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更好的自己/更好的成为自己

昨天看了一篇中文言情黄色小说,故事本身其实没有任何特别之处,而且是DS文,言情和黄色比例各半吧,我当然冲着黄色的部分去的,结果看到12点半看完整个人神采奕奕,居然看得我很感动
感动是两方面的,一方面是有一些片段还蛮戳我的,就是我能理解女主角感情的由来,另一方面,或者说更重要的是,这是很好的中文,文中描绘的很健康的感情,非常尊重女主角的男主角。
我不看BL,据说BL有很多很不错的文,但是BG里面,我觉得绝大多数都还很不行(真希望才华横溢的作者们开始写BG啊)
怎么说呢,我颇看过一些中文DS文,还有一些其他黄色文,有一些文能很明显看出是女生写的。但是,里面并没有很健康的感情和很尊重女主的男主。有宠爱型的,有谆谆教导型的,有拧巴只对你好型(啊!我讨厌这一型),有默默关心型的,总之,很多时候有一些点,让我觉得,快跑啊,这种男的不行啊!而我们看文,实际就是要看一些幻想出来的,各方面都很行的男生啊!
这时候就会觉得有点悲哀,就是我们连想象都想不出一种完美男友。此外,不单男主不行,女主对于自己也不行,没办法客观面对自己且平视对方,不是过低就是过高。。。而里面的黄色部分,就更不行了,其实还是男性视角,虽然写得更干净一些更顾及女性感受一点,就是很明显的让我觉得我们写中文的女的,还没有找到属于自己的语言来描绘自己角度的黄色

昨天那篇文让我很感动的地方在于,男主,无懈可击,有爱,但更有充分尊重和自持,DS的男主最重要就是自持啊!一个情绪不稳定的男主,是没有任何魅力的。。。而黄色部分是一种我们自己的语言!!我们自己的语言有两个层面,一个是这是女性的视角,一个是这是很好的中文,文从字顺,直白,精确,健康,没有任何奇奇怪怪的代词,故意写的错别字谐音字,没有网络语言,没有幼稚可爱化的部分,而是那种很端正的中文
看到我们自己的母语能写出这样的作品写出这样的黄色,真是还蛮感动的

后来我搜了一下,作者似乎是在澳洲某个大学教书,刚刚开始带博士生的那种,如果确实是这样的话,那也能理解为什么写出这么成熟的文了

今天在地铁里面回想,想到一个很有意思的地方,就是我觉得很多女的写的言情文,包括DS文,有个很好笑的地方,就是,追求进步!!
包括上面说的那篇文也是的,最后是在爱的引领下、温暖下,成为更好的自己/更好的成为自己(顺便,我见过有人说要成为更好的自己,而是要更好的成为自己,我觉得,这两种说法都一样啊,成为更好的自己,就是在现有基础上查漏补缺追求进步,更好的成为自己,也是在现有基础上查漏补缺追求进步,虽然后者可能更强调挣脱束缚,但更好的自己也可以包括了没有束缚的自己这个部分)
我们是多爱进步啊?!
我从来没在男的文里,有任何意义上体现成为更好的自己/更好的成为自己,黄文自不必说,包括金庸武侠小说里面的那些情侣们,究竟有谁是进步了的啊?

说起来,昨天娃在家吹笛子,吹得很好,有一点成熟的演奏的感觉了,而不是初学者的小打小闹,我一边表扬她,一边颇为嫉妒又很真诚的和她说,我也要进步!我真的好想进步,啊!

《黑暗物质》

我读完了三本黑暗物质,最大的迷惑是英国的小朋友/青少年喜欢这个啊?!毕竟这三部曲不仅得了奖,还拍了电影,电影都是大牌演员,以及后来又翻拍了电视剧,而且有声书精美得好像艺术品!
PS,我对着原著听了一点有声书,我觉得蛮难的,文字比波西杰克逊,饥饿游戏什么的难很多,可能。。。英国人确实比美国人有文化吧

这部书我感觉就是在两头跳来跳去,在时不时让我觉得“你瞅瞅你说的这都是啥?!如此玄之又玄的多重宇宙设定,命运和自由意志的纠缠,我连理解都困难啊”,居然还同时让我觉得“啊?!这个也太儿童文学了吧?傻得要命啊”以及顺便让我觉得“啊?!居然还没有happy ending?亚当夏娃四舍五入约等于天人永隔?”
可能主要的问题还是,我觉得里面的人物就没啥逻辑,比如说莱拉她妈的情感转变就很没道理,比如说飞行员好像为什么要为莱拉付出那么多?他俩我没觉得情谊到了这个份上啊等等
其实主线是莱拉,一个小女孩的英雄之旅,还挺不错的。而且对于英雄之旅来说,莱拉是天选之人,世界注定要她拯救也没有问题。毕竟所有的英雄都是天选之人,哈利波特自不必说,连魔戒也只有弗洛多能拿,sam为了帮弗洛多拿魔戒也只能扛着弗洛多本人而不是直接拿魔戒。而且莱拉这个小女孩勇敢、自来熟,最喜欢胡扯八道说瞎话,我很喜欢这个人物形象有一些片段非常有意思,而且很传神,但是整部书而言,确实完全没写好
shu比较这部书,他喜欢里面的多重宇宙,黑暗粒子,各种神秘事物和玄之又玄的部分,他总体来说确实比我更喜欢各种意义上“飘飘的”东西,从音乐到小说
但我不行,我就是一个实敦敦的人。。。

书里有很多传统套路的部分,比如说天选之人,比如说类孤儿设定,比如说爱啊,才能拯救一切。。。但也有一些颇有创意的部分,除了莱拉的人物设定以外,还描述了一种“故事的力量”,这个故事的力量包括了“瞎说”和真实的故事,瞎说的故事很多时候已经管用了,但在最终,只有真实的故事真实的面对自己真实的经历才有用,才能从“死人世界”穿越出来

