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平小说

居然和小女巫聊了一早上《Broken Country》,太可怕了!!
就怎么说呢,这本书在我看来,就是一个天平啊:

1)弗兰克本身是不可能和贝丝在一起的,因为贝丝没有那么爱他,但是,贝丝告诉他,她怀了Gabriel的孩子,于是贝丝减分,1:1,天平平了,俩人在一起
2)他们在婚姻中尚称幸福,因为弗兰克是个好丈夫好父亲,贝丝是个好妻子好母亲,1:1,天平平了
3)因为弗兰克的疏忽这个孩子死了,让贝丝非常伤心,贝丝加分,弗兰克减分,弗兰克觉得很过意不去,但贝丝没有因此离开弗兰克,还是试图把这个疙瘩放下,俩人继续过日子,贝丝继续加分,弗兰克不扣分,贝丝暂时领先。结果,这时候Gabriel回来了!贝丝出轨了,弗兰克没揍她!于是贝丝减分,弗兰克加分,俩人再次基本天平平衡,但总体来说贝丝还是以微弱优势领先

4)到了坐牢这个环节,我觉得就很微妙了,因为这个心里的结,不仅在贝丝心里的,也在弗兰克心里,因为因为他的过失,贝丝和贝丝很爱过的人的孩子没了,弗兰克是很难受的。对此,我对弗兰克的内心逻辑的理解是,他要做点什么,既能损害自己(因为过失需要被惩罚才能赎清)又能干点与之有关的好事(单纯被人揍一顿肯定不够),那么帮助里奥就是一个比较顺畅的情节。就里奥而言,贝丝其实对里奥又没啥很深刻的感情,所以帮助里奥我觉得不能算是完全对贝丝好,因为贝丝在这其中并不受益,受益的是里奥他爹Gabriel。而且贝丝也没有到希望弗兰克为Gabriel作如此大的牺牲的地步,毕竟里奥这档子事情发生之前,她自己也说是爱这俩人的,是不一样的爱,要弗兰克牺牲这么大去帮助里奥,我觉得不是贝丝所愿。所以这个环节,贝丝基本不减分,但!弗兰克加很多分,因为可以看出弗兰克固有的光辉品质和对贝丝的爱(这个爱很微妙,并不是贝丝受益的爱,而是他那么看重之前这孩子居然死了这件事本身是对贝丝的爱),所以现在弗兰克遥遥领先了

5)然后贝丝为弗兰克经营农场,生娃,等弗兰克出来,一家团聚,贝丝加很多分
至此,天平彻彻底底的平了,而且是不再晃动的永恒的平了
在天平最后平的那一刻,忍不住我就哭出来,但是这种哭,我还是觉得很生理性,是个人看到天平啊平了啊的时候都会觉得终于啊终于吧?

但是这种天平小说,我觉得和浪漫爱的小说总有哪里不太一样,不仅不荡漾,而且从来没有一部浪漫爱的小说,会让我在看的时候有这种刚刚好啊的天平感。。。太奇怪了!
有好几种可能性:1)其实浪漫爱的小说的天平往往是不平的?太平了就不浪漫了?2)浪漫爱的小说,挫折往往发生在有坏人坏事,或者主角内心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足够好,而如果对对方不够坚定,就不符合浪漫爱小说的要求?3)男主角倒是得到了所爱之人的爱,但女主角得到了啥呢?虽然她当然是也得到了弗兰克的爱,但这种爱并不是她一直以来追求的,是一开始就有的,而她对弗兰克的爱是一种被打动的爱和以爱的回报,因此就不够浪漫?可以说弗兰克夙愿得偿,但不能说贝丝夙愿得偿,贝丝她也没啥收获啊,所以就没有她终于得到了自己向往已久的东西这样的女性荡漾感?4)或者最粗暴的原因就是,这个作者写的不行?

咳,谁知道呢,我觉得无论是《现代高级魔药制作课》还是《廊桥遗梦》,这种婚外情也还挺荡漾的啊,也不知道这本书为什么就是不行,而更不知道为什么这本是不太行这件事我居然花了整整一天在想,而且还没想出来,叹口气
但,亚马逊的读者肯定觉得这本书很行,因为已经有9456个读者觉得这书可真不错啊!

Broken Country

此刻,是周日中午,本来双休日不到万不得已我是不会打开电脑的,但是我实在是屏不住要吐槽昨天看的一本小说,甚至都没办法等到周一去办公室摸鱼吐槽了!!

《Broken Country》,作者是Clare Leslie Hall ,当初之所以想看,是因为作为一本3月新出的书,在亚马逊上有8000多个人读过,评分高达4.6分,而且是爱情故事+悬疑+bittersweet等等,觉得应该是我的菜!然后,就在我写这篇日志的时候,亚马逊上已经是9115个人读过,评分依旧高达4.6分的很受欢迎的畅销言情小说了!!

但是,实在是太太太太太直白俗套脸谱化了啊这个故事!俗套到每一个环节出现之前,我都想,接下来不会这样吧,结果真就这样了!我一边读一边想我倒要快点读完,看究竟最后能怎么个搞法!于是,我居然在周六一天读完了300多页的英文小说,我觉得阅读速度真是有了巨大提高,这可能是该书让我最大的收获

