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故事大王

继续在想,lariope大人好在哪里,以及,为什么有些文可以重读,甚至重读若干次,有些文第二次重读就觉得失色很多,我想来想去,觉得对我来说,主要原因就是show和tell的区别,我喜欢的是show不是tell

可以重读很多次的东西,里面的细节非常多,而且这些细节是展示出来的,并不加以评述,也就是show,所以重读的时候,可以发现一些新的细节,可以再一次进入那个氛围,但是重读会失色的东西,在于TA讲的那些东西,你都懂了,再听人讲一次就没很大意思
而这些细节的展示,可以是动作可以是语言甚至可以是心理活动,这些心理活动是对当下自己的察觉,总之不可以是解释和分析,无论是角色之口的解释还是作者跳出来的解释,都差点意思,而展示,不在于是简单或者铺陈,简单有简单的好,铺陈有铺陈的好,明白有明白的好,模糊有模糊的好

如果说是展示的载体是语言,比如说《红楼梦》,非常微不足道地方,宝玉挨打之后,差晴雯去给黛玉送手帕,晴雯道:这又奇了!她要这半新不旧的两条手帕子,她又要脑了,说你打趣她。宝玉笑道:你放心,她自然知道。晴雯听了,只得拿了帕子往潇湘馆来。
这里的对话,其实就能看出来晴雯是个什么样的人,那就是她虽然生得美,好像很内啥,但在儿女私情上完全没开窍,她只觉得,你送人东西好歹得送个新的啊!而且能看出来宝玉和晴雯亲近但也知道她没开窍,所以这活儿他只能差晴雯去干,断不会让袭人去干。。。

如果说是展示的载体是一两个小动作,营造一种相对模糊,比如说《锅匠裁缝士兵间谍》里,吉姆知道他一手建立起来的谍报网被全部干掉之后,起身,然后“只有乔治·史迈利一个人坐在那里喝着酒。他可以听到浴室里的水声,和吉姆泼水洗脸时的咕哝声。”
那这个水声是掩盖什么呢?是吉姆在哭么?是在吐么?他心里在想什么呢?他对海顿这时候怀着怎么样的想法呢?有一些倾向,但并不都写出来

如果说是动作和大幅心理活动,写得非常清晰和铺陈,比如说lariope的文里写到(翻译来自小女巫,部分内容省略):他的左手漫不经心地搁在羊皮纸旁边, 赫敏将右手放在他的左手边上,从未因自己是左利手而如此感激。 他们之间的距离不足两英尺,任何细微动作都可能弥合这段间隙——喘一口气,打一个喷嚏……她十分轻微地将自己的手移向他的手。斯内普再度倾身去取墨水——他的手一直没有离开桌面——但这个动作让他的左脚碰上了她的右脚……她咽了一下口水,声音清晰可闻,她敢肯定。有一瞬间,她感到愚蠢到让人心跳骤停的勇敢,让她滑过那条小小的间隙,直到自己的手触碰在他手的侧面。这时,他中断了他们的对视,把目光移回到羊皮纸上。尽管如此,他们之间试探着性地建立起来的新联结已经不能被打断了。
就。。。一个如此小的动作,被写得仿佛是一场巨浪,有一种惊心动魄的感觉,而且非常有代入感,毕竟。。。谁没有过这样想触碰对方又不知道合不合适的瞬间呢?!
这段其实写的非常清晰,但清晰的是”发生了什么”,但是不会觉得她在解释给你听,”这意味着什么”依然是模糊的。

而解释大王或者分析大王就不同了,比如钱钟书,《围城》里我随便找了一段,“苏小姐忍住笑,有点不安。只唐小姐云端里看厮杀似的,悠远淡漠地笑着。鸿渐忽然明白,这姓赵的对自己无礼,是在吃醋,当自己是他的情敌。苏小姐忽然改口不叫“方先生”而叫“鸿渐”,也像有意要姓赵的知道她跟自己的亲密。想来这是一切女人最可夸傲的时候,看两个男人为她争斗。自己何苦空做冤家,让赵辛楣去爱苏小姐得了!苏小姐不知道方鸿渐这种打算;她喜欢赵方二人斗法比武抢自己,但是她担心交战得太猛烈,顷刻就分胜负,二人只剩一人,自己身边就不热闹了。她更担心败走的偏是方鸿渐;她要借赵辛楣来激发方鸿渐的勇气,可是方鸿渐也许像这几天报上战事消息所说的,“保持实力,作战略上的撤退。””
这。。。作者你啥都说了。。。我们读者还看什么呢?!

比如说王安忆,这位可真的是超级分析大王啊,且不说《长恨歌》里随处可见的分析“等王琦瑶最终拗不过她,答应换个日子再去的时候,吴佩珍便像又受了一次恩,欢天喜地去找表哥改日子。其实这一天王琦瑶并非有事,也并非对片厂没兴趣,这只是她做人的方式,越是有吸引的事就越要保持矜持的态度,是自我保护的意思,还是欲擒故纵的意思?反正不会是没道理。吴佩珍要学会这些,还早着呢。去找表哥的路上,她满心里都是对王琦瑶的感激,觉得她是太给自己面子了。”
甚至不做表面的分析的时候也是一种tell而不是show,也隐藏着分析,比如《天香》里,随便找了一段“柯海中年方才得子,从未和这等少年应对过,起初竟不知所措,又似乎有一种羞怯。为掩饰窘状,他格外做出威严,令阿潜感到胆寒。教与学就在这尴尬中开始。然而,学问的乐趣吸引了彼此双方,柯海看出阿潜可谓冰雪聪明,也看出阿潜的聪明里处处有小绸的调教。阿潜呢,从小没受过父亲的疼爱,虽然外表如女孩子家清秀温雅,内心里其实渴念有成年男子的注意。因此,一长一幼就都揣着求好的心,虽还是生分着,但到底经不得日复一日,渐渐地稔熟,相处也自如起来。”
再次,作者你啥都说了。。。我们读者还看什么呢?!