我大致觉得作者想探讨命运和主观能动性的关系,以及到底我们多大程度上有自由意志(free will),我们的命运是注定的么?他结论可能是,七分天注定三分靠打拼吧。。。我们人类是有自由意志的,而且这种自由意志是值得追求的。书里dust就是象征着人类各种意识的觉醒,成人才有尘埃,儿童没有,教会权威不希望人们有,希望保持儿童态/无尘状态,而教会权威在里面是大反派,可见作者认为“堕落”、好奇心、自我察觉、身体经验、自由意志等等是好的

换句话说,尊重/顺从自己的天性,察觉接受nature并与之和谐相处,在此基础上能发展出一种自由意志,在接受自己的命运的同时有意识的决定做什么,这就是最高级的状态!
比如说,披甲熊自有其了不起之处,但如果他们老想当人就不太行
另外,作者大概认为人与自然是可以完美的和谐相处的,比如说那些“轮子兽”,就有一种天人合一的思想,以及作者应该是觉得我们人类死后最理想的状态是消散在自然里成为自然的一部分什么的

同时,甚至作者特意说明,这不是知道代价权衡利弊以后的选择(choice),而是顺应天性之后的自由意志,是一种发自自己天性的nature之后的free will,这个东西我觉得其实我还是不太理解,为什么顺应nature就能有free will,这俩在逻辑上怎么能连着?

莱拉的预言说明了这点,预言是“她(莱拉)注定要左右最终的命运。但是,她必须是在对此一无所知的状态下去做,就好像这样做是出于她的本性,而不是由于她的命运。要是有人告诉她必须做些什么,那这一切就会以失败而告终;死亡会横扫整个世界,绝望将永远胜利。”

怎么说呢,我觉得这种价值观我不太喜欢诶,我就不喜欢“本性”(nature)的概念,可能一方面我觉得本性这种东西比较靠不住,是未经检验的,比如说1)TA的本性是善的,所以TA在一无所知前方的路的情况下,往下走,克服了很多困难,做了善的事情,和2)TA知道前方很多困难和一切代价,TA仍然往下走,克服了很多困难,做了善的事情
我觉得2)更符合我的审美。我的审美是《哈利波特》里面老邓说的,It is our choices, that show what we truly are, far more than our abilities,就是没有本性这个概念,我们不是固定的蒙尘的玉,而是每一次的选择都体现了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而选择时的正反面信息了解得越清楚,越能体现这个做出选择的人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另一方面,我也不觉得非要违逆nature就是“不好的”,比如那个坏披甲熊,我觉得他的问题不在于想要做人类,有一个deamon,而在于他干出来的事很坏,他栽赃陷害别的披甲熊,如果他是个一心想要做人类的好披甲熊也就没啥问题了

所以,这部书我就不太喜欢,故事本身我觉得写的有点问题,故事背后的思想我也不太买账,但居然我还写了如此长的一篇读后感。。。不过shu觉得还是可以的,他是一个审美偏好上喜欢nature的那一路,我觉得可能。。。他是健康自然人类,我是扭曲人类。。。

不上班

在小红书上看了一小段《维多利亚》第一季的剪辑片段,意思是维多利亚女王结婚前和墨尔本勋爵的一段感情,就是大叔和萝莉,保护她,指引她,鼓励她,相信她,然后,拒绝她!啊!看起来就是我的菜啊
因为在言情故事的审美上,我非常老旧,并不喜欢“大女主”或者是“姐弟”模式,还是喜欢携手进步模式或者是被带着进步模式(我是有多爱进步啊我)
总之,我就跑去了看了一下《维多利亚》第一季,看了1.5集就弃剧了,完全不行!可能部分是因为,墨尔本勋爵不够帅,但这应该不是关键,关键是,我对女王实在没啥感觉啊,这种不上班不事生产不愁生计的角色不在我的审美点上
虽然我不想上班,可我想看别人上班啊,心理很不健康就是了

总之,没看下去,这两天重读了一下《大魔法师》,也觉得普普通通
唯一有意思的设定是,不要乱和精灵做交易,条款要严谨,比如说诺莱尔和精灵做交易说,要救回20岁的波尔夫人,精灵说,假设她能活到75岁,我要她一半的生命,诺莱尔想想,也就是说波尔夫人可以活到20+75/2=50多岁,也还行吧。。。结果精灵其实的意思是白天波尔夫人属于人间,晚上带波尔夫人去精灵舞会,夜夜跳舞不停歇,波尔夫人累得半死,然后白天就形容枯槁非常呆滞。。。啊!!这就是合同没签好啊!!
以及,精灵最厉害的地方就是有封口咒,就是波尔夫人和其他去过精灵地盘的人,都没办法描述过程,一开口就是胡言乱语。。。怎么说呢,我觉得这就是安徒生最爱的设定,“不能言说”,无论是拿声音换王子复活,还是不织好斗篷不能开口的野天鹅。。。总之,我非常理解,不能说就是很可怕的事情,一切不让人说话的人统统都是坏人

最近在读《黑暗物质》三部曲的第一部,好像还可以,如果读到50%我还是觉得不错,我就去读英文版去,不过我还是想说,我现在是很难搞的,《黑暗物质》是小女孩的冒险故事,怎么说呢,小女孩确实不如小男孩好写,但是小男孩看多了,我作为一个小女孩又会觉得很没劲

读完了《修复12000颗心》,我觉得已经没有前两本好看了,最大的心得体会可能就是,不要乱动。。。比如说这个人胸口被插了根钉子/木棍/等等,如果他还没死意识还有,还能呼吸,就先不要乱动,因为人体是会自动凝血和找到一个平衡状态的,如果不在手术室,平衡打破就会彻底坏掉。。。一个东西能运行,修bug就要谨慎,毕竟说不定它就是靠着bug在运行。。。

周末还看了四集《pitt》,还可以,不如《摩斯探长前传》荡漾,但也能看下去,但还是好想再荡漾一下啊
周末还练了很久琴,啊,好想能拉好琴,什么时候能拉好琴就好了!

