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分效率高

早晨跑了两个杨浦的派出所摘抄户籍,中午迅速回律所拿卷宗,吃掉一个包里的抹茶松饼喝口水,回2封邮件,然后骑车到徐汇劳动仲裁,等了一刻钟仲裁开门,1点30分钟,拿了第一个号,立好案,骑车到地铁,准备3点到人民广场见客户,然后到早了,客户那边倒也方便,3点半居然就从客户那里出来了,然后拎着大包小裹的卷宗跑到福州路书店晃了一圈,晃到快五点,在王宝和看到有糟鸡,买了半只鸡,回家!顺便感叹自己效率真是高到不行啊~~

书店里翻了一本《中国文学课》,陈思和主编,我挑了一些看过的篇目的讲解翻了一翻,并没有很有意思,有很多都太过于浅了,有篇讲《第一炉香》的,啊,这是张爱玲23岁写出来的诶,23啊!虽然文笔十分红楼腔,也有很做作的地方,但是人物身份和关系的准确和成熟实在是很厉害!真是人情练达即文章,啊!有意思的地方在于说,年轻人初入繁华场,多半是一个描写天真是如何丧失的主题,说花园里的花如何映衬主题,又说姑妈面纱上的绿宝石蜘蛛装饰其实也是隐喻,隐喻这种东西,确实还是很有意思的,被点出来的时候,是会有恍然大悟的感觉
想到之前读《如何阅读一本文学书》,也是对于猜谜解谜的部分特别有兴趣,真的会发现很多新的乐趣,找到作者埋下的小松果
啊!改天准备要去继续读一读这个作者的《如何阅读一本小说》~~

最近真的好累,事情多的扑出来,做也做不完,周末下午读小说读着读着就睡过去,昏昏沉沉睡到6点钟起来,也没有多香甜,脑子里乱七八糟还是松弛不下来,而且也不妨碍晚上11点又继续困。。。说起来上周五,我下午开好庭回办公室,看到老板也在就聊了两句,然后就开始做自己手里的事情,他貌似就开始面无表情的看着手机,过了半个小时,突然和我说,我不行了,做不动了,今天状态很差,然后他就回去了。。。
大家都很辛苦啊,唯有写写blog解压

读的小说是《Lethal White》,虽然吃力也还是能往下看的,目前读到38%但还没有S一个人,真是十分不侦探小说了。记得读完上一本的时候心里就想,要是罗琳改言情路线专注于Strike和Robin互动就好了,啊!这一本就真的是了呢!Strike招了新人,在Robin工作瓶颈中没啥突破的时候,“Barclay’s doing good work, though,” said Strike, as though the thought of it cheered him up.随后的一段把Robin心里小失落+不服气写得非常传神。想起前一阵子,老板想招新人,我和shu说,啊,如果来了新人,我就不是唯一的小猫咪了!哦,所以啊,所以啊partner以下助理以上的人们都这么想的吧~~
Strike脆弱的时候跑到现女友家疗伤(肉体的伤),现女友说了I love you,明明知道应该回什么,但是Strike因为不爱,实在说不出来,And so he had said nothing after her whispered declaration, and then, when she’d asked whether he’d heard her, he’d said, “Yeah, I did.”我觉得这姑娘肯定憋着一口血没吐出来

昨天刷微博,看到央视的微博,一张图带你游世博,专业观众如何游览,普通观众如何游览,然后专业观众的画了一个西装革履的男生卡通头,普通观众画了一个长发披肩的休闲装女生卡通头,你说!这都是为什么啊,呸

夜深忽梦少年事

没有,我没有什么少年事在夜深的时候梦。通常,夜一般深的时候在加班,夜十分深的时候则是看两页罗琳然后睡觉一夜无梦。想起来很久以前读大学的时候,枕头同学写日记,说“夜深了,还在做小抄”,贫瘠的少年时光啊

之所以用这个标题,是在荞麦的微博上看到一则投稿,写的很美
然后翻出琵琶行读了一遍,啊,总觉得喜欢来喜欢去还是青春期喜欢的这些东西,比如说浅显的古诗,比如说京剧和昆曲,比如说老罗,然后下午从奉贤劳动仲裁回来,听了一折侯永奎的《夜奔》,就真的是好听,随随便便在公交车上听听都会被打动,想起来人生里第一次觉得,妈呀,这也太迷人了吧的男人大概就是李少春《野猪林》里的林冲了,这么想来,似乎比较惨的英雄就是有魅力