好了!我要是认认真真的吐槽了,故事按照时间顺序捋一遍是这样的:
村姑贝丝,是一个文艺青年,有一天在湖边树下读诗集的时候碰到了本村超级钱钱人Gabriel回来度暑假,Gabriel家显然有座大宅子,俩人先是口角了一下(必然俩人要好上),Gabriel邀请贝丝去家里玩儿,然后在家里俩人聊着聊天就互生情愫,一来二去,又去了几回大宅子之后,俩人就快乐的搞在一起
俩人深深的爱上了对方,Gabriel把她介绍给父母(必然要大不赞同),Gabriel妈意思是Gabriel马上就要去牛津了,很快就会忘记你,反正给贝丝种下了疑虑的种子。Gabriel去上了牛津,贝丝觉得Gabriel大概和路易莎好了,遂提出分手。分手之后发现自己怀孕了,去找Gabriel,未果(必然有人要出钱让她流产,就是Gabriel他妈)。贝丝找到了喜欢自己很久农场青年弗兰克,说,如是这般,我怀了别人的孩子,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俩结婚吧,弗兰克想了想,说好的!俩人结婚没多久,贝丝生下了娃
这个娃9岁的时候,弗兰克带他去看砍树,贝丝说不要去太危险了,弗兰克说我会看好他的啦,我们农场青年都是这样的啦,(必然要没看好),娃被大树倒下来砸死了,贝丝和弗兰克虽然继续生活在一起,但俩人其实心里都有个结
又过了3年,Gabriel已经是畅销作家,并和路易莎离婚了,带着儿子里奥回到本村大宅子里写作(必然俩人要复燃)。里奥没留神自己的狗,狗跑过来,咬伤贝丝家的羊,弗兰克的弟弟吉米开枪打死了狗,里奥很难过,贝丝跑过去安慰,发现这是Gabriel的儿子。贝丝慢慢和里奥建立了很好的关系,以及俩人又开始干柴烈火
贝丝过着双重生活,每天去Gabriel处干柴烈火一会补充能量,然后继续做回农场妇女。

(贝丝的事情必然要被发现),曝光后,吉米非常非常生气,前去质问贝丝和弗兰克,弗兰克说你别管,这是我们家的事儿,吉米拿了枪去找Gabriel,后来弗兰克也来了,吉米掐住Gabriel脖子,里奥为了救自己父亲不小心开枪打死了吉米,弗兰克认为里奥没道理被牵扯进成人的纠葛里,决定顶罪,和警方说这是他和吉米争枪的过程不慎走火,法庭最后判了过失杀人,弗兰克监禁8年
Gabriel一方面非常感动一方面不解为什么弗兰克要做这样的牺牲,贝丝和他说,之前我和你说的我死掉的儿子,其实是你的儿子,弗兰克一直很负疚,Gabriel大为震惊
弗兰克入狱没多久,贝丝告诉弗兰克说,在你庭审之前,我已经取掉了宫颈帽,怕不会成功所以没有告诉你,但是现在,我和你说,我已经怀孕啦!弗兰克非常震动以及快乐,后来生下来一个女儿,取名为grace
最后一幕就是弗兰克出狱之后,贝丝和grace跑过去迎接他

这个故事分成三条线,三条线是交错叙事,搞得很眼花缭乱,很悬疑的样子,一条是过去,是贝丝和Gabriel的往事,一条是现在,是吉米打死了里奥的狗开始,一条是庭审(未来),就是庭审的准备,大家的证词等等
最后汇在一起,以及在庭审这条线,要看到很后面才知道究竟审的是谁,死的是谁,要瞒的是什么

终于把故事讲完了,开始吐槽,除了大的故事情节非常非常俗套之外,中等细节和小细节也充满了可预测性:
1、有一次聚会,路易莎作为Gabriel父母好朋友的女儿,闪闪发光的第一次出场,我想,最后路易莎肯定要和Gabriel在一起,果然。。。
2、贝丝去牛津看Gabriel,Gabriel正好在搞个事情,说你稍等一会会哦,我马上好,贝丝在房间里东张西望,我心想,大概你要看到不该看的了,贝丝看到一本本子,我心想,肯定是日记,Gabriel肯定记录了自己和路易莎这个那个,结果,居然真的是日记,真是语焉不详的写了自己和路易莎。。。哦!我还很好奇那笔流产巨款后来怎么就不提了,有做什么投资么?
3、贝丝和Gabriel后来干柴烈火,自己觉得这事儿应该能保密,结果正好家里来了个记者,Gabriel去接受了一下采访,介绍贝丝是自己的朋友,我心想,然后就败露了吧!果然就此村里都知道了。。。
4、贝丝钱包里放了一张之前儿子的照片,没事就拿出来看看,结果有一天丢了,贝丝就在找,弗兰克也帮她找,我心想,多半被里奥拿走了吧,果然,Gabriel就带着里奥拿着照片登门道歉来了。。。
5、除了这些小细节的可预测性之外,看了不到小半本,我就猜到了贝丝死掉的儿子肯定是她和Gabriel的,而且多半死因和弗兰克有关。。。这个儿子的实际身世的揭露算是本书快结尾处的高潮吧,但老早被我猜出来,可见实在是太套路了
6、还有很多非常好笑的可预测小细节,比如说弗兰克说,我就知道你还喜欢他,贝丝说,你说什么?!我内心和书上的弗兰克异口同声:因为我看到了你看他的眼神!比如说路易莎回村看儿子,和贝丝约在小酒馆碰面,路易莎说我前夫(Gabriel)从始至终就没爱过我,贝丝说,啊?!然后,我和书上的路易莎异口同声:所有的事情一开始就错了,你现在还不太晚

除了这些可以预测的细节,让我觉得,哈?!不会这么写吧,这也太俗套了吧,结果真的这么写了,还真就这么俗套之外,还有很多令人迷惑的情节:
1、少年时期,大宅子的每一处都留下了他俩搞的身影,从房间到大厅到野外,本人第一个疑问就产生于,难道!宅子里都没有仆人的么?!
2、吉米持枪闯入Gabriel的宅子,我继续疑问,这大宅子安保也太差了?而且贝丝后来不是又送了里奥一只狗么?
3、少年贝丝和Gabriel天天在大宅子里快活,居然村里没有闲话传出来?贝丝她爸妈还是小学老师类,也根本不管的么?该村的风气很先进啊
4、贝丝有一段过着双重生活,花大把时间在Gabriel宅子里搞,那她不干活的么?农场主妇的生活这么轻松么?我看《万物生灵》里面海伦可是很忙的呢
5、哦!还有一段,写Gabriel在大宅里请她吃完饭,湖边的小桌子,小径两边的蜡烛,贝丝觉得,她从来没有想过更浪漫的场景,我心想,对对对对,这我懂,这布置得本人度蜜月的巴厘岛酒店一模一样啊。。。
6、当然,全书,我最大最大最大的疑问在于,为啥Gabriel和弗兰克都这么死心塌地的爱着女主啊?!她究竟有什么了不起的魅力啊?!女主倒是也不讨厌,但是也没看出什么特别令人心动的品质啊。。。挠头