天平小说

居然和小女巫聊了一早上《Broken Country》,太可怕了!!
就怎么说呢,这本书在我看来,就是一个天平啊:

1)弗兰克本身是不可能和贝丝在一起的,因为贝丝没有那么爱他,但是,贝丝告诉他,她怀了Gabriel的孩子,于是贝丝减分,1:1,天平平了,俩人在一起
2)他们在婚姻中尚称幸福,因为弗兰克是个好丈夫好父亲,贝丝是个好妻子好母亲,1:1,天平平了
3)因为弗兰克的疏忽这个孩子死了,让贝丝非常伤心,贝丝加分,弗兰克减分,弗兰克觉得很过意不去,但贝丝没有因此离开弗兰克,还是试图把这个疙瘩放下,俩人继续过日子,贝丝继续加分,弗兰克不扣分,贝丝暂时领先。结果,这时候Gabriel回来了!贝丝出轨了,弗兰克没揍她!于是贝丝减分,弗兰克加分,俩人再次基本天平平衡,但总体来说贝丝还是以微弱优势领先

4)到了坐牢这个环节,我觉得就很微妙了,因为这个心里的结,不仅在贝丝心里的,也在弗兰克心里,因为因为他的过失,贝丝和贝丝很爱过的人的孩子没了,弗兰克是很难受的。对此,我对弗兰克的内心逻辑的理解是,他要做点什么,既能损害自己(因为过失需要被惩罚才能赎清)又能干点与之有关的好事(单纯被人揍一顿肯定不够),那么帮助里奥就是一个比较顺畅的情节。就里奥而言,贝丝其实对里奥又没啥很深刻的感情,所以帮助里奥我觉得不能算是完全对贝丝好,因为贝丝在这其中并不受益,受益的是里奥他爹Gabriel。而且贝丝也没有到希望弗兰克为Gabriel作如此大的牺牲的地步,毕竟里奥这档子事情发生之前,她自己也说是爱这俩人的,是不一样的爱,要弗兰克牺牲这么大去帮助里奥,我觉得不是贝丝所愿。所以这个环节,贝丝基本不减分,但!弗兰克加很多分,因为可以看出弗兰克固有的光辉品质和对贝丝的爱(这个爱很微妙,并不是贝丝受益的爱,而是他那么看重之前这孩子居然死了这件事本身是对贝丝的爱),所以现在弗兰克遥遥领先了

5)然后贝丝为弗兰克经营农场,生娃,等弗兰克出来,一家团聚,贝丝加很多分
至此,天平彻彻底底的平了,而且是不再晃动的永恒的平了
在天平最后平的那一刻,忍不住我就哭出来,但是这种哭,我还是觉得很生理性,是个人看到天平啊平了啊的时候都会觉得终于啊终于吧?

但是这种天平小说,我觉得和浪漫爱的小说总有哪里不太一样,不仅不荡漾,而且从来没有一部浪漫爱的小说,会让我在看的时候有这种刚刚好啊的天平感。。。太奇怪了!
有好几种可能性:1)其实浪漫爱的小说的天平往往是不平的?太平了就不浪漫了?2)浪漫爱的小说,挫折往往发生在有坏人坏事,或者主角内心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足够好,而如果对对方不够坚定,就不符合浪漫爱小说的要求?3)男主角倒是得到了所爱之人的爱,但女主角得到了啥呢?虽然她当然是也得到了弗兰克的爱,但这种爱并不是她一直以来追求的,是一开始就有的,而她对弗兰克的爱是一种被打动的爱和以爱的回报,因此就不够浪漫?可以说弗兰克夙愿得偿,但不能说贝丝夙愿得偿,贝丝她也没啥收获啊,所以就没有她终于得到了自己向往已久的东西这样的女性荡漾感?4)或者最粗暴的原因就是,这个作者写的不行?

咳,谁知道呢,我觉得无论是《现代高级魔药制作课》还是《廊桥遗梦》,这种婚外情也还挺荡漾的啊,也不知道这本书为什么就是不行,而更不知道为什么这本是不太行这件事我居然花了整整一天在想,而且还没想出来,叹口气
但,亚马逊的读者肯定觉得这本书很行,因为已经有9456个读者觉得这书可真不错啊!

Broken Country

此刻,是周日中午,本来双休日不到万不得已我是不会打开电脑的,但是我实在是屏不住要吐槽昨天看的一本小说,甚至都没办法等到周一去办公室摸鱼吐槽了!!

《Broken Country》,作者是Clare Leslie Hall ,当初之所以想看,是因为作为一本3月新出的书,在亚马逊上有8000多个人读过,评分高达4.6分,而且是爱情故事+悬疑+bittersweet等等,觉得应该是我的菜!然后,就在我写这篇日志的时候,亚马逊上已经是9115个人读过,评分依旧高达4.6分的很受欢迎的畅销言情小说了!!

但是,实在是太太太太太直白俗套脸谱化了啊这个故事!俗套到每一个环节出现之前,我都想,接下来不会这样吧,结果真就这样了!我一边读一边想我倒要快点读完,看究竟最后能怎么个搞法!于是,我居然在周六一天读完了300多页的英文小说,我觉得阅读速度真是有了巨大提高,这可能是该书让我最大的收获

好了!我要是认认真真的吐槽了,故事按照时间顺序捋一遍是这样的:
村姑贝丝,是一个文艺青年,有一天在湖边树下读诗集的时候碰到了本村超级钱钱人Gabriel回来度暑假,Gabriel家显然有座大宅子,俩人先是口角了一下(必然俩人要好上),Gabriel邀请贝丝去家里玩儿,然后在家里俩人聊着聊天就互生情愫,一来二去,又去了几回大宅子之后,俩人就快乐的搞在一起
俩人深深的爱上了对方,Gabriel把她介绍给父母(必然要大不赞同),Gabriel妈意思是Gabriel马上就要去牛津了,很快就会忘记你,反正给贝丝种下了疑虑的种子。Gabriel去上了牛津,贝丝觉得Gabriel大概和路易莎好了,遂提出分手。分手之后发现自己怀孕了,去找Gabriel,未果(必然有人要出钱让她流产,就是Gabriel他妈)。贝丝找到了喜欢自己很久农场青年弗兰克,说,如是这般,我怀了别人的孩子,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俩结婚吧,弗兰克想了想,说好的!俩人结婚没多久,贝丝生下了娃
这个娃9岁的时候,弗兰克带他去看砍树,贝丝说不要去太危险了,弗兰克说我会看好他的啦,我们农场青年都是这样的啦,(必然要没看好),娃被大树倒下来砸死了,贝丝和弗兰克虽然继续生活在一起,但俩人其实心里都有个结
又过了3年,Gabriel已经是畅销作家,并和路易莎离婚了,带着儿子里奥回到本村大宅子里写作(必然俩人要复燃)。里奥没留神自己的狗,狗跑过来,咬伤贝丝家的羊,弗兰克的弟弟吉米开枪打死了狗,里奥很难过,贝丝跑过去安慰,发现这是Gabriel的儿子。贝丝慢慢和里奥建立了很好的关系,以及俩人又开始干柴烈火
贝丝过着双重生活,每天去Gabriel处干柴烈火一会补充能量,然后继续做回农场妇女。