昨天和小女巫聊天,说到手机响,我真是觉得手机响起来先忍不住一惊,因为一般不是法院就是当事人,都不会是什么快乐的事情,然后补了一句,简直就和黑魔法标记灼烧起来一样,总归是被老伏召唤。。。这么想想,还真的是很对啊,手机已经都快长在手上了,无法抹去的黑魔法标记
不过这么想了之后,平白的给自己加了很多戏,然后居然觉得手机变成了一个演出道具什么的,稍微变可爱了一点
而对于她来说,手机就是塞壬,需要抗拒的充满诱惑的塞壬,啊哈哈哈哈哈~~
下午去法院开会,对面坐的法官之前我开过好几次他的庭,是一个很好看的法官,因为是开会,所以穿着西装,我盯着看了一会,虽然他也还是帅的,但是觉得,哎呀,好像比在法庭上稍微逊色一点了,所以啊,法官的袍子还是很加分的。可能穿了袍子,就自带一种威严以及和神秘感。。。又想到SS,他穿起霍格沃茨的教师袍就是迷人啊,真是夺人心志!同人里面HG对他crush实在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所以类,这种特殊职业的演出服与日常生活的进行通过看起来没啥必要服装什么的进行区隔确实是有道理也是有意义的,穿上法袍/白大褂的瞬间,可能也会激发一点匡扶正义/救死扶伤的冲动吧。

早晨起来在刷牙的时候想,昨晚临睡前看的几页罗琳好像特别懂嘛,虽然不至于产生英文水平提高了的幻觉,但还是在想是不是那几页罗琳写的特别简单,然后我就顿悟了,昨晚后来把罗琳放下了,看了一点同人小黄文。。。啊。。。难怪看的特别懂啊!夜深果然记性容易出问题。。。

怪人

某日,shu做了烤鸡,鸡皮下的脂肪都被烤出来,变得极为香脆,娃吃得很开心,然后和我说,妈妈,我觉得鸡皮真是好吃啊,算是世界上最好吃的东西之一了,不过如果有人不喜欢吃鸡皮觉得它不好吃的话,我也不会觉得这个人是怪人的,因为每个人喜欢的东西不一样。
啊!虽然我也不知道这人为啥吃个烤鸡能吃得那么形而上,但是我还是表扬她说,我觉得你这么想很对,是非常厉害的想法!

某日,听说某个作业很多的学校调查1年级是否有作业,老师对着正在填调查表的家长们说,相信在座的各位家长情商都是很高的,然后家长们纷纷低头开始擦原来实诚填写的调查表,这个故事听得我快笑S了,讲给我同事听,她很懂行的说,果然是一年级家长,等到了二年级家长们就都很上道了!再也不用老师启发点拨了~~

某日,听说了我同学焦虑以及她同事抑郁的事,想起我和同事说,每次手机一响接起来发现是广告,就会由衷的高兴。。。然后她起先一脸不可思议的看着我,然后说,想想也蛮理解你,啊,我大概也已经要神经衰弱了。。。啊!什么时候才能稍微松弛的生活,啊

某日,陪娃看《音乐之声》,多么俗套的故事,但是真是好看啊!真是喜欢上校和玛利亚在晚会外面跳奥地利传统民族舞那一段,啊,默契!其实不论是什么文艺作品,我都特别喜欢所有表现男女主人公默契的桥段。。。又话说,最后大家一起唱《雪绒花》,我就突然觉得吧,音乐啊,那种情感的力量,确实是有人会害怕有人会拿来利用的东西

买了《追寻逝去的时光》的漫画回来看,买的时候主要是秉着补课的想法,就,这么高级大家都说好的书,也应该是看看(哪怕是漫画版)吧?竟然还蛮好看的。喜欢他写小时候的回忆,那么细致,就是一个记性特别好的寂寞的小孩儿,有时候不免觉得太过郑重,会想“啊,哪至于呢”,但读完倒颇在脑子里萦绕了一阵,有些人的感觉啊就是比另一些人丰富吧,随着年岁渐长,很多感觉其实就钝掉了,只有孩子眼里什么事情都是天大的事情,什么都值得细细描摹都有一百种千回百转,而这位作者一把年纪还能有这么敏锐的感觉也真是蛮厉害了。
画也画得好,非常细致,还挺喜欢这种画风的呢!
中间有两部是《斯万的爱情》,倒没有特别喜欢,沙龙什么的实在是太“隔”了,既没共鸣又没兴趣,而且斯万这种万事都靠脑补的爱情,好像离爱情也太远了一点,情感本应是自然而动人的东西,但是百般回味之后,仿佛爱/怨的就是这情感本身了,那种爱上了恋爱/失恋的感觉固然也是一种常有的状态,但实在没什么大意思。