还有一些同人文,作者通过角色对话来分析和解释,从成长经历到此时的所思所想,这也很不行啊。。。。读的时候会觉得”说得好对”/“说得好好”,但是是认知上的,第一次读的时候也可能有的体验上的颤栗,但第二次就不行了,无法听人讲两次道理
但是,罗阿姨在赫敏给哈利解释为什么秋张对他态度那么矛盾的时候,就写的特别好,因为这个解释非常在故事中,秋张的情况,就是我们女生会天然明白的事情,就是哈利搞不清的事情!非常有人物性格,而不是作者的声音(罗阿姨是大佬!)

总体来说,我们女的,其实特别擅长分析或者讲道理,尤其是年轻时候,小姐妹聚在一起,总是在讨论周围的人,分析人家的心理,分析人家的用意,分析来分析去,其乐无穷,这些东西也不是没有意思,有些分析确实也有令人顿悟的效果,但是悟了的瞬间,就已经是完成态,它是一种信息或者是一个知识点,而不是一种故事,而只有故事,才能让人一次次的进入
以及,
换句话说,我觉得有才华的作者,TA会营造出很多细节,以对这些细节的描摹来重现一种幽微的复杂的感情,这些细节的描摹里有所有说不清的、矛盾的东西。当读这些细节的时候,就再一次重回到了这样感情现场

总之,讲故事大王!讲故事大王从来不会解释来解释去!分析来分析去的!

耐受力

因为读《Tigers Between Empires》读得开心,昨天去南京出差,高铁上读英文读不进去,就又跑去重读一遍《远东冰原上的猫头鹰》,当初读得还是太潦草了,再读和读一本新书也差不多,继续很开心。。。待我慢慢读完!
总之,看到第一章,书里写的是“在我动身前往机场时,驻扎在捷尔涅伊研究东北虎的戴尔·米奎尔递给我一个装有五百美元现金的信封。这是借款,他说,以防我遇到麻烦需要用钱。他去过阿格祖,我没去过。他非常了解我将要面临的是什么境况。”
啊,我立刻认出了“戴尔·米奎尔”,他就是那个90年代的时候自己躲在房间里偷偷吃冰淇淋的科学家啊!
人物连起来了,特别有意思啊!

以及,才知道,这位作者,他爸1992–1995年间担任美国驻莫斯科大使馆的公使衔参赞,所以他16岁的时候去过一次俄罗斯,在飞机上第一次看到海参崴的森林,非常震撼,后来他又在和平队很多年,开始研究猫头鹰之前,已经俄语还不错。。。就。。。我还去查了一下他爸这个级别到底高不高,查下来还是挺高的,那我觉得他还是挺厉害的,确实是非常不怕艰苦环境啊。。。

shu说,很多老外对物理艰苦环境耐受力很强。。。我想,可能我们对心理艰苦环境耐受力比较强吧。。。但是,前者的耐受力还能去研究个猫头鹰,后者的耐受力实在没啥用就是了。。。真是令人伤感啊!
毕竟,野外生存还当然能算是一种技能,衡水生存只能说毫无必要,是一种创伤适应而已。。。
毕竟,野外生存大部分情况是可选项,但衡水生存则不是。。。以及之前在微博关注的一个姐姐说的对,为了生存而不得不练就一身武功的人会很容易给别人并不需要的功能赋予勋章,总之,我想到这个,就觉得更没劲了

《Tigers Between Empires》之一

最近在读这本书,是《远东冰原上的猫头鹰》作者的书,目前才读了差不多三分之一,超级好看啊!!这位作者也实在是太会讲故事太会写了
这本书讲的是东北虎,或者叫西伯利亚虎或者,书里一直称之为阿穆尔虎的保护项目,这是一个俄美合作的保护项目,旨在研究、保护阿穆尔虎,项目从92年左右开始,到2010年左右结束/破裂,是一个非常长期的项目

有几个片段,想要分享,
这个地方主要是在中俄交接的地方,很偏,有莽莽森林和大海,冷的要命,各方面条件都很艰苦
一开始,最重要的工作就是捉到老虎,带上项圈,这就很难了,因为老虎它很少啊!
总之,他们布了很多陷阱,终于捉到了第一只老虎,第一次看到真的老虎的时候,书里说,美国科学家觉得老虎的吼叫简直不是一种音量,而是一种物质,是一种有体积的东西,非常惊人,而老虎的橙黑色的条纹那么鲜亮,但是又和周围的一切融合得那么好,非常神秘而美丽
总之,他们手忙脚乱一通发射麻醉枪,而麻醉剂量这种东西也很难搞,多了,对老虎有危险,少了,对科学家有危险,这一只总算顺顺利利的搞好了
然后!他们就很长一段时间再也没捉到老虎。。。

Dale Miquelle是驻地在俄罗斯的美国科学家,他和俄国科学家Zhenya Smirnov结成了很深的友谊,俩人搭档搭得挺好,但是Zhenya有一会不在,他就和Igor Nikolayev一起去查看陷阱,Igor也是个非常厉害而有经验的科学家,但是比较沉默,Dale和他不是很熟,他们发现陷阱里没有捉到老虎,倒是捉到一只熊,他们本着来都来了,不如给这熊带上监控项圈吧,说不定还顺便搞点熊的数据这样的精神,准备麻醉这个熊