(贝丝的事情必然要被发现),曝光后,吉米非常非常生气,前去质问贝丝和弗兰克,弗兰克说你别管,这是我们家的事儿,吉米拿了枪去找Gabriel,后来弗兰克也来了,吉米掐住Gabriel脖子,里奥为了救自己父亲不小心开枪打死了吉米,弗兰克认为里奥没道理被牵扯进成人的纠葛里,决定顶罪,和警方说这是他和吉米争枪的过程不慎走火,法庭最后判了过失杀人,弗兰克监禁8年
Gabriel一方面非常感动一方面不解为什么弗兰克要做这样的牺牲,贝丝和他说,之前我和你说的我死掉的儿子,其实是你的儿子,弗兰克一直很负疚,Gabriel大为震惊
弗兰克入狱没多久,贝丝告诉弗兰克说,在你庭审之前,我已经取掉了宫颈帽,怕不会成功所以没有告诉你,但是现在,我和你说,我已经怀孕啦!弗兰克非常震动以及快乐,后来生下来一个女儿,取名为grace
最后一幕就是弗兰克出狱之后,贝丝和grace跑过去迎接他

这个故事分成三条线,三条线是交错叙事,搞得很眼花缭乱,很悬疑的样子,一条是过去,是贝丝和Gabriel的往事,一条是现在,是吉米打死了里奥的狗开始,一条是庭审(未来),就是庭审的准备,大家的证词等等
最后汇在一起,以及在庭审这条线,要看到很后面才知道究竟审的是谁,死的是谁,要瞒的是什么

终于把故事讲完了,开始吐槽,除了大的故事情节非常非常俗套之外,中等细节和小细节也充满了可预测性:
1、有一次聚会,路易莎作为Gabriel父母好朋友的女儿,闪闪发光的第一次出场,我想,最后路易莎肯定要和Gabriel在一起,果然。。。
2、贝丝去牛津看Gabriel,Gabriel正好在搞个事情,说你稍等一会会哦,我马上好,贝丝在房间里东张西望,我心想,大概你要看到不该看的了,贝丝看到一本本子,我心想,肯定是日记,Gabriel肯定记录了自己和路易莎这个那个,结果,居然真的是日记,真是语焉不详的写了自己和路易莎。。。哦!我还很好奇那笔流产巨款后来怎么就不提了,有做什么投资么?
3、贝丝和Gabriel后来干柴烈火,自己觉得这事儿应该能保密,结果正好家里来了个记者,Gabriel去接受了一下采访,介绍贝丝是自己的朋友,我心想,然后就败露了吧!果然就此村里都知道了。。。
4、贝丝钱包里放了一张之前儿子的照片,没事就拿出来看看,结果有一天丢了,贝丝就在找,弗兰克也帮她找,我心想,多半被里奥拿走了吧,果然,Gabriel就带着里奥拿着照片登门道歉来了。。。
5、除了这些小细节的可预测性之外,看了不到小半本,我就猜到了贝丝死掉的儿子肯定是她和Gabriel的,而且多半死因和弗兰克有关。。。这个儿子的实际身世的揭露算是本书快结尾处的高潮吧,但老早被我猜出来,可见实在是太套路了
6、还有很多非常好笑的可预测小细节,比如说弗兰克说,我就知道你还喜欢他,贝丝说,你说什么?!我内心和书上的弗兰克异口同声:因为我看到了你看他的眼神!比如说路易莎回村看儿子,和贝丝约在小酒馆碰面,路易莎说我前夫(Gabriel)从始至终就没爱过我,贝丝说,啊?!然后,我和书上的路易莎异口同声:所有的事情一开始就错了,你现在还不太晚

除了这些可以预测的细节,让我觉得,哈?!不会这么写吧,这也太俗套了吧,结果真的这么写了,还真就这么俗套之外,还有很多令人迷惑的情节:
1、少年时期,大宅子的每一处都留下了他俩搞的身影,从房间到大厅到野外,本人第一个疑问就产生于,难道!宅子里都没有仆人的么?!
2、吉米持枪闯入Gabriel的宅子,我继续疑问,这大宅子安保也太差了?而且贝丝后来不是又送了里奥一只狗么?
3、少年贝丝和Gabriel天天在大宅子里快活,居然村里没有闲话传出来?贝丝她爸妈还是小学老师类,也根本不管的么?该村的风气很先进啊
4、贝丝有一段过着双重生活,花大把时间在Gabriel宅子里搞,那她不干活的么?农场主妇的生活这么轻松么?我看《万物生灵》里面海伦可是很忙的呢
5、哦!还有一段,写Gabriel在大宅里请她吃完饭,湖边的小桌子,小径两边的蜡烛,贝丝觉得,她从来没有想过更浪漫的场景,我心想,对对对对,这我懂,这布置得本人度蜜月的巴厘岛酒店一模一样啊。。。
6、当然,全书,我最大最大最大的疑问在于,为啥Gabriel和弗兰克都这么死心塌地的爱着女主啊?!她究竟有什么了不起的魅力啊?!女主倒是也不讨厌,但是也没看出什么特别令人心动的品质啊。。。挠头

