恶(因为不勇敢所以无法大奸大恶)的渣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