然后已经开始读《Lethal White》了,罗琳构筑人物关系还是很厉害的,非常准,所以,看来看去我还是对人物关系这种东西有兴趣,一个人闷头猛想猛拼命体会自己的感觉,这种东西不那么能够深刻的吸引我。

间谍小说以及间谍

因为沉迷SS,然后想读间谍小说,从一个节点编织开去,最后形成一张奇奇怪怪的爱好之网。
周末读完了《锅匠,裁缝,士兵,间谍》,好看的。有英国人那种嘲叽叽的幽默,说苏联的文化参事,“也许是因为他的工作:’已经有三个文化参事了,两个是特务,另外一个的工作只是到海格特公墓替卡尔?马克思送鲜花。”
也有一些情感,我喜欢史迈利对老婆的情感的寥寥几笔,有一种疏离的在意感,他不是不知道老婆真真假假的出轨,当看到她落寞,他还是觉得“但是他心里明白,比尔狠狠地伤了她的心,千不该万不该,这最不该。”
然后听了一个播客节目,谈间谍小说,也很有意思,这位嘉宾特别喜欢冷战时期的间谍小说,因为二战题材更多的是正义战胜邪恶的爽快,但是冷战时期则有一种含糊和犹疑,间谍们长期和东欧的社会主义思想的人们搞在一起,不免会对自身的价值和信仰产生困惑,然而这种困惑会使间谍工作的基石发生动摇,对面的人他也是一个和自己一样普普通通的人么?做着普普通通的工作,拿着普普通通的工资,想着能普普通通的退休养老?是不是大家只是各侍其主?社会主义的想法有没有可取之处?正邪没有那么分明的时候,作为小说,当然格外好看!
然后我又重新下了一本《柏林谍影》,咩哈哈哈

昨晚上在邮箱里找东西,看到以前10年前写的那些邮件,真是看起来一汪清水一样,那些心思实在是明明白白,透明得什么都藏不住,其实也并没有怀念那时候,只是很客观的觉得,过去了的就是过去了,成长也好生活也好,就是越来越灰色的吧?
早晨和shu说那时候的MSN,多少人的心事在不断变化的签名档里,多少人的故事在签名档里被发现,改签名档的时候多少人想的就是那个特定的读者,还真的蛮有意思的呢。我记得刚认识237的时候,他的签名是“至少我还拥有你化解冰雪的容颜”,我也记得我自己用过的“轻轻说声,漫长路快要走过”,我还记得很久以前偷窥的博客里有一个类别叫做“水晶珠链”,记得很久以前偷窥的另一个博主穿了一双尖头皮鞋,男同事问她,真的能把脚指都伸到尖尖头里去么?记得很久以前偷窥的另另一个博主她妈烧的茄子异常难吃。。。啊,真是莫名其妙会记得很多莫名其妙的事情啊!
打开一个文档,是googlereader订阅关掉的时候导出来的订阅的博客们,简直把自己吓一跳,当初订过那么那么多博客,有一个类别叫做热闹的地方,订阅了一些那时候我颇为喜欢也颇为热门的博客,比如最好金龟换酒和东东枪等等,但是还有专门有一个归类就叫偷窥,极为庞杂,从默默喜欢的博主到前男友的前女友,各种各样的博客少说也有四五十个。。。
好怀念这些博主,这些博客里90%都已经再也打不开,我觉得吧,我真的觉得吧,当初真应该看到有意思的就贴在txt上留存的,博主可不可惜我不知道,反正小读者我还是觉得挺可惜的。。。
说起来热爱偷窥人家的博客和喜欢间谍是一脉相承的吧?