贝丝第二次怀孕的情节,也实在是俗套到不行啊!!从弗兰克的角度来说,他觉得自己有违当初对贝丝的承诺,没有看好贝丝和Gabriel的孩子,内心有愧,但又无法说出口,贝丝觉得弗兰克当初和她结婚且婚后又对这个孩子确实很好,已经够了,可其实心底既隐隐怪罪弗兰克,又觉得不应该怪罪他。于是弗兰克和贝丝后来虽然看着很好,虽然也还经常搞着,但有一个部分是俩人都回避的。为里奥顶罪,救了Gabriel的另一个孩子+坐牢8年,通过这个环节,弗兰克觉得自己就此赎清了,他和贝丝互不相欠了。最后,贝丝不仅愿意为他怀孕且怀上了,弗兰克把这个女儿起名叫做“Grace”(翻译成中文应该就是给娃取名字叫天恩吧!!),更是充分说明了弗兰克的逻辑就是,他终于得到了第二次机会,而且这一次贝丝是真正属于他的,他是贝丝真正的且最后的选择,他不再是次一等的选择,不是第二好

按理说,弗兰克和斯内普的逻辑差不多,但是由于罗阿姨写得好,所以就很感人,弗兰克这个太直白了,就有点像麦兜里面麦太讲故事,从前有一个小朋友,他不孝,他就摔断腿了!或者从前有个小朋友,他很乖,他就中彩票了!

这本书这么直白,但也不能不说也有几个优点,第一,文字还可以,第二,不算有什么惊天大误会,女主从来都知道自己的想法,我比较喜欢,她不是被推着走的角色,少年时期她还蛮想和Gabriel搞,后来路易莎和她在酒馆碰头的时候,路易莎说,Gabriel一直爱的都是你,贝丝心里活动是,哦豁,开心!居然胜过你了诶!胜过如此美丽闪光的你了诶
后来贝丝和Gabriel旧情复燃被发现,弗兰克问她说,你爱他么?她觉得说谎糊弄是行不通的,就回答他说爱的
以及她确实觉得,她就是爱两个人啊,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爱啊
我觉得这个也蛮好,我喜欢那种搞得清楚自己到底想什么的角色,能够诚实面对自己,我觉得这个角色就不讨厌

但是,我想说,这么直白俗套的故事,我居然还是在读到贝丝告诉在坐牢的弗兰克她怀孕了,弗兰克欣喜若狂的时候,忍不住哭出来,怎么说呢,明知道grace就是犒赏,但好人获得了犒赏,勇于承担后果的人终于被爱人、被自己、被上帝真正原谅,且得到了真正的不掺杂妥协的爱,还是让人很感动的!但我觉得很难说是这本书写得好,而是这就是一种洋葱文学,切的人就是会流泪,但这完全是生理性的

我并不是不能接受婚外恋,书里这些角色也确实都不讨厌,按理说,弗兰克这个人物,挺是我的菜,虽然最后我还哭了,但我依然觉得这本书。。。非常可笑!俗套,直白,脸谱化,刻板印象,这本书里面完全没有那些细致微妙的东西,也缺乏对生活本质的精准捕捉。。。就是一个麦太式的故事
啊,吐槽完了,爽多了。。。(太太太太可怕了,我居然写了这么长!)

the tainted cup

这算是读过的第一本有很多设定的英文奇幻小说,还可以。奇幻小说不像写现实故事的那种小说,理解和想象总有个依傍,所以总体来说理解各种设定对我来说还是挺难的,所以我也不知道理解得到底对不对
我觉得这里面设定有两层,一层是微观层面的,比如人和植物的嫁接,使得一些人具有一些特别的本领,记得牢啦,跑得快啦等等,一层是宏观层面整个帝国,帝国体制什么的,我总觉得作者对帝国的想象不怎么样,可能因为他是美国人吧。。。但我也不能很确定到底是他不行还是我阅读能力不行,还是都不太行于是合在一起就更不行?
总之,里面的男主还挺可爱的,有点像《流人》里面River,但是这款和River都好像总是哪里差口气,离我荡漾的点差口气,说起来他俩也不是太笨,算挺有点聪明的了,也是道德无瑕疵(我对男主的道德要求颇高。但不是一生一世一双人那款道德,是另一种)且算是有原则的路线,而且还经常被揍,多好啊!
可能整体太像软乎乎的金毛大狗狗了?太软乎了……人类啊果然难搞,太硬汉不行,太软乎也不行

啊,说起来音准真是好难啊,反反复复在AGF这个地方回到F的时候不准,而且F还是一个长音,不准就旷日持久的不准,我又没办法在瞬间听出来是高了还是低了,根本没办法通过揉弦修正回去,我要好好搞搞这里,多试几种方法,看能不能搞准它,搞准了肯定很爽
舒曼幻想曲的第三乐章也好难,那几个震音,我甚至都看不清楚是怎么发出来的……
而且舒曼如此变幻莫测,我从觉得很碎,到觉得也是挺连贯的,到又觉得很碎……

普世与民族

看到小红书上有个人说“忽然领悟到了学习英文的终极思路,语言就是旋律,是一种节奏,有点像海浪一样,比如说你学过某种乐器,或者唱歌,就会知道不同风格的曲子不仅要语调不同,更重要的韵律不同”
我觉得。。。此言甚是!所以啊!我乐器学得不好,歌唱的不好,语言也学得很差。。。而我同学,唱歌唱得好,英文讲得好。。。以及颇有一些音乐家各种语言讲得都蛮好。。。

节奏韵律是一个我也不知道怎么说的东西,我不知道如何拆成更明确的定义,或者如何说得更明白,但就是能感觉到。在小红书上看到有个姐姐拉琴,学了六年多,还蛮认真,但是一直觉得哪里不大好,今天听她拉《牧歌》就觉得不错,怎么说呢,《牧歌》这种中国曲子,我们就是很容易理解很容易找到那个节奏韵律,或者是找到气口,而对于很多其他的东西,就是拉“不像”。。。