然后发射了三支麻醉剂,怎么都觉得够了,熊依然十分精神头好,后来他们才搞明白熊皮毛比老虎厚,针对老虎的麻醉针不够长,所以很难射进去,第4支、第5支、嗖嗖嗖的射了7支,才终于把它搞倒下,然后他俩就去一通操作,而且项圈还不够长,熊脖子太粗,又赶紧搞项圈,反正,搞好了,但是他们觉得因为也搞不清到底打了多少麻醉,俩人不是很放心,就这么放着这个昏迷不醒的熊,万一有其他熊来咬他呢?万一有老虎呢?于是他们就准备在远处呆着,看着点儿,等熊醒了再走

他们坐在远处能看见的地方,Igor非常有经验先四周看了一圈,指了不远处一棵结构很复杂的树,用中指和食指比了个小人走路的腿的动作,Dale立刻明白,意思就是如果不行,我们就往那个树上跑
一等就等了9个小时,然后,熊它摇摇晃晃的醒了,朝他们相反的方向往河边去,他们觉得蛮好蛮好,过一会熊估计就彻底好了,他们背起包就准备撤,结果,麻醉完全不影响熊的听力,熊迅速折返,精神抖擞的朝他们飞奔而来,他们迅速撤到那棵树上,本来觉得逃过一劫,结果那棵树有个背面有个坡,熊也马上就要上来,就是这么千钧一发,Igor朝着空地开枪,熊毫无畏惧,Igor当机立断第二枪,把熊打死了,俩人得救
但是,这俩人内心都非常复杂。。。都受到了巨大的震动。。。
而且俩人还语言不通,只能相对无言。。。完全不能互相安慰

随后,他们的项目陷入泥沼,不仅没捉到老虎,还打死了一只熊,他们俩各种接受询问,审查之后,总算项目得以继续,但是捉老虎的许可并没有给他们延续很长时间
Dale那段时间一个人在俄罗斯边陲,语言不通,吃得肯定也不行(毕竟是92年),工作不顺,前途堪忧,女朋友也不再来信,孤独,想家,还非常怀疑自己到底行不行
这时候,在如此低谷的时候,他老板从美国来看他,一方面来看一下野外工作,一方面给他一些设备上的补给,比如说做陷阱的材料什么的也不太够了,以及还带了一些他亲朋好友给他录的磁带
同时,老板给了他一个圆柱体容器,这是团队之前的兽医(后来一直没捉到老虎,经费也有限,不能让兽医一直候着,兽医就回去了)当初采集老虎的血样和生物样本,放样本的桶,是充液氮保温的,里面的东西能保持-56度
总之,带回来给他,以便下次再装样本,然后他接过这个桶,觉得有点重,打开一看,里面居然放了一桶冰淇淋!一桶樱桃冰淇淋!

啊!这个人超级无敌激动啊,他虽然和他俄国同事关系很好,但是,他下定决心,要偷偷独享这桶冰淇淋,筹划了两天,终于有天晚上,大家都睡了,隔壁也悄无声息,他准备开吃,结果想起来,这东西零下56度。。。会冻伤自己。。。总之,他就带了手套,拿出来,把桶放在锅里,然后偷偷去厨房烤,烤到边缘微溶,他觉得可能内部还是温度很低,但是决定值得冒险一试,就拿回来了,然后躺在床上,吃着冰淇淋,戴着头式耳机听着他哥给他录的磁带,里面在絮絮叨叨说点有的没的,觉得幸福无边。。。

啊!!我觉得还挺浪漫得诶。。。或者说超级浪漫啊!

然后,他们居然在执照到期前,终于捉到第二只老虎了,士气大振。。。其他让我继续看下去!

我不懂我想不明白

啊!今天早晨起来,看到书架上的小摆件,看到手上的戒指,还是好开心啊,它们真是太好看了,超级喜欢!
以及,下列问题,我想不明白:
为什么他们的小商品可以如此家家户户不同,甚至一家也没有很多一模一样的,卖掉了就没有了,而街上没有什么爆款没有什么网红款,完全不会一家有个卖得还不错的新品种大家就一起抄?
为什么他们开餐饮店能一周休一天或者有的一周两天?
为什么他们生意那么好的夜市/市集能一周就开1-2天?
为什么他们可以有很多很多各种小店,细水长流挣着钱?
为什么他们明显给游客的店/东西/服务,虽然肯定会比给本地人的贵,但是也尚称有度,而不是疯狂宰客坑蒙拐骗?

与之相对的就是:
为什么我们是一个赢者通吃的市场,为什么我们头部吃肉,非头部连汤都喝不上?只有做大做强吃掉小鱼干掉竞品一条路?为什么我们消费市场搞得如此复杂,买多少减多少,如何秒杀,如何积分,积分如何换购,如何好评换折扣,如何消灭一切负面信息。。。。
为什么我们市场上的“特色”小商品就那么同质化,凡事都讲究爆款,但凡好一点的创意就会立刻被同行抄?
为什么我们这么爱开发新品种?这次回来,我家楼下才开了几个月的生意正旺的蒸菜馆也未雨绸缪的开发了一些新品种
以及,
为什么除了我们之外的游客都没有那么爱拍照,为什么我们如此爱拍拍拍拍,然后找个咖啡馆坐下来就开始修图,修修修修
为什么我们不分男女老幼都这么爱手机声音外放小视频,而且小视频还要倍速,听的我非常焦虑。。。我这次唯一听到外放小视频的就是机场候机和飞机滑行的时候