想得开

前两天在B站搜索“念故乡”,看到有个洞箫版,想想这个东西原本是英国管,大概洞箫也蛮合适,点开来听了之后觉得吹得不太行,又看到侧面有这位弹的古琴《洞庭秋思》,点开来听&看,觉得右手太没力,弹的太软了,音这么软的出来,左手吟猱再怎么好都没用,完全就是无根之木。然后吧,我又在想,《洞庭秋思》我还会不会弹啊?想想好久没弹过琴,又想想去年沉迷水彩画,好容易有一丢丢进步,现在估计全退回去了,因为今年以来沉迷学英语读同人,弹琴和水彩都丢在一边,说起来弹琴根本就是西西弗推石头,永远没长进。
为了有长进,是不是应该坚持去练习呢?可是时间就这么多,要上班要干活,根本不可能把这些事情兼顾起来。我就很想得开的想,弹琴也好,水彩也好,本身就是为了快乐,弹的时候画的时候开心到了就好了,根本谈不上坚持,就好像看美剧,不看了就不看了,总不见得还有人会遗憾自己没有坚持看下去咯?
虽然我也知道,之所以会这么想要有一些长进,是内心里觉得,如果弹到某一个程度,应该会有不一样的开心,就好像山顶的风景就是和半山腰不一样,但是想的开一点,不要执着,进一寸有一寸的欢喜,实在没有进,那就。。。算了吧!不要搞业余爱好还要搞出KPI~~~~
啊!我现在可真是擅于接纳自己啊我,欣慰的摸摸自己的小脑袋

最近想读的东西很多,《锅匠,裁缝,士兵,间谍》读了一个开头,很好看的样子,间谍们不仅要搞外勤,还要搞办公室政治,毕竟也是公务员啊他们!看到一个苏联商务代表团有个家伙夜夜流连酒吧,英国间谍想着要不要去招募一下,然后暗中一观察,发现这家伙在酒吧坐的位置看似不经意,但都是英国间谍如果自己选座位一定会选的位置,额。。。同行咯?!
因为中文版估计是没戏了,下了一本罗琳的《Lethal White》,可是英文版巨长无比,很可能我严重高估了自己
一篇叫做《Life, Interrupted》的同人开了个头,文笔成熟而稳,似乎不错~~
说起来,今天还读了一个短篇《The Pawn》,写在混血王子刚刚出版的时候,上下两篇,一篇讲的是SS发现老伏认为预言里的孩子是Lily的儿子,非常无助+恐惧+不知所措+别扭的去求AD保护Lily(而且还已经求过老伏),一篇讲的是Lily死后,AD去找SS,让他一起保护波特。比《死亡圣器》里的情节更温和一些,说起来原著里在山顶上大风里,SS跪倒在AD脚下这种情节倒还蛮同人的类!这篇文看的非常令人吃惊,作者居然能在那么早就写出《死亡圣器》里的经典情节,而且竟然有一种感动,往小里说,是觉得SS这个人物有自己的逻辑,虽然罗琳创造出来了,但是这个逻辑是可以往下走可以预测的,而不是全靠作者拍脑袋,往大里说,会觉得仿佛真的有一个魔法世界呢!

乡土气息

最近很忙,去了两次浙江某地,充分的再一次的很肯定的见识了该地官员的。。。不讲道理和赤果果的威胁恐吓,要记一笔!

上周五开了一天庭,开得非常顺,迅速的抓到对方陈述的漏洞,迅速补上一刀,默默的对自己的反应速度很满意。怎么说呢,在这种状态下开庭,整个人就会生理性的很兴奋,也许这种状态就和运动员比赛的时候肾上腺素飙升差不多?
后来和老板聊天,老板说我最近气势比以前强硬不少,咩哈哈哈,暗自开心一下下,但愿真的有变强硬呢!

因为周日老清老早去浙江某地,所以五点多起床六点出门,在高架上看到粉红色的天空,看着太阳渐渐在高楼间升起来,有一种,啊,我还真是很忙啊的充实感~~~

杨小恒考级又没考出来,据说出来的时候哭了一下下,我问shu说,是积极主动哭的还是被你批评了才哭的?他说算是积极主动哭的,我说然后呢?然后痛下决心好好下棋?他说并没有,然后回来下楼玩,玩到不想回家。。。好的吧
说起来,我觉得女孩子去围棋蛮好的,或者说不一定是围棋,而是家长应该带着去学一些竞技类的项目,就是要争抢,赢的难看也是赢,而观赏性的活动就。。。以后自己真的有兴趣再去自己学吧~~~