我就想去看看音乐家们对于这个问题怎么看,去翻了一下《游艺黑白》,关于语言和音乐提到的人很多,比较有意思的是:
法国钢琴家Pascal Rogé说“这样听起来有点自负,但我觉得我在法国音乐上不会“出错”,就像布伦德尔的舒伯特“不会错”一样。法国音乐就像我的母语。人可以学习好多种语言,但无论其他语言说得多好,总会有不能随心所欲之处。像我上次演奏舒伯特第二号钢琴三重奏,演出前可是费尽心力钻研该曲的风格与句法,思考每一乐句的控制与对答。甚至我还把演出录音带回家分析,检讨自己的观点与思考。对我而言,舒伯特就是我必须学习的语言,母语却不是如此。就“母语使用者”的角度,我不认为作曲家只会希望一种固定式样的演奏,不然我们有一位钢琴家的演奏或录音就足够了。”

阿芙蒂耶娃“他(肖邦)的旋律语言可清楚听见作曲家自己的说话语言—那旋律抑扬顿挫的方式以及和声运用手法,皆非常具有斯拉夫性格。这也是为何除了波兰,来自俄罗斯或捷克等斯拉夫语系钢琴家比较容易表现肖邦,因为这和我们所用的语言比较接近。”

那么我觉得可以总结出来的是,作曲家的语言如果是你的母语,那么就非常自然,怎么搞怎么有,但即使都是母语,每个人讲话也都不一样,所以一部作品,也不是只有一种搞法

张昊辰的采访也非常有意思,他说,“面对“外人”演奏他们的音乐,常常因为西方中心主义,又会走到一个屏蔽的角度—不,你还是不对,还是没有懂我们文化的精髓。但问题是,贝多芬到底是普世的,还是只适合德国人的?如果精髓只有德国人或西方人能懂,那怎能说是普世的?我们这一代现在有这样的历史契机,可以证明西方音乐的精髓是文化之间共通的精髓,音乐真的是普世性的艺术。”
这个问题我经常在外国人拉“梁祝”的视频里看到弹幕,一派人说外国人就是不行,不懂我国音乐之精髓,一派人说,你这是脑补,遮住他脸你肯定看不出是外国人在拉,还有一派人说,按这么说,我们拉西方作品岂不是永远拉不好?

就,对啊!贝多芬到底是普世的还是只适合德国人的?我倾向的答案是,他是德国人写的诗,德国人能读出有ABCD四个元素,我们如果学会德语,能读出ABCE四个元素,如果我们看好的翻译,我们能看出ABFG四个元素,总有AB两个元素是共同的,不会丢失的,这就是普世的部分,当然如果是一个奇奇怪怪的翻译,可能能看出的就是XYZW了。。。但是出了AB元素,其他的部分就是个人理解,就,一部好的作品里必然有普世性和民族性,虽然比例如何调配各有不同

焦元溥随后又问,“以演奏贝多芬的奏鸣曲为例,您是以来自中国或亚洲的人去学德文,然后用德文把这个故事说出来?还是说我们看贝多芬的奏鸣曲,是看德国人用德文写了一个故事,而我们现在用中文把德文故事翻译出来?”
张昊辰是认为“音乐可不可以,该不该“被翻译”?只有德国人才能弹好德国作品?或非德国人要跟德国人弹得一样才行?还是说,你能以中国人的角度与文化修养去阐述贝多芬?古典音乐之前没有遇到“翻译”问题,它从来就待在本土的情境里。现在这样的新潮流出现,当然会有保守的一方,觉得应该维护正统。但反过来说,中国人弹贝多芬,可以完全用“中国弹法”,不用了解德国文化吗?当然不行,就像翻译德文必须先懂德文。如果德国人弹贝多芬都是某种样子,那我们应该要先找出其中道理何在。这肯定有深层原因,不可能只是表面一句话。作为演奏者,我认为这是应尽的责任。但在了解之后,演奏者完全有权力拒绝沿用如此方式。就如懂了德文之后,翻译是否一定要待在德文语境呢?未必,我觉得我们可以用中文的语境试着诠释。但就我个人而言,以我作为艺术家的道德准则,我仍会参考原有的语境。”

换到的我例子,就是作为外国人弹贝多芬,弹出ABCE,还是弹出ABFG,还是干脆弹出XYZW。。。

我同意他的想法,连翻译,我都是严格的准确派,我觉得准确是最重要的,我看不起一切翻译得“更美”的翻译。。。以及所谓的有味道的演绎,就是体现在原著民族性上吧?但,如果古典音乐都是民族性的,那么我们“外人”学古典音乐的意义在哪里呢?是在于因为古典音乐里面的那部分普世性的成分已经足够感人了么?我觉得这确实是一方面
但,另一方面的原因,我的理解是,可能也在于某些人就是愿意感受不同的民族性吧,外国人喜欢唐诗宋词,中国人喜欢古典音乐等等。。。而,这古典音乐里蕴含的他人的民族性(或者对我来说的“异质性”)就是为什么我会在疫情之后对古典音乐开始有很大兴趣的一大原因。。。

《游艺黑白》里还看到一个好玩的,焦元溥采访横山幸雄的时候说“以我几次现场聆听钢琴比赛的经验,我发现我颇能辨认出日本参赛者。即使他们也都不同,但多少仍呈现了某种“日本风格”—声音很干净,但缺乏歌唱性的风格。有人认为这是日文的语言特性所致,您的看法呢?”
横山幸雄说“就一般情况而言,的确是有声音弹得很干,表情听起来也平板,和声感不够,没有立体感的现象。我觉得这不见得来自语言,而是环境。和欧美相比,日本城市的居住空间很小,学生都在很狭窄、没有什么声响空间的房间拼命练琴,结果就变成这样。”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论居住环境影响练琴。。。不过可能也不是没有道理,这就是相互促进的吧,住得紧,性格紧,琴弹得也紧。。。
所以,要拉得好,还是要舒展蓬松啊!(再次废话)

float

我(又一次)悟了!舒曼这首幻想曲第一乐章,无论是我老师还是Steven isserlis的大师课片段,都说是飘在空中/float,难怪我一直不懂。。。float就是一种我不懂的东西!存在着,也不枯燥,某些时候还是美的,但是没有力量没有目的,甚至我觉得是一种不太有肉身的东西,是一种非实体,是一种感觉,一种情绪或者说思绪,不过舒曼和巴赫的那种没有肉身又不是同一种东西,巴赫。。。我觉得他连感觉也没有,他就是宇宙之道吧