之前关注一个姐姐,可以算作一个群众演员,或者说演一些非常小的角色,中途出道,后来去了加拿大,目前主业算是帮人遛狗,副业继续试镜做演员,有时候她去外地试镜就让老公去遛狗,因为担心请假之后,人家客户找了新人,发现新人也不错呢?!那不就少了一个客户么?!!啊,我很理解啊,我们老中就是这样的。。。以至于我休假还在不停回微信。。。

回来之后听一个我很喜欢的播客,她说了一个我很认同的观点,一个行业,尤其是一个可选消费行业,一旦走向“降本增效”这个方向。。。它就完蛋了。。。区别只是或早或晚的完蛋了。。。
我觉得是因为那就证明没有需求增量了,只有存量博弈。。。而存量里,创新意味着试错成本,非常不够“降本增效”
同时,可选消费里面,需求本身就非常有弹性,可有可无,可多可少,大可以不买,所以降本增效更没搞头,因为大家需要的是锦上添的那朵花,如果花不令人心动,如果花太同质化,如果花没有那一点点灵气,那当然不买立省百分百

我们还是太把消费当经济增长的目的了,比如说消费券满100减10,很多人觉得很科学啊,相当于发10块,撬动了十倍的杠杆,但是这还是通过消费去撬动一个更大的经济活动,并不是考虑个人福祉和个人感受。。。我觉得她说的对,而且我只是觉得。。。被这样对待是没意思的

请好好翻译以及翻译里莫名其妙的男人的ego

我又开始沉浸在勒卡雷的世界里了,准备重新读一遍《间谍的遗产》,很久前读过一遍,觉得普通,但是我其实辨认好东西的本领很差,很多东西的好都是第二遍才看出来的,甚至包括一些应该是很浅显的文化产品,比如马修伯恩的《天鹅湖》、音乐剧《悲惨世界》,都是第二遍开始才剧烈上头。。。叹气,为什么我就是这么迟钝呢?!但,总之,我要再读一遍!

但本篇我实际想说的是,请好好翻译!
昨晚读《间谍的遗产》的时候开头第一段是“以下内容皆真实可信,我将尽己所能,陈述我本人在代号为“横财”的英国欺诈行动中所饰角色的亲身经历。该行动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末至六十年代初针对东德情报局(斯塔西 )展开并执行,行动导致我曾合作过的最杰出的英国特工死亡,该英国特工甘愿为之献出生命的那名无辜女性,亦随之香消玉殒。”
我读完就觉得,我得要找一下原文,香消玉殒是什么鬼啊?!
然后原文是“What follows is a truthful account, as best I am able to provide it, of my role in the British deception operation, codenamed Windfall, that was mounted against the East German Intelligence Service (Stasi) in the late nineteen fifties and early sixties, and resulted in the death of the best British secret agent I ever worked with, and of the innocent woman for whom he gave his life.”
就。。。亦随之死亡不好么?!原文的庄重完全没有了啊!

然后另外一段,“我已经将自己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光奉献给了情报局,只有在此时此刻,在这记录下自己亲身经历的时候,由于受到年龄和迷惘的驱使,我才决定要不惜一切代价,将自己在此项行动当中所目睹的一切光明与黑暗面统统记录下来,公之于众。”

我读的时候就觉得非常啰嗦,不像勒卡雷的手笔,去翻了原文,是“It is only now, having been held to account by the Service to which I devoted the best years of my life, that I am driven in age and bewilderment to set down, at whatever cost, the light and dark sides of my involvement in the affair.”

但是我不能完全读懂,去问kimi,它的翻译是“直到如今,在我为之奉献了最美好年华的那个机构追究起我的责任时,我才在年迈与困惑之中,不惜一切代价地写下我在那桩事件中的光明与黑暗两面。”
我细问说,这个句子里的”held to account”我没读懂,kimi说是追究责任、问责。“I am driven”我也没读懂,kimi说是被动语态,表示”我被驱使/迫使”,有一种身不由己、不得不做的意味
所以,这位译者不仅翻译很啰嗦,而且这种啰嗦还是自己加料,而在很啰嗦又加料的情况下,他还没翻译全!一方面没翻译全,一方面还瞎添加,还有错译,“involvement”是目睹么?!“my involvement in the affair.”是我目睹的这件事中的光芒与黑暗么?!这不是我也上手搞了么?我也参与其中了么,目睹个啥目睹,是这样甩锅的么?!不如就说“我在这件事中”好了。。。
啊。。。这位译者,他究竟在干嘛啊?!

说起来我觉得董乐山翻译的《Tinker Tailor Soldier Spy》,挺好的!虽然也有人觉得不好,觉得难读,但我比较喜欢,我觉得和勒卡雷的风格比较贴,因为勒卡雷的原文就不怎么好读啊!!
我对译文的要求是准确,完整,别人怎么写译者怎么翻,生硬一点也没关系,不要为了行文流畅瞎搞。。。

以及,我觉得用AI细读真的是个很好的提高方式啊!!

我其实并不想说性别意识,但是香消玉殒实在让我觉得很离谱,今天听一个讲勒卡雷的博客,讲到《柏林谍影》的新译本,主播觉得她印象最深的是当时利马斯在海边看到有个姑娘喂海鸥,他想到丽兹那一段,她觉得新译本强太多了,我就去找了一下,确实!!
原文是这样的:There was a girl standing on the beach throwing bread to the seagulls. Her back was turned to him. The sea wind played with her long black hair and pulled at her coat, making an arc of her body, like a bow strung towards the sea. He knew then what it was that Liz had given him; the thing that he would have to go back and find if ever he got home to England: it was the caring about little things – the faith in ordinary life; the simplicity that made you break up a bit of bread into a paper bag, walk down to the beach and throw it to the gulls. It was this respect for triviality which he had never been allowed to possess; whether it was bread for the seagulls or love, whatever it was he would go back and find it; he would make Liz find it for him.