贝丝第二次怀孕的情节,也实在是俗套到不行啊!!从弗兰克的角度来说,他觉得自己有违当初对贝丝的承诺,没有看好贝丝和Gabriel的孩子,内心有愧,但又无法说出口,贝丝觉得弗兰克当初和她结婚且婚后又对这个孩子确实很好,已经够了,可其实心底既隐隐怪罪弗兰克,又觉得不应该怪罪他。于是弗兰克和贝丝后来虽然看着很好,虽然也还经常搞着,但有一个部分是俩人都回避的。为里奥顶罪,救了Gabriel的另一个孩子+坐牢8年,通过这个环节,弗兰克觉得自己就此赎清了,他和贝丝互不相欠了。最后,贝丝不仅愿意为他怀孕且怀上了,弗兰克把这个女儿起名叫做“Grace”(翻译成中文应该就是给娃取名字叫天恩吧!!),更是充分说明了弗兰克的逻辑就是,他终于得到了第二次机会,而且这一次贝丝是真正属于他的,他是贝丝真正的且最后的选择,他不再是次一等的选择,不是第二好

按理说,弗兰克和斯内普的逻辑差不多,但是由于罗阿姨写得好,所以就很感人,弗兰克这个太直白了,就有点像麦兜里面麦太讲故事,从前有一个小朋友,他不孝,他就摔断腿了!或者从前有个小朋友,他很乖,他就中彩票了!

这本书这么直白,但也不能不说也有几个优点,第一,文字还可以,第二,不算有什么惊天大误会,女主从来都知道自己的想法,我比较喜欢,她不是被推着走的角色,少年时期她还蛮想和Gabriel搞,后来路易莎和她在酒馆碰头的时候,路易莎说,Gabriel一直爱的都是你,贝丝心里活动是,哦豁,开心!居然胜过你了诶!胜过如此美丽闪光的你了诶
后来贝丝和Gabriel旧情复燃被发现,弗兰克问她说,你爱他么?她觉得说谎糊弄是行不通的,就回答他说爱的
以及她确实觉得,她就是爱两个人啊,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爱啊
我觉得这个也蛮好,我喜欢那种搞得清楚自己到底想什么的角色,能够诚实面对自己,我觉得这个角色就不讨厌

但是,我想说,这么直白俗套的故事,我居然还是在读到贝丝告诉在坐牢的弗兰克她怀孕了,弗兰克欣喜若狂的时候,忍不住哭出来,怎么说呢,明知道grace就是犒赏,但好人获得了犒赏,勇于承担后果的人终于被爱人、被自己、被上帝真正原谅,且得到了真正的不掺杂妥协的爱,还是让人很感动的!但我觉得很难说是这本书写得好,而是这就是一种洋葱文学,切的人就是会流泪,但这完全是生理性的

我并不是不能接受婚外恋,书里这些角色也确实都不讨厌,按理说,弗兰克这个人物,挺是我的菜,虽然最后我还哭了,但我依然觉得这本书。。。非常可笑!俗套,直白,脸谱化,刻板印象,这本书里面完全没有那些细致微妙的东西,也缺乏对生活本质的精准捕捉。。。就是一个麦太式的故事
啊,吐槽完了,爽多了。。。(太太太太可怕了,我居然写了这么长!)

嫉妒和厌女

我昨天读本英文小说,这个女主角仿佛是我不太那么喜欢的款,怎么说呢,言情桥段里的桥段我不喜欢的很多,最不喜欢的桥段排名第一的大概就是男生很喜欢女生,而女生完全不知道,这一款的发展款就是,女生甚至都不知道自己也已经喜欢上了对方,这就更讨厌了,妈呀,这都不知道还搞P啊
我本来以为我是见不得女主人见人爱,因为本人非常缺乏该特征,所以嫉妒女主,后来发现不是的。我一点也不想变成这样,以及我读《飘》还挺喜欢斯嘉丽类,因为该女主,不仅深刻的知道她很容易被人喜欢,而且很多时候还利用了这种喜欢,我觉得就。。。好多了!而且艾希礼不喜欢她,就是这世界上还是有她搞不定的男人,也平衡了一点

就,我完完全全不相信一个人会感觉不到另一个人喜欢你,而之所以号称感觉不到,就是既要享受好待遇又不愿意承担拒绝或者接受的后果,非常端着,而且不仅要占实际好处还要占据道德高地,啊,特别讨厌!
当然,如果真感觉不到,那就是这人特别笨,也很不行!
但是,我又在想了,如果男主有该种特征,我会不会也很讨厌,我觉得是的!男的这样也很讨厌!所以,这既不是嫉妒,也不是厌女,就只是平等的讨厌

但是,我还是想说,我算是知道为什么有人搞耽美了,女主要招人(或者说招我)喜欢有点难,有两个男的死心塌地的不行,因为我会嫉妒,但是除了男主之外,没人喜欢完全没魅力肯定也不行
反正,很多言情小说,男的写的,就觉得里面的女主太工具人了,不喜欢,女的写的,就觉得里面的女主太令人嫉妒(如果女主没干啥,又待遇好,就会令我嫉妒!如果女主干了很多活儿,待遇好,会让我觉得这就是她应得的。。。就审美而言,我不喜欢不劳而获款,虽然我希望自己可以不劳而获)了,不喜欢,总之,难弄

说起来,我一直有个地方想不太明白,为什么我隐约觉得如果一个女的,如果出身特别好,于是她能不事生产而探索更多的生活可能性,大部分时候我是单纯羡慕。但是如果她是通过找到非常有经济能力的伴侣,从而能不事生产而探索更多的生活可能性,我就会内心比较复杂