同样是在空中,我一直觉得勃拉姆斯有一些片段也很是在空中,但是他就不是那种float的感觉,在我看来,它是翱翔,是soar,是那种有很明确的肉身的东西,很实,不仅有肉身,肉身还很硬。。。(啊!听起来好色情)

但是反反复复搞舒曼之后,我觉得舒曼似乎也挺好的!大概我的审美边界再次被扩宽了一丢丢

昨天去南京出差,上午去晚上回,在高铁上看小说,《星河》,一个没有任何中国背景的加拿大人 (Guy Gavriel Kay)写的北宋为背景的架空奇幻小说,本着猎奇的心理看了15%,写得很顺,不难看,很多小地方或者诗词用得还挺好,也觉得作者是个认真人儿,但还是时不时会有一种我是谁,我干嘛要看这个的感觉,可见它还是没有把我吸进作者所描述的那个世界,而读小说/看剧,最重要或者说最妙的就是要把我吸进那个世界!哪怕吸进去之后,最终看完书我有点疑惑,咦,这故事好像也不怎么圆啊,咦,这人细想好像很差劲嘛?!但是起码要先吸进去。。。《星河》目前还没做到,待我继续试试。。。我还下了很多别的书,咩哈哈哈!美妙的清明假期,我就要来了!
说起来,page turner,也不是那么容易的。。。

《金雀花王朝》

最近在读《金雀花王朝》,其实我对这些人一点都不认识,一度会有点恍惚,我为啥会看来着,但是居然也还能看得下去,虽然目前才看到20%,但有个地方印象特别深,就是关于身份
那时候英格兰国王,他同时还是诺曼底公爵,而诺曼底公国是法国的公国,所以这人,他既是英格兰的国王,同时也以诺曼底公爵的身份对法国国王宣誓效忠,但这并不代表英格兰和法国有什么不平等的关系,英格兰和法国依然是国与国的关系
啊,我觉得真是太不可思议了,怎么说呢,在我们的逻辑里,那就是赢者通吃,不要说皇帝了,红楼梦里元妃省亲的时候,贾母要跪拜元妃,并不因为元妃是她孙女,就是元妃跪拜贾母,也并不是看会议主题,比如元妃如果来视察,就是贾母拜她,元妃如果来探望,就是她拜贾母,甚至不是,按元妃身份贾母拜她,按元妃辈分她拜贾母,里外里一算,这俩人都站着得了。。。
所以,我对他们这种中世纪欧洲这种身份关系大感吃惊

以前在中学历史课上学到,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还没有很深刻的理解,现在在看《金雀花王朝》,我就觉得吧,如果长期以来,是被赢者通吃中央集权的制度安排的浸润着,和被这种“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的制度安排浸润着,人们是应该会不大一样哦?

费孝通说中国传统社会是差序格局,西方社会是团体格局。
差序格局是以个人为中心,像水波纹一样向外扩散,形成一个以亲疏远近为标准的社会关系网络。每个人都是自己社会关系网络的中心,社会关系的亲疏远近都是以“己”为中心来衡量的。
何伟在《江城》里也观察到这点,我觉得他非常敏锐,他说“而因为传统的集体思想,所有的事情又变得更复杂了。我在涪陵住的时间越长,就越是对“个人” 这一概念的看法所惊讶——以我的观点,这乃是我在西方所知与在中国所见的最大差别。在涪陵的人们,其自我的意识,看起来大部分是外来的;你是被别人对你的看法所定义的。那总是儒教的目标,定义个人的位置,乃是严格按照她与别人的关系来进行:她是某人的女儿,另一个人的妻子,又另一个人的母亲;而每一个角色都有其特定的责任。这是一个很好的保持社会和谐的方式,然而,一旦和谐与打破了,缺乏自我定义这一点,会使得重建变得困难。在中国,情况经常是,人们没有 一个内在的罗盘,来帮他们挺过这些事件。”

团体格局,就是类似于一捆柴火,按照费孝通的观点来说,就是“常常由若干人组成一个个的团体。团体是有一定界限的,谁是团体里的人,谁是团体外的人,不能模糊,一定分得清楚。在团体里的人是一伙,对于团体的关系是相同的,如果同一团体中有组别或等级的分别,那也是先规定的。”
换句话说,团体外的人,就。。。和你没啥关系。。。毕竟附庸的附庸不是你的附庸,也就是责任和义务是有限度而不是无限延伸的,而不像同心圆再远也是“你”这个中心点推出去的一环,因为是同心圆,皇帝推出去,每个人都是臣民,无非是高级一点的臣民还是低级一点的臣民。。。所以我觉得同心圆就会搞出中央集权,因为皇帝的这个圆很大又很有弹性,把大家都包括进去。。。一捆柴火的模式就没那么容易形成中央集权
当然,作为一个人,一个人可以身处若干团体,比如说你是英格兰国王,那么你就是国王团体的一员,你和法国国王是一样的,比如说你是诺曼底公爵,那你就是公爵团体的一员,你和其他公爵,比如说阿基诺公爵是一样的。。。

所以我认为在本国传统文化里,是没有平等这个概念的,因为人和人的关系亲疏有别,没有一个标准的定义,比如说,没有“仁”这个概念,虽然“仁”肯定是好事情,但是做为某人父亲应该做到的“仁”和作为某人儿子时应该做到的“仁”是不一样的,一切评判或者说处事原则是不可能脱离对象而存在