老的流传最广的译本是这样的:海边有个姑娘在给海鸥喂面包,背对着他。海风吹动着她的长发和衣服,使得她的身材像把弓,一把瞄准大海的弓。他知道这种感觉只能在丽兹身上找到,如果他还能回到英国的话,他一定要好好的去追寻,追寻一种平淡的生活,可以随心所欲地拿来一片面包,走到海边喂海鸥。这些平常小事,对于利马斯来说都是奢求。无论是追求平淡还是追求爱情,无论他还能不能回去,他心中都有丽兹的影子。

而新译本是这样的:海滩上站着个女孩,扔面包给海鸥吃。她背对着他。海风拨弄着她黑色的长头发,吹着她的外套,使得她的身体向后仰成弧形,像一把瞄准大海的弓。那一刻,他明白了丽兹给了他什么东西,他只要能回到英格兰就必须回去找的东西:那就是对小事情的关心,对普通生活的信念。一种单纯,让你愿意把面包掰成小块装进纸袋里,走到海滩上,扔给海鸥吃。这种对琐事的尊重,他此前一直不曾拥有。喂海鸥的面包也好,爱也好,无论是什么,他都要回去找。他还要让丽兹帮他找。

原版翻译的都是啥?!!!漏译就不说了,问题是:
1) He knew then what it was that Liz had given him,是怎么能翻译成“他知道这种感觉只能在丽兹身上找到”的?!!这里有一种非常微妙的让我们女读者不爽的转换,原文是丽兹给了他,主语是丽兹,行动者是丽兹,利马斯是接受者,而这位作者的翻译使得行动者是利马斯,丽兹是纯客体,是一个有一些东西可供别人发现的纯客体,这人为什么时时刻刻要让男主做主角啊?!
2) It was this respect for triviality which he had never been allowed to possess,是怎么能翻译成“这些平常小事,对于利马斯来说都是奢求。”的?!!有一种非常微妙的给利马斯上价值的感觉,原文是一种较为客观的态度,但是译文就让人觉得利马斯纯惨嘛?
3)whatever it was he would go back and find it; he would make Liz find it for him. 是怎么能翻译成“无论他还能不能回去,他心中都有丽兹的影子。”的?!丽兹再次被完全客体化,丽兹是不重要的,重要的是利马斯,而原文里丽兹是重要的,丽兹是能帮利马斯找回很多东西的关键人物。。。

就。。。为什么不能好好翻译啊,逐字翻译啊?!!为什么要在一段普普通通的小说里注入这么多男性的ego啊啊啊啊啊。。。为什么啊啊啊?!!《柏林谍影》的新版翻译虽然也是男生,就好多了!就!!好好翻译啊!!逐字翻译啊!!

一种久久不能平静

读完《Tinker Tailor Soldier Spy》还是有点不能平静,主要是jim这个角色,实在有些地方让人觉得,啊!太值得叹息了,以及几处最重要的地方勒卡雷都留空了
1、一次提醒
在jim去捷克之前,跑去找bill,想要提醒他,提醒什么呢?其实那时候jim已经多多少少意识bill是地鼠,那么这种提醒就很微妙

2、一个影子
这是我这次读书最喜欢的地方,jim通过史迈利来找他,通过俩人在山谷边的谈话,jim已经坐实了bill就是地鼠,而且自己被打伤但最终居然能活着回来自己的谍报网被系数破获,统统都是bill所致,他开始跟着史迈利和peter的调查。从史迈利和peter诓骗tobby来了解情况开始,jim就一直跟在他们俩身后。而且这俩人也觉得有人跟着,但都没看到,好像看到个什么人,一晃眼又没了。史迈利一开始还去反复问tobby,你到底有没有带望风的小朋友。。。我觉得这个的设计地方特别妙,jim一直在行动,但是作为读者一开始不知道,作为史迈利和peter也不知道,所有人都看不真切,书里仿佛就有一种晃动的气氛,让人不断猜测,到底是人在动,还是风在动,或者仅仅是一种心里不安

jim是圆场自己人,jim受的跟踪和反跟踪训练和史迈利和peter是一样的。史迈利和peter觉得是有人跟踪,但又觉得似乎是错觉,这既是史迈利和peter的机警,更是jim这样一个曾经的外勤大佬不容小觑的功力
而jim到底怀着一种怎么样的心情一路跟踪呢?他开始的时候是没有直接跟踪bill而是在跟踪史迈利他们,是因为他想知道,圆场到底要做到会做到什么程度么?
全过程我们读者只能感觉到jim的行动,完全看不到他,因为书里没有他一个具体动作,没有他一句台词,没有他任何一点心理想法!非常高级!尤其是最后看到bill从安全屋里出来,被带上小货车,这种精湛的外勤技能用来观察曾经的爱人,他又在想什么呢?就。。。很令人遐想,啊!