同时,在论坛上有人问,依靠伴侣获得经济支持,违背了女权主义么?我就去回帖了,觉得,这是什么鬼啊,当然不算违背了,更何况女权主义是什么了不起的不能违背的东西么?女权主义是为了让自己爽的东西诶!又不是新枷锁。。。更何况对方也是个成年人,TA之所以肯给你经济支持,肯定觉得这样不亏咯。。。
而且吧,这个楼主在拿伴侣经济支持之前,主要是靠娘家经济支持,娘家现在情况有变不太能给支持了,我就又更不懂了,如果说工作换钱的独立女青年道德因素在于有“交换”,为什么拿爸妈的钱是独立女青年,拿老公的钱就不是啊,这俩有啥区别啊?按说后者还更付出更交换一点,前者就是胎投得好嘛

当然可以说做全职主妇有各种风险,但是,我一直觉得很多在劝人不要做全职主妇的帖子里,有一种隐隐的道德感,是一种隐隐的,觉得不上班,靠伴侣给钱,有点“不太好”,靠爸妈给钱,这种“不太好”就没那么强烈,我认为,这种“不太好”的感受里包含了文化/道德因素,而不是经济/风险的考量。虽然这个“文化/道德因素”是啥我还不太知道,但是鉴于我和发帖子的姑娘都有一种隐隐的困惑,而且没办法在逻辑上说服自己,就真的很迷啊。。。

我一度认为是因为我嫉妒人家嫁得好,换句话说就是我们都是女的,我嫉妒人家有超厉害的男人爱,但细想我又觉得不是,因为我不想和她换,虽然我肯定想很多个男的对我死心塌地也很想我爸妈给我很多钱,如果说我是嫉妒那种并没有很厉害就有两个男的死心塌地爱着的女主,这我承认,但我并没有想嫁得很优渥从而不上班,所以并不能说我嫉妒她

但!论坛上有个姑娘的回复让我觉得。。。醍醐灌顶!
她认为,我倾向于认为这种道德审判是文化系统性厌女的一部分:不工作、甚至操持家务、当全职妈妈是一种与女性挂钩的生活方式。换句话说,拿家里的钱没问题,拿丈夫的钱就不太好,因为后者是一种和“女性”挂钩的生活方式,因此这就是原罪,就是被看不起。
我觉得太TM有道理了,再换句话说,为什么我理智上和逻辑上都觉得靠伴侣毫无问题,但看到人家真的靠了伴侣过得非常优渥又觉得内心略微复杂,为什么我理智上和逻辑上都觉得靠伴侣毫无问题,但自己靠的时候又充满了除经济考量之外的不安全感,这就是因为其实是一种厌女啊!!
厌女就是没啥逻辑的。。。是一种内在的,无法用逻辑和理性解释的东西
当然很多人,不仅理智上和逻辑上都觉得靠伴侣毫无问题,现实里看到人家靠的人过得富足也不内心复杂,自己靠得时候也非常心安理得,那就是这个问题上不厌女。。。

the tainted cup

这算是读过的第一本有很多设定的英文奇幻小说,还可以。奇幻小说不像写现实故事的那种小说,理解和想象总有个依傍,所以总体来说理解各种设定对我来说还是挺难的,所以我也不知道理解得到底对不对
我觉得这里面设定有两层,一层是微观层面的,比如人和植物的嫁接,使得一些人具有一些特别的本领,记得牢啦,跑得快啦等等,一层是宏观层面整个帝国,帝国体制什么的,我总觉得作者对帝国的想象不怎么样,可能因为他是美国人吧。。。但我也不能很确定到底是他不行还是我阅读能力不行,还是都不太行于是合在一起就更不行?
总之,里面的男主还挺可爱的,有点像《流人》里面River,但是这款和River都好像总是哪里差口气,离我荡漾的点差口气,说起来他俩也不是太笨,算挺有点聪明的了,也是道德无瑕疵(我对男主的道德要求颇高。但不是一生一世一双人那款道德,是另一种)且算是有原则的路线,而且还经常被揍,多好啊!
可能整体太像软乎乎的金毛大狗狗了?太软乎了……人类啊果然难搞,太硬汉不行,太软乎也不行

啊,说起来音准真是好难啊,反反复复在AGF这个地方回到F的时候不准,而且F还是一个长音,不准就旷日持久的不准,我又没办法在瞬间听出来是高了还是低了,根本没办法通过揉弦修正回去,我要好好搞搞这里,多试几种方法,看能不能搞准它,搞准了肯定很爽
舒曼幻想曲的第三乐章也好难,那几个震音,我甚至都看不清楚是怎么发出来的……
而且舒曼如此变幻莫测,我从觉得很碎,到觉得也是挺连贯的,到又觉得很碎……

普世与民族

看到小红书上有个人说“忽然领悟到了学习英文的终极思路,语言就是旋律,是一种节奏,有点像海浪一样,比如说你学过某种乐器,或者唱歌,就会知道不同风格的曲子不仅要语调不同,更重要的韵律不同”
我觉得。。。此言甚是!所以啊!我乐器学得不好,歌唱的不好,语言也学得很差。。。而我同学,唱歌唱得好,英文讲得好。。。以及颇有一些音乐家各种语言讲得都蛮好。。。

节奏韵律是一个我也不知道怎么说的东西,我不知道如何拆成更明确的定义,或者如何说得更明白,但就是能感觉到。在小红书上看到有个姐姐拉琴,学了六年多,还蛮认真,但是一直觉得哪里不大好,今天听她拉《牧歌》就觉得不错,怎么说呢,《牧歌》这种中国曲子,我们就是很容易理解很容易找到那个节奏韵律,或者是找到气口,而对于很多其他的东西,就是拉“不像”。。。

我就想去看看音乐家们对于这个问题怎么看,去翻了一下《游艺黑白》,关于语言和音乐提到的人很多,比较有意思的是:
法国钢琴家Pascal Rogé说“这样听起来有点自负,但我觉得我在法国音乐上不会“出错”,就像布伦德尔的舒伯特“不会错”一样。法国音乐就像我的母语。人可以学习好多种语言,但无论其他语言说得多好,总会有不能随心所欲之处。像我上次演奏舒伯特第二号钢琴三重奏,演出前可是费尽心力钻研该曲的风格与句法,思考每一乐句的控制与对答。甚至我还把演出录音带回家分析,检讨自己的观点与思考。对我而言,舒伯特就是我必须学习的语言,母语却不是如此。就“母语使用者”的角度,我不认为作曲家只会希望一种固定式样的演奏,不然我们有一位钢琴家的演奏或录音就足够了。”