当然这东西不是绝对的,并不是团体格局里就没有亲疏有别,差序格局里的就没有基本的社会共识,但是,两个社会的这种倾向我觉得还是挺明显的呢,哪怕从中世纪开始就是这样。。。顺便,我还和豆包以及kimi分别讨论了一下,这两个AI都认为团体格局更容易形成中央集权,而差序格局更不容易,那么我又问了,为什么是中国古代形成了中央集权而西方古代没有呢?他们又开始和我说地理环境、文化观点、经济基础等等,我觉得。。。没什么说服力啊。。。我还问了AI,差序格局和团体格局相比,哪个更容易形成赢者通吃的局面,AI们倒是都说是差序格局

我个人来说,我是不太喜欢差序格局的,可能。。。因为我是个女的吧,老不能在差序格局里占个好位置。。。摊手

啊,又要上班了

自清迈回来之后,好像就肠胃炎了,也不知道是胃食管反流或者什么的,或者是过于焦虑,反正就是整个人都不好,而且是各种不同的不好混在一起不好,包括但不限于发烧、上吐下泻,食欲不振,气短。。。总之就是啥也干不了,只能稍微练会儿琴,以及看《摩斯探长前传》,啊,探长真是颇为迷人啊!啊!喜欢!

今天早晨去上班,在陆家嘴下地铁,一股人流里,细看大家都面如菜色,也不知道是不是我推己及人,反正我感觉每个人都很虚的样子啊,大家一边刷手机一边走路,保安带着红围巾,通道里有喜庆的背景音乐,大楼还请来舞龙队,舞龙的小伙子面无表情随便上下晃两下杆子,总之从路人到保安到舞龙的人,所有人,没有一个人有一点点生动的表情

总之,就好像大家之前屏住一股真气上班,放假几天,旧的真气已经散了,新的真气还没绷起来。。。但是,就算重新把真气绷起来,这,紧绷的人生啊,好像也并没有什么吸引力哦?

病病歪歪期间读了一本《基因彩票》,我觉得还挺有意思的,略记几笔
1、每对夫妻理论上可以组合的基因有70亿种,所以,你本人,不仅是独特的,而且很难得产生这样的一个你呢
2、基因对人的影响很大,从外貌到身体健康程度再到你是否更容易学会学校的功课或者你是否有一些“专注、擅于分析”等诸多品质,甚至你的政治倾向也都和基因或多或少有点关系,但是你所在的环境并不一定能让你的该部分基因发挥作用,比如说一个小女孩天生擅长数学,有数学好的基因,但是她生活在古代,也没啥用。。。这部分基因不会对她产生影响
3、与非认知技能相关的SNP跟几种精神疾病的高风险相关,不要把与“在目前的正规教育体制中取得更好成果”相关的遗传变异看作是固有的“好”东西。一个单一的遗传变异可能会使一个人在学校里取得更好成绩的可能性增加一点点,但同一个变异也可能会增加人患精神分裂症或其他严重精神障碍的风险
4、即使群体内部的差异是由遗传差异造成的,群体之间(如种族群体)的差异仍然可能完全是由环境因素造成的。比如说大家都是有钱人家里,小朋友的学历高低可能由小朋友本人的智商决定,但如果有钱人家小朋友普遍比穷人家小朋友学历高,并不能说明穷人家小朋友更笨

5、当生活机遇较少取决于家庭的经济和文化资源水平时,基因会产生更多的影响。好环境中的遗传率高于坏环境中的遗传率。换句话说,消除结构性障碍,一方面会提高人群的平均教育水平,但另一方面会增加跟人与人的遗传差异有关的教育结果的不平等。比如资源丰富的花园,为所有植株提供相同的较为好的环境,植株的平均高度可能更高,但植株在高度上更不平等。那么问题来了,人们因为基因而排序,是否比因为家庭出身/家庭财富而排序就更好点?毕竟无论是家境彩票还是基因彩票都和本人的努力没啥关联。。。
我个人的答案是,当然好得多,毕竟基因彩票它不怎么直接,还是需要点努力的需要点主观能动性的,而且它也只是概率,是更容易成功的概率而非保证
书里有个例子,比如眼镜可以让近视的人(近视基本就是遗传)获得和近视的人差不多的视力水平,所以,我们应该给近视的人配眼镜,除了家境的差异可以弥合,基因的影响也是可以降低的。其实我觉得,这个问题离我们太远了,毕竟,结构性障碍还远远没有消除,我们远远没有成长为我们能长的最好的样子?

但是,到底理想社会是怎样的呢?说到底社会资源是有限的,那么我们应该提供大致的差不多的机会和环境,让好的人变好很多,平均水平提高,为此不惜大家的差距变大,还是把社会资源偏向更差的人,让更差的人变好一点,为此不惜更好的人也没有那么好?
虽然共识是,差的人也应该有基本生存保障,但是在基本保障之外呢?以及多少的保障是基本生产保障呢?书里的提供的思路是从评价体系着手,不同的基因不代表理应获得差距过大的社会财富,也不代表有道德的高下
为什么擅长开飞机就应该比擅长做护理拿高多得多的工资?如果明显有一些能力更值钱,那发展自己的长项就是一句空话,发展了不来钱怎么办?我能理解的是细分评价体系,比如说我们的体系里奖赏数学(这只是个例子)好的人,那么如果评价体系丰富到语文好的,体育好的,美术好的,每一门好的都能和数学好的一样被奖赏,那这个评价体系就挺好了!
但是,我没想好的是的,1)像我这样,一百样普普通通的人怎么办呢?每门课都不差,每门课都中等?还是说这个世界上总有一门课,哪怕是挤痘痘学,我能得前十名,只是我现在还没发现这门课,没有发现这种calling?可是难道就不会有没有calling的人类么?2)个人的努力应该被计价么?取得社会财富我个人觉得最重要的是交换,我手笨做个蛋糕需要10个小时(因为我要做废5个先),你手巧,做个蛋糕只要2个小时,我的蛋糕难道应该比你的更值钱么?3)
算了,我觉得,如果能生活在一个差的人也能有基本生存保障,一个认真上班的弱鸡也能过上大致体面的生活,那就很不错啦,至于在这个基础之上,是更重视个人发展还是更重视公平,就我而言,大可不必在还很饿着的时候考虑如何吃得更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