3、一次行动
通过跟踪也通过jim自己对圆场的了解,最后jim知道了bill被关押在哪里,他以在洗衣处给衣服里塞纸条的方式,最后约bill在房子外面见了一面。jim对圆场这么多年的服务,太知道怎么搞了,而bill也一样,太知道如何接收信号和守卫沟通,如何让守卫自己看电视,而自己去呼吸一下新鲜空气。。。他们俩曾经是那么默契的工作搭档!然后,jim出现了,我们读者再次不知道他们究竟发生了什么,也不知道bill为什么赴约,我倾向于他不觉得jim会干掉他,他一直有一种过于自我感觉良好的自信,觉得所有人都在股掌中
总之,我们读者只知道第二天守卫发现了bill,赶紧大呼小叫去找史迈利他们,因为这时候的bill脖子已经被扭断,像一只死掉的大鸟,而扭断脖子这件事,发生在本书第一章,jim隐姓埋名在小学教书,烟囱里落下一只猫头鹰,孩子们吓坏了,他干净利落的扭断了其脖子,把猫头鹰处理掉了
所以,显然,倒在长椅上的bill就是jim的手笔,而扭断脖子这件事,非常亲密,非常暴力,非常肉体,还非常安静。。。电影改编居然是jim通过瞄准镜注视着他,最终开枪射杀了他,妈呀。。。真是高下立见。。。

而史迈利究竟知不知道jim最终会干掉bill,这也是个问题。一方面史迈利多次察觉,而且也数次提醒拉康,说圆场对bill的看守太过松弛,但拉康觉得反正我们都要把他交换去苏联了,正合他意,他又不会跑路,无所谓啦,史迈利没有说出自己真正的担忧
史迈利在想什么呢?他是否察觉到危险来自jim,但他又故意不主动去寻找证据来迫使自己采取行动?史迈利是不是觉得提醒到拉康也就够了,其他猜测不必多说,因为他非常敬重jim的爱和痛苦,他会不会觉得jim的行动是天经地义的?是他应得的?bill这种利用“爱”的背叛才是最不可饶恕的?

而至于Peter,则写得很明“Not till days afterwards did he realise that the figure, or the shadow of it, had struck a chord of familiarity in his memory. Even then, for some time, he could not place it. Then one early morning, waking abruptly, he had it clear in his mind: a barking, military voice, a gentleness of manner heavily concealed, a squash racquet jammed behind the safe of his room in Brixton, which brought tears to the eyes of his unemotional secretary.”
Peter作为圆场的新生力量,他不仅亲见被认为是偶像的bill的倒塌,还终于明白了jim的某种悲剧英雄的所为,他又是作何感想呢?他于是真正迈入了圆场这个灰色的世界么?

啊!!总之,我觉得这些留下的空隙真的很让人久久不能平静啊!

《Tinker Tailor Soldier Spy》

《Tinker Tailor Soldier Spy》的英文也太难了吧!!
但我还是读完了,也就是说,这本书,我看过2遍中文版+1遍英文版+2遍电视剧+1遍电影。。。未来,我可能还会在某些时刻去重温电视剧
这么写出来我都觉得不可思议。。。其实,这个故事说穿了简单也非常简单,甚至没有什么温暖的东西,没有什么慰藉,没有什么救赎,每个人都惨惨的,甚至都没有什么极限拉扯,因为说到底,每个人都知道地鼠是谁,每个人都在各怀心事的回避,而地鼠本人也谈不上有什么鸿鹄之志,不过是一个时时刻刻想要在舞台中心闪耀的虚荣人物罢了

正面人物里各有各的惨处,
jim是惨惨第一名:Bill Haydon对jim是有一点点愧疚,但也不多,再和史迈利的谈话里,史迈利提到jim,bill第一次烦躁,他说“Well, damn it, I got him back,’ Haydon snapped.”后来史迈利又问他,临出任务之前,jim来找你,他到底说了什么?“For a long, long while Haydon hesitated, then did not answer. But the answer was written there all the same, in the sudden emptying of his eyes, in the shadow of guilt that crossed his thin face. ”可能这就是他有的全部愧疚了。。。按照史迈利的心里活动“He came to warn you, Smiley thought; because he loved you. To warn you; just as he came to tell me that Control was mad, but couldn’t find me because I was in Berlin. Jim was watching your back for you right till the end.”而bill的背叛,让他在捷克被枪击中终身残疾,甚至这是最浅表的一层惨了,他和史迈利的谈话里,发现自己在苏联人那里备受折磨想要多守住一会会,让他们有时间撤退的捷克谍网,就是个笑话,谍网被悉数破获捷克人都以为是他为了保命第一时间泄露,而事实上因为bill是地鼠,苏联人早就什么都知道。。。而jim最后杀了bill,很爽么?肯定没有。。。但是,最后的最后,我觉得Jim还是渐渐在康复,他回到学校教书,指着一个名叫bill的小男孩说,对来另一个看演出的家长开玩笑说,‘His real name is Bill,We were new boys together.’啊,不容易,不容易,实在太不容易了

除了大幅领先的惨惨第一名之外,其余人物各有各的惨,史迈利老婆出轨,而且还总出轨,但是他又放不下人家,这已经是微不足道的了,而他老婆ann呢,也不怎么快活,因为她很快就意识到自己被海顿利用了,这种被利用让她很烦躁。。。Irina死了,Ricki Tarr不知道或者不愿意相信,而怀着对Irina还有未来的想象再做一些努力。。。Peter Guillam经历了幻灭,他看着海顿最终被捕,心情很复杂,因为海顿是他那一代的偶像,他看到苏联人对他们单纯的憎恨,但Guillam could not visit on Haydon, but then Haydon was of his own kind.。。。康妮被赶出圆场,而她说“ I hate the real world”,她只想在圆场做分析员。。。就连Max这样的小角色,小到不行的捷克流亡者的角色,在谍报网被搞掉之后,其他流亡者也再不和他说话,史迈利和他谈话的时候,终于He was losing his temper. ‘Why you bother, George? Circus don’t be no good for Czecho. Allies don’t be no good for Czecho. No rich guy don’t get no poor guy out of prison! ……Okay, so don’t tell me no more damn fairy-tale how English got to save Czecho no more!’‘Perhaps it wasn’t Jim,’ said Smiley after a long silence.‘Perhaps it was someone else who blew the networks. Not Jim.’