阿芙蒂耶娃“他(肖邦)的旋律语言可清楚听见作曲家自己的说话语言—那旋律抑扬顿挫的方式以及和声运用手法,皆非常具有斯拉夫性格。这也是为何除了波兰,来自俄罗斯或捷克等斯拉夫语系钢琴家比较容易表现肖邦,因为这和我们所用的语言比较接近。”

那么我觉得可以总结出来的是,作曲家的语言如果是你的母语,那么就非常自然,怎么搞怎么有,但即使都是母语,每个人讲话也都不一样,所以一部作品,也不是只有一种搞法

张昊辰的采访也非常有意思,他说,“面对“外人”演奏他们的音乐,常常因为西方中心主义,又会走到一个屏蔽的角度—不,你还是不对,还是没有懂我们文化的精髓。但问题是,贝多芬到底是普世的,还是只适合德国人的?如果精髓只有德国人或西方人能懂,那怎能说是普世的?我们这一代现在有这样的历史契机,可以证明西方音乐的精髓是文化之间共通的精髓,音乐真的是普世性的艺术。”
这个问题我经常在外国人拉“梁祝”的视频里看到弹幕,一派人说外国人就是不行,不懂我国音乐之精髓,一派人说,你这是脑补,遮住他脸你肯定看不出是外国人在拉,还有一派人说,按这么说,我们拉西方作品岂不是永远拉不好?

就,对啊!贝多芬到底是普世的还是只适合德国人的?我倾向的答案是,他是德国人写的诗,德国人能读出有ABCD四个元素,我们如果学会德语,能读出ABCE四个元素,如果我们看好的翻译,我们能看出ABFG四个元素,总有AB两个元素是共同的,不会丢失的,这就是普世的部分,当然如果是一个奇奇怪怪的翻译,可能能看出的就是XYZW了。。。但是出了AB元素,其他的部分就是个人理解,就,一部好的作品里必然有普世性和民族性,虽然比例如何调配各有不同

焦元溥随后又问,“以演奏贝多芬的奏鸣曲为例,您是以来自中国或亚洲的人去学德文,然后用德文把这个故事说出来?还是说我们看贝多芬的奏鸣曲,是看德国人用德文写了一个故事,而我们现在用中文把德文故事翻译出来?”
张昊辰是认为“音乐可不可以,该不该“被翻译”?只有德国人才能弹好德国作品?或非德国人要跟德国人弹得一样才行?还是说,你能以中国人的角度与文化修养去阐述贝多芬?古典音乐之前没有遇到“翻译”问题,它从来就待在本土的情境里。现在这样的新潮流出现,当然会有保守的一方,觉得应该维护正统。但反过来说,中国人弹贝多芬,可以完全用“中国弹法”,不用了解德国文化吗?当然不行,就像翻译德文必须先懂德文。如果德国人弹贝多芬都是某种样子,那我们应该要先找出其中道理何在。这肯定有深层原因,不可能只是表面一句话。作为演奏者,我认为这是应尽的责任。但在了解之后,演奏者完全有权力拒绝沿用如此方式。就如懂了德文之后,翻译是否一定要待在德文语境呢?未必,我觉得我们可以用中文的语境试着诠释。但就我个人而言,以我作为艺术家的道德准则,我仍会参考原有的语境。”

换到的我例子,就是作为外国人弹贝多芬,弹出ABCE,还是弹出ABFG,还是干脆弹出XYZW。。。

我同意他的想法,连翻译,我都是严格的准确派,我觉得准确是最重要的,我看不起一切翻译得“更美”的翻译。。。以及所谓的有味道的演绎,就是体现在原著民族性上吧?但,如果古典音乐都是民族性的,那么我们“外人”学古典音乐的意义在哪里呢?是在于因为古典音乐里面的那部分普世性的成分已经足够感人了么?我觉得这确实是一方面
但,另一方面的原因,我的理解是,可能也在于某些人就是愿意感受不同的民族性吧,外国人喜欢唐诗宋词,中国人喜欢古典音乐等等。。。而,这古典音乐里蕴含的他人的民族性(或者对我来说的“异质性”)就是为什么我会在疫情之后对古典音乐开始有很大兴趣的一大原因。。。

《游艺黑白》里还看到一个好玩的,焦元溥采访横山幸雄的时候说“以我几次现场聆听钢琴比赛的经验,我发现我颇能辨认出日本参赛者。即使他们也都不同,但多少仍呈现了某种“日本风格”—声音很干净,但缺乏歌唱性的风格。有人认为这是日文的语言特性所致,您的看法呢?”
横山幸雄说“就一般情况而言,的确是有声音弹得很干,表情听起来也平板,和声感不够,没有立体感的现象。我觉得这不见得来自语言,而是环境。和欧美相比,日本城市的居住空间很小,学生都在很狭窄、没有什么声响空间的房间拼命练琴,结果就变成这样。”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论居住环境影响练琴。。。不过可能也不是没有道理,这就是相互促进的吧,住得紧,性格紧,琴弹得也紧。。。
所以,要拉得好,还是要舒展蓬松啊!(再次废话)

清明小假期

放三天假就是比放两天假好得多!
这三天,主要在家里练琴读小说,断断续续练了7-8个小时,主要在搞左手,依稀仿佛觉得自己的揉弦有了一些本质的变化,鉴于我隔三差五就觉得自己有了本质的变化,所以。。。可能事实上的效果也不值得一提。。。但,我觉得舒曼的这首曲子,稍微找到了一点点float的感觉,做得更轻盈了一丢丢,也可能是因为天气渐暖,琴弦变软了,不用使大劲儿也能发音?