吸引我的到底是什么呢?!可能首先是一种气氛,这种气氛会如同剧场的气氛一样笼罩住我,仿佛看在一部舞台剧,能觉得这不是一个真实的故事,作者也没有想以假乱真的意思,所有的地方确实都是设计好的,甚至有的地方设计感很重,而这种设计感不会让我觉得假,而是很有美感,他并不是故事必不可少的环节,而是一种维度的丰富,一种锦上添花

一部舞台剧往往就是能重看很多次的,因为舞台足够丰富,比如说台上一次有10个人,而观众一次只能盯着1个人看,因为舞台剧吸引人的地方不是靠藏信息或者解谜,而是靠每一次都有新的信息被接受,这些新的信息是叠加在原来的信息之上的,没认出来,没关系,这个故事已经挺好,认出来了,就更好了,而靠解谜或者惊天大反转之类的作品,一旦揭晓了就没大意思了
被剧场一般的气氛笼罩,既让人觉得有脱离现实的快乐,又没有进入全新的冒险世界的不安全感

其次就是大家都惨惨的,但是大家日子还是一样往下过,不是那种天翻地覆或者置之死地而后生的荡气回肠,这种不爽利,这种弥散的阴郁,这种阴郁里有一丢丢理解,有一丢丢亮色,有一丢丢生命力,有一丢丢自傲,‘I behaved like a soft fool. The very archetype of a flabby Western liberal. But I would rather be my kind of fool than his for all that.”,就。。。很对我胃口啊!

拉威尔钢琴三重奏

今天在小红书上看到一个美艺三重奏的采访,提到拉威尔的三重奏,其中的钢琴手觉得第一乐章速度要慢一些,所以他们的版本比常见的慢不少等等,总之,这首曲子我一直觉得还蛮好听的,我就去找了一下,确实,他们的版本比常见的版本慢10%吧,我觉得听不太习惯,觉得太慢了,有点停滞
然后去听了一下之前收藏的,觉得比较喜欢的版本,一个是法国的流浪者三重奏,一个是卡普松兄弟俩+franck braley,一个是阿什肯纳齐+帕尔曼+哈雷尔
我觉得流浪者三重奏非常流畅,非常融合,是一个此刻正在摇曳生姿的流动/行进/舞蹈的人,三种乐器只是身体的不同部分,而卡普松兄弟俩+franck braley就是一幅工艺美术装饰画,而且该画也不是静态的,是时常在变化的,如同是万花筒里的图案,也很美
阿什肯纳齐+帕尔曼+哈雷尔就不怎么融合,是一种轮流的,更对话一些,即使是交织的部分,我觉得也是不同的东西交织在一起,而不是互相贴合,不喜欢的人肯定会觉得大家分明就是各说各的,但是喜欢这种风格的人,比如我,就会觉得很带劲

啊,三重奏可真好听啊,也不知道未来有没有可能和人家搞一次钢琴三重奏。。。

今天还看到个黄昱宁写的说是伊恩麦克尤恩和她说的段子,俄国派了四个间谍去荷兰侦查关于毒气的情报,被警察扣住。警察在车上不但发现了一系列用来搞情报的电脑设备,还在钱包里找到了一堆写着莫斯科总部抬头的发票收据
我觉得这个故事很有道理,倒不是说有什么真实性,而是,发票,真的很重要啊!

我记得在《间谍与叛徒》这本书里,KGB派去丹麦的人,也就是故事主人公的同事们,相当多人在丹麦主要就是忙着搞发票以便报销骗经费
最近在读的勒卡雷,《Tinker, tailor, soldier, spy》里面,史迈利发现有问题和地鼠连起来,就是他看到有一大笔钱在伦敦搞了一处安全屋等等,而《史迈利的人马》里面,重大把柄被发现的开端也是有一个定期汇款的问题的被发现
就,钱的流向,真正代表了很多实质的东西、实质的在意,代表很多无法掩饰的东西

人淡如菊

一直还蛮喜欢阿什肯纳齐的钢琴的,很自然,很舒服,很多曲目的分寸和气口和我很合,而且也不是没有戏剧性,但也不是说没有戏剧性,其实是有的,只是这种戏剧性是一种明确的营造出来的戏剧性,是一种设计,而不是一种泄露,并不是让人觉得演奏者本身很抓马,是一种非常健康的戏剧性

因为对他从苏联叛逃还蛮有兴趣的,就找了一本80年代初他的一本口述来读,最大的心得体会居然是,这位真是人淡如菊啊。。。
总体来说,他天赋非常好,从被认为是天才儿童开始职业生涯是顺利而较为轻松的,但是他不喜欢苏联那套关系运作,搞点啥都要托关系,明明存在很多特权,但被包装成”人民的名义”,也不喜欢艺术家为国家荣耀服务,所以他就离开了,但是离开也非常低调,最大限度的客气,留余地,对媒体表示“our decision was a purely personal one and that there was no political dimension”

他老婆是大学同学,很多地方依赖老婆的判断,觉得老婆很多地方比自己有眼光,巡演尽量和老婆小孩一起,从来没有过各种绯闻,但是也没有表达出一种神仙眷侣样子
因为老婆是冰岛人,于是家庭语言是英语,所有的孩子都没有再学俄语了,都不会说俄语,但他也没有孩子们应该学点俄语,一种非常实用的态度
所以,其实这本口述/半传记不太好看,虽然并没有什么套话,但也会觉得是一个很“松”的文本,没有什么扎实和饱满的东西。不过,我觉得这确实也是一种诚实,不够精彩,但也并不造作或者矫饰,他没有把自己表述得更浪漫、更敏感、更深刻,更痛苦,更英雄,更挣扎,更矛盾,就是一个非常没有刻板印象里“艺术家”或者“明星”特质的人,完全不抓马

怎么说呢,总体他就是ego很小,一点不膨胀,很勤奋敬业(甚至可以说是劳动模范,那时候2000+场的巡演,只取消过3次也不知道4次)、有天赋,并不否认名利但也不炫耀名利,我觉得他对音乐当然是有自己的理解,也有自己的好恶,他对自己的音乐有信心,是自信的,而且是一种客观维度的自信。呈现出来的音乐本身,并不淡,是有一个内在小宇宙的,会营造出一种戏剧性,而不是一味顺滑,但也不是那种挥洒/燃烧型的演出,从来没有把自己交出去,但是他也从来不假装是把自己交出去了,或者希望自己能更把自己交出去,或者觉得不交出去才是更高级的,而是,就是这样

所以在特别累的时候,有几首阿什肯纳齐的曲目我是一听再听的,可能都听过七八十遍,因为里面有一些让我觉得靠得住很诚恳的东西,一些人类的东西,是感人的,但不是煽情的,而这种严肃但有分寸的戏剧性反而能获得一些安慰

我觉得我也喜欢这种艺术方式,在我看来,艺术呈现最重要的就是真,没有巨大的热情或者passion也没关系,但是不要假装有,也不要因此觉得没有才更好,要表现一些自己真的相信的东西,不矫饰,不美化,不端着,不自我辩护,不自我欺骗
这样才有出现好的艺术作品的可能,在此基础上,可能观众各有偏好的风格,但是如果没有“真”或者“诚实”,那应该是怎么都不行的

控制变量法和一些没啥关联的感想

在B站刷到前一阵子国家大剧院话剧《傲慢与偏见》的官摄,小红书上之前看到过评论,好评颇多,我就点开看了一些片段,啊,难看!非常尴尬。。。台词和表演都非常尴尬
然后我就开始想了,可能性1)这些演员不行;2)话剧这个形式在本国不行;3)中国人演外国剧不行;4)我之所以以前看过的一些英国话剧行,是因为我周围没有外国人,我没见过他们在台下的样子,所以就不会觉得台上太假,而我很熟悉中国人,所以很容易觉得他们在台上不行

然后我就开始了控制变量法,首先找了一个1979版的《茶馆》,大家非常非常自然,台词也很清楚,很好!那么可能2)和4)排除
我又找了80年代初的《哗变》,也挺好的,那么3)和4)排除
我甚至找了早年间的《雷雨》,因为我觉得这个戏本身非常不自然,是一部从剧情到台词都很刻意的戏。。。但是!依然不难看。。。至少不会觉得尴尬
所以,结论就是:1)这些演员不行!!
之前比较行的话剧,我觉得就是夸张和艺术化之后的日常讲话方式,而现在这些演员的话剧,简直是另外发明了一套讲话方式啊,或者说是小学生朗诵腔的升级版。。。甚是可怕

前阵子看人家说练了背之后,拉琴变好听了,我觉得很有道理!因为我看小红书上有个跳芭蕾的小姑娘和另一个游泳的小姑娘琴都拉得声音很扎实,现在想来就是因为人家肢体协调外加有背肌!!肢体协调我应该是没戏了,所以我现在开始每天搞弹力带和哑铃了,咩哈哈哈哈

说起来,我看到有个姐姐,也拉了三年多琴了,还参加了各种乐团,演出什么的,但是她的琴完全没震动起来啊啊啊!完全就是摩擦琴弦出来的声音,虚的一塌糊涂。。。她真的没听出来么?令我有点困惑

娃最近在学《詹天佑》,我说我小时候也学过,而且学的时候就没想明白那个“人字形”铁路到底是怎么回事,娃说,对对对,我也读了好几遍没想明白!结果shu说,他也学过这篇课文,但他根本就没想过这件事。。。

以及,我觉得这就是一套非常源远流长的叙事模板,从詹天佑到童第周,甚至到日剧《白色巨塔》里的财前教授去波兰做手术,就是外国人表示看不起,然后我们就努力,然后作出了成绩,外国人就赞叹不已。。。
我开始觉得这是一套东亚人民共同的创伤,是长期落后于西方导致的创伤,后来我觉得不是,这是一套非常“男”的叙事模板,因为“看不起”/“赞叹不已”的角色不一定非的是外国人,中国人自己也行啊,就是赘婿逆袭,寒门逆袭不都是这样嘛。。。

所以本质上就是一个封闭等级体系中的位置争夺,整个逆袭的动力和终点,都围绕这个“更高”的目光展开,非常没意思

女性的爽文就不是这种叙事模式,且不说女性情感向的爽文,就算是事业成功的叙事里面,“她征服了看不起她的男人”就比较少见,基本上都是她克服了不让她进入的男人们。。。而且征服了看不起她的男人们,就很怪啊,然后呢?男人们颁她一个勋章,名利双收,再发一个漂亮老婆?怎么着也不太对头啊。。。女性爽文更多的是进入一种不被允许进入的领域,是一种入场资格,进入之后,体系必然就被改变就算不被改变吧,起码被轻微晃动,这不是一种简单的上位。。。而且这种逆袭的本质是痛苦来源较为单一和明确的,看不起你的洋人/岳父/领导,但是在女性的生活经验里,痛苦来源非常弥散,有时候是东山的老虎吃人,西山的老虎也吃人,一山翻过去还有一山,所以也不太能逆袭解万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