读了半本奇幻+探案的英文小说,还可以,但是我觉得全凭英文进入一个奇幻的设定世界,对我来说,还是有点难度的,描绘的场景虽然在眼前展开,但总也看不真切,就好像是像素过低的一幅照片,能看,但不清楚,但我觉得能看也已经是进步了!

居然又跑去看了两集《摩斯探长前传》,第六季最后一集和全剧最后一集,都是情感浓度很高的两集,全剧最后一集的时候,摩斯说“someone who came home that night unrecognisable as the captain l would have followed into hell,”瑟斯得说”morse…”,摩斯说”I know thee not, old man”,然后一大颗眼泪掉下来,真的,悬空掉下来啊,啪嗒一下,啊!!真好看啊!!
说起来,我吃饭的时候说,我要再看看一遍最后一集,好喜欢看这样的男生哭哭啊!然后有点心虚的说,是不是有点变态啊?杨小恒说,那可不,你好变态哦。。。啊。。。算了,我就先变态着好了

shu买了本丘吉尔传,问我有没有兴趣,我说没有,总体来说,我对成功人士都没啥兴趣。。。当然出传记的人肯定都是成功人士,毕竟没有成功也不会有人给TA写传记啊,但是我不喜欢那种名利双收人生赢家社会化得特别好那种如鱼得水的成功人士,当然我也不喜欢看人家为了一个理念过得很苦,本国宣传劳动模范/爱国科学家的那路子我也不喜欢。。。目前最喜欢的传记是《图灵传》,图灵本人最后虽然有点惨但他在传记里大部分时候真的还挺快活的。。。

可能我审美意义上,只喜欢/有兴趣的是聪明、专注、业务能力强、爱人(这很重要!要爱某些人类,很珍重TA们,对TA们好,设身处地为TA们着想为并愿意放弃一部分自己)、有原则、要上班(我对贵族/皇室,不需要上班就有钱的诸位就没有兴趣,唐顿庄园和王冠分别都看了好些集但最终都没看下去),并且TA并非不懂人际关系但其实社会化得不怎么样/或者其实内心并不认可社会化或者并不认可社会评价体系的人吧,对社会评价系统或者所谓体制认可特别买账的人我通通不喜欢。。。
啊,不过我居然还要求人家得要上班!写出来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
说起来,这就是摩斯探长前传里的摩斯啊,就是哈利波特里的斯内普教授啊,就是图灵传里的图灵啊,就是传奇办公室的里的纪尧姆啊。。。

想要看一些有情感冲击的东西,《万物生灵》就不太行,太温暖了,大家一起包饺子,虽然确实很治愈,但也容易让我觉得虚不受补,但是又不能太现实向,《初步举证》或者《道格拉斯被取消了》都没有去看,因为我不想看人家一模一样烦一遍,现实的困境,尤其是作为一个女的,在日常生活里已经感受到的无孔不入的不公平,如果再在剧里看一次,只会令现在的我烦躁。。。不符合我目前只想逃避,只想要心里一荡的精神追求。。。
所以看来看去。。。就是又跑去看摩斯了。。。叹气。。。

以及!假期买了一份维多利亚蛋糕,真好吃啊!

可伶可俐

电梯里的广告反反复复听,最近有两个令人印象深刻的,泰兰尼斯稳稳鞋,“稳,稳,稳!孩子走得稳,不摔跤”这还就罢了,然后是“泰兰尼斯稳稳鞋,稳稳第一步,高光每一步”,啊。。。我听着就好累啊,这娃才走第一步,就已经想着高光每一步了啊?!在地铁上还看到一个婴儿奶粉的广告,写着“攻守兼备”,妈呀,TA还是只个婴儿啊,我甚至都不知道“攻守兼备”说的是这个奶粉还是说的是吃了这个奶粉牌子的婴儿?

与小小年纪就急着高光每一步的相比,电梯里另一个广告也很迷茫,“长痘痘,用袋鼠妈妈”“有XX(我忘了),用袋鼠妈妈”“袋鼠妈妈,青春期的第一套护肤品”
你说说看!!哪有任何一个青春期/少男少女第一套护肤品作为卖点的品牌会叫自己“袋鼠妈妈”啊?!!谁会买啊?!!
青春期,青春期正是要开始形成自我的时候,想要的是,我的,我作为一个真正的独立的大人的感觉啊
我想起来,我小的时候,有一阵子大作广告的主打少女护肤品的牌子是强生旗下的,一个叫做“可伶可俐”的品牌,虽然我觉得并不好用,但其实我也买过,因为广告做得太好看了,两个身穿白T恤的清新美少女,一边打闹一边洗脸,然后说“干净、清透,没问题!”整个广告画面非常有活力而且是那种理想中的青春气息,这个和其他美丽成熟路线的护肤品形成差异化竞争的广告令我记到现在
所以呢,我想说,这世道怪怪的,小宝宝要“高光每一步”要“攻守兼备”,青春期少男少女倒要用“袋鼠妈妈”了

现在很多说法都很奇怪,比如说某个演员,说“美得很权威”,我今天在小红书上居然看到好几次。。。虽然这个“某演员”可以随意替换,“很权威”就是约等于一个形容词,就是说某某美得不得了的意思。
但!美得很耀眼,美得很诱人都可以啊,美得很权威是什么呢?是说这种美,仿佛是一种经过权威认证的美么?!啊,我干嘛要看一种经过权威认证的美呢?我觉得美就行了啊,权威认证是一个多么无聊的事情啊。。。还是说,这个演员的美,是那种权威会喜欢的美呢?权威会喜欢的美,莫非是林妙可那款么?!!那款就更不见得好了啊。。。

我觉得。。。好像整个社会,至少是整个小红书的小青年都在往“袋鼠妈妈”的路线走,就是小青年推崇的东西,已经变保守了,不仅谈不上叛逆/自发/非主流,反而以一种被“主旋律”认可/收编为荣耀,而“主旋律”本身则更是最好的是无可指摘的。。。好没劲啊我觉得

筛选

我昨天在小红书上看到一个帖子,是一个大提琴老师发的,我觉得目的当然是表扬自己,说家长说跟了她之后才知道什么是学习,之前的老师就是在在筛选学生而已等等,然后我想起来在知乎上看到一个帖子,说“为什么俄系钢琴家可以雄霸世界古典音乐”,有个答案概括起来就是说,人家是靠淘汰而不是培养,通过一系列不科学反人性的方法(比如说填鸭式,比如说只用耳朵听模仿着弹,比如说大量的堆砌)把天赋不够的筛掉,被筛掉的玄参就敷衍着教或者就劝退,心思都放在3-5%的明星学生身上,然后学校/家长觉得这个老师出成绩,就有源源不断的学生被送去,继续淘汰。。。
然后他问出一个问题,什么是好老师,是能让最拔尖的学生进一步出成绩,还是让资质很弱的孩子有很大提升达到中上水平,是名师出高徒还是高徒捧名师?
其实,我们的音乐学院也是这样啊!

我们的教育没有教这个功能,只有筛选,这件事我早就领悟了,但是我很震惊的是,无论是在小红书那个帖子之下还是在知乎这个帖子之下,绝大多数人认为孩子们乐器这样“学”是对的,是没问题的,就应该早早的筛出来,不行就去干别的去,不应该在资质平庸的孩子身上浪费时间,如果真要自己玩儿,你有足够的钱砸下去总有人陪你学陪你玩

我真是。。。大为震惊啊!!学校只是筛选,并不“教育”,家长也没有办法,只能逆来顺受,可是学乐器,这是自己选的或者自己给孩子选的一条额外的路啊,在这条路上,我们难道追求的不是更好的理解音乐,体会到音乐的快乐,让资质很弱的孩子达到中上水平么?!!为什么即使对于音乐教育,也自发的认为“筛选”就是对的呢?“你有足够的钱砸下去总有人陪你学陪你玩”,这也让我觉得不可思议,就算我有钱,我也并不是希望砸钱让人陪我玩啊,而是希望我可以真的提高水平,如果绝大多数老师都只会筛选学生,不会“教”学生,有钱又怎么样了呢?

今天早上看了个帖子,有个学教育的姐姐说在美国认识了一个上海去的家长,原因是小朋友有中文阅读障碍但是学英文没有问题,觉得在国内到时候高考是死路一条,就出国了。而与此同时,这个姐姐说她在双语学校也看到过有英文阅读障碍的小孩,学中文并没有问题。有个评论说的特别好,“原来语言障碍的关键不是“障碍”,而是“语言”啊!”
确实,擅于做题的人可能不擅于织毛衣,可能有的所谓“缺陷”就是社会构建出来的,比如说这个社会以且只以“会织毛衣,毛衣织得好”为评价标准和分配原则的话,而且社会还不教怎么从零开始一步步织毛衣,而是上手只教个绕毛线球,至多教个平针,然后给一个巨复杂无比的花样,织得出来挣大钱,织不出来一边去。。那我这种织毛衣不太行的人就有属于有很大缺陷的人了。。。

怎么说呢,我经常为生活在现代社会而抚胸口,觉得好险啊,古代社会需要会的东西我大概都不行。。。但其实,未来社会需要的东西我行不行也很难说,因为昨天杨小恒拿了一道小学五年级的数学应用题问我,我居然没做出来,而且shu一讲我就很懂了,但是我自己就是没做出来,想到这件事,即使已经过去一个晚上了,我依然很生气!!!

《金雀花王朝》

最近在读《金雀花王朝》,其实我对这些人一点都不认识,一度会有点恍惚,我为啥会看来着,但是居然也还能看得下去,虽然目前才看到20%,但有个地方印象特别深,就是关于身份
那时候英格兰国王,他同时还是诺曼底公爵,而诺曼底公国是法国的公国,所以这人,他既是英格兰的国王,同时也以诺曼底公爵的身份对法国国王宣誓效忠,但这并不代表英格兰和法国有什么不平等的关系,英格兰和法国依然是国与国的关系
啊,我觉得真是太不可思议了,怎么说呢,在我们的逻辑里,那就是赢者通吃,不要说皇帝了,红楼梦里元妃省亲的时候,贾母要跪拜元妃,并不因为元妃是她孙女,就是元妃跪拜贾母,也并不是看会议主题,比如元妃如果来视察,就是贾母拜她,元妃如果来探望,就是她拜贾母,甚至不是,按元妃身份贾母拜她,按元妃辈分她拜贾母,里外里一算,这俩人都站着得了。。。
所以,我对他们这种中世纪欧洲这种身份关系大感吃惊

以前在中学历史课上学到,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还没有很深刻的理解,现在在看《金雀花王朝》,我就觉得吧,如果长期以来,是被赢者通吃中央集权的制度安排的浸润着,和被这种“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的制度安排浸润着,人们是应该会不大一样哦?

费孝通说中国传统社会是差序格局,西方社会是团体格局。
差序格局是以个人为中心,像水波纹一样向外扩散,形成一个以亲疏远近为标准的社会关系网络。每个人都是自己社会关系网络的中心,社会关系的亲疏远近都是以“己”为中心来衡量的。
何伟在《江城》里也观察到这点,我觉得他非常敏锐,他说“而因为传统的集体思想,所有的事情又变得更复杂了。我在涪陵住的时间越长,就越是对“个人” 这一概念的看法所惊讶——以我的观点,这乃是我在西方所知与在中国所见的最大差别。在涪陵的人们,其自我的意识,看起来大部分是外来的;你是被别人对你的看法所定义的。那总是儒教的目标,定义个人的位置,乃是严格按照她与别人的关系来进行:她是某人的女儿,另一个人的妻子,又另一个人的母亲;而每一个角色都有其特定的责任。这是一个很好的保持社会和谐的方式,然而,一旦和谐与打破了,缺乏自我定义这一点,会使得重建变得困难。在中国,情况经常是,人们没有 一个内在的罗盘,来帮他们挺过这些事件。”

团体格局,就是类似于一捆柴火,按照费孝通的观点来说,就是“常常由若干人组成一个个的团体。团体是有一定界限的,谁是团体里的人,谁是团体外的人,不能模糊,一定分得清楚。在团体里的人是一伙,对于团体的关系是相同的,如果同一团体中有组别或等级的分别,那也是先规定的。”
换句话说,团体外的人,就。。。和你没啥关系。。。毕竟附庸的附庸不是你的附庸,也就是责任和义务是有限度而不是无限延伸的,而不像同心圆再远也是“你”这个中心点推出去的一环,因为是同心圆,皇帝推出去,每个人都是臣民,无非是高级一点的臣民还是低级一点的臣民。。。所以我觉得同心圆就会搞出中央集权,因为皇帝的这个圆很大又很有弹性,把大家都包括进去。。。一捆柴火的模式就没那么容易形成中央集权
当然,作为一个人,一个人可以身处若干团体,比如说你是英格兰国王,那么你就是国王团体的一员,你和法国国王是一样的,比如说你是诺曼底公爵,那你就是公爵团体的一员,你和其他公爵,比如说阿基诺公爵是一样的。。。

所以我认为在本国传统文化里,是没有平等这个概念的,因为人和人的关系亲疏有别,没有一个标准的定义,比如说,没有“仁”这个概念,虽然“仁”肯定是好事情,但是做为某人父亲应该做到的“仁”和作为某人儿子时应该做到的“仁”是不一样的,一切评判或者说处事原则是不可能脱离对象而存在

当然这东西不是绝对的,并不是团体格局里就没有亲疏有别,差序格局里的就没有基本的社会共识,但是,两个社会的这种倾向我觉得还是挺明显的呢,哪怕从中世纪开始就是这样。。。顺便,我还和豆包以及kimi分别讨论了一下,这两个AI都认为团体格局更容易形成中央集权,而差序格局更不容易,那么我又问了,为什么是中国古代形成了中央集权而西方古代没有呢?他们又开始和我说地理环境、文化观点、经济基础等等,我觉得。。。没什么说服力啊。。。我还问了AI,差序格局和团体格局相比,哪个更容易形成赢者通吃的局面,AI们倒是都说是差序格局

我个人来说,我是不太喜欢差序格局的,可能。。。因为我是个女的吧,老不能在差序格局里占个好位置。。。摊手

maya音乐会及其他

啊!!我终于也是听过maya现场《伊丽莎白》的人了!!非常高兴
昨天去了maya的音乐会,很舒服的一场,有一些感想:
1)周日晚上的音乐会会有点问题,时不时会因为第二天又要上班了而焦虑烦躁,当然这完全不是maya的问题,是我的问题
2)文化广场的音响设备比大剧院真的差太远了,尤其是高音会有一点点炸,没有大剧院那么润,大剧院有一种高低不限的温润,非常丝滑,灯光什么的也相对比较简陋
3)在大剧院看重聚,感觉是非常精致的法式甜点,层层叠叠精心挑选,是那种舞台的光芒。这一次看maya估计因为只有一架钢琴,没有乐队,整体感觉就是认真做的一桌子本帮菜,很好,但是是另一种好
4)最突出的感觉是,我觉得maya作为音乐剧演员太厉害了,每一首歌都是一种角色,因为有“戏”的成分,就比单唱歌要好听好看很多,非常饱满,那种舞台风采和气场,就很厉害!
嘉宾是YngveGasoy-Romdal,是初代《莫扎特!》的演员,听他和maya合唱的《伊丽莎白》,他又是另一种死神风味,我也蛮喜欢
以及很喜欢昨天他们的《艾薇塔》组曲,maya的贝隆夫人真的还挺合适
气氛也很好,几乎是满的,据说SD超多人,挤都挤不进去。说起来,一个60岁的老太太,有这么这么多年轻的女观众,也还挺不可思议的我觉得

mate和maya下个月准备去杭州有一场音乐会,我觉得就是mate要出来挣奶粉钱,行程安排得非常紧,连着4天,杭州佛山深圳北京,当然!如果来上海我可能还是会看的,毕竟是mate,但是杭州,而且还是晚上,还要住一天,我觉得就算了。。。怎么说呢,我觉得maya和mate的伊丽莎白当然是最最好的版本,而且mate的死神非常非常美,他和maya是另一种和谐,是姐弟式的,弟弟的崇拜/爱慕,是那么热烈,那么真诚,那么。。。色情的同时又那么干净
但是这种美对我来说,更是一种理解上的或者说是审美上的,是非常动人,我也非常能被打动,但这种打动并不是肉体上的切肤,或者说太干净了,并不能戳到我内心里一些非常不健康的东西
我和shu说,如果steve barton还活着,如果他从没来过中国,是来挣一波钱,也是这么紧的行程,哪怕在杭州我也一定会去看的!!

周六去上课,我觉得我颇为进步了一些,老师也说确实好了很多,果然练琴跟着课上的视频一段段反复练市很有效的!
话说,我觉得老师教得好好啊,很循序渐进,虽然我还在搞勃拉姆斯第三乐章,但它已经又和上次不一样了
比如说跳弓,上次讲到要用中指和小指控制弓子的转向,这次又加入了手肘的推动
比如说有一个E,上次只是说到,这个音要亮,用快的弓速去带出来,这次老师说,这里要试,因为每个人的弓子不一样,你看你是用外侧弓毛声音最好,还是用中间的,还是用内侧的,然后真的试出来一个比别的更好的音,那个音出来的时候,真的很惊喜啊!当然首先要听得出来,如果听起来外侧、中间、内侧都一样。。。那就别搞了。。。但是我觉得耳朵也是可以练出来的,要是一年前,我应该听不太出来,现在还是有点进步的
比如一组三连音,要渐强,上一次讲到是不断加压力,这次讲到,不仅是压力,弓段要不断变长,弓段要变长,可以通过控制手,一开始用手指,然后用手腕,然后用手肘,就越来越大越来越重,同时弓子也要往琴码推
回来拉给shu听,他说也是有点不一样了,更有变化一点了,音和音有点点区别了,而不是音和音之间只有音高差异,没有质感差异,啊,快乐!!快乐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