路上在听彭广林的古典音乐奇幻之旅,讲到舒伯特,那叫一个困啊,排山倒海袭来。后来想想,为什么一定要按顺序一课一课听呢,不要这么为难自己嘛,就跑去听东欧的部分了,啊,讲到斯美塔那,《我的一生》一出来,就觉得咦,好像醒了。然后听到彭广林讲,这个乐章是多么充满了乡土的味道,我就。。。恍然大悟,搞了半天我果然是土人啊!
然后讲到伏尔塔瓦河,吸收了民间音乐什么的,讲完斯美塔那,讲德沃夏克,《自新世界》的第二乐章出来,我又被镇住了,真是好听啊,那么愁,彭广林说,带有原住民音乐和黑人灵歌之类的元素。
想起之前听老柴《如歌的行板》简直过耳难忘,查下来也说是采用了俄罗斯民歌的曲调。
综上所述,我还是真喜欢各地的乡土气息啊我
早晨起来和shu说,满脑子都回荡着《如歌的行板》,shu说,民族风是这样的呀,来来来快点回想一下《最炫民族风》,马上换个魔音,还绕耳三日不绝,这人真是大坏蛋。

忙啊忙

自从过完摊在家的国庆之后,真的是忙到不行,时时刻刻都觉得有一大堆事情没有做,而我在读完《Matilda》之后,自不量力的下了罗琳的《Lethal White》,显然还躺在kindle里,一点没看呢。
国庆假期的最后一天,看了一篇同人的开头,非常好笑,战争处于胶着状态,两边都无甚激情,连食死徒都开始厌战了,SS摸鱼的做着间谍工作不想上班,HG在学校出不去想到学生难搞就头大不想上班。。。啊!真是契合我不想上班的心情啊!

杨小恒最近会了很多成语,说到度日如年,我造句说,比如上班就是度日如年,我问她上学呢?她笑嘻嘻的说,我上学啊,是争分夺秒!想了想又说,吃午饭的时候尤其争分夺秒。。。
好的吧
我问shu,你说她真的那么爱上学还是主要是爱看妈妈抓狂?他说一半一半吧。。。
这位小朋友,从国庆假期开始的第二天每天就和我说一遍,假期又少一天,已经进入尾声了哦。。。

放假前最好笑的事情是和老板以及另一个同事三个人聊天,我说我前几天去和客户吃饭,客户大谈国际形势,我就埋头吃椒盐排条。。。又哀叹了一下,社交性吃饭好难哦,她说,你年轻,过两年到我这个岁数说不定就好点,我还没开口,老板抬头看着我说,一脸认真,说,我劝你一句话,放弃吧,我都这个岁数了也不行啊。老板又说他自己因为每次都靠吃东西掩饰尴尬,结果每次饭局最后都很撑。
啊,人家社交小能手,因为忙着说话社交,应该是每次饭局都吃不饱吧
然后说起瓜子,可以占上手和嘴巴,有个地方聚焦眼神还不撑,我接口说,橘子也是个好东西,这时候我心里想的是,可以慢悠悠的剥开,慢悠悠的把筋筋络络清干净,慢悠悠的一片一片吃,可以吃很久!结果话还没说出口,老板道,橘子你可以,我不行的,慢慢的剥筋络也太小姑娘了。。我就快笑得不行了。。。老板啊,你也考虑过橘子咯?!

国庆在家看掉了《网:阿加西自传》,好好看啊。男人们啊,真的都很怕秃顶诶!说起来,几乎就是心智尚不成熟一个孩子,靠着一场一场的球赛,就功成名就,那种心境或者迷失还蛮难以想象的。看到他说“我已经将父亲——他的焦躁、他的完美主义、他的愤怒——内化于心。我再也不需要父亲折磨我了。从那天以后,我开始了自我折磨的征程。”真是印象好深。
还看掉了《Matilda》,看的很认真,一个字一个字查单词的看法,希望可以提高一下英文水平,看完之后去wiki查Doald Dahl,然后又七七八八看了点有的没的,啊,我居然也是可以稍微看英文wiki的人了,感觉可真好啊!

精读英文

在知乎上看到一个帖子,我觉得说得对,能看懂情节和完全看懂无压力之间是一道巨大巨大巨大的鸿沟。脑子里能够形成出准确细致的画面,并不是靠上下文猜,如果靠上下文猜,脑子里永远是一个带有马赛克的画面。
然后我就想,如果真的要读懂,光靠大量的泛读应该是不够的,所以我就想,应该要精读几本书,每一句都真正读懂,挑了杨小恒的《Matilda》。作者是Roald Dahl,虽然是童书,每页也差不多有2-10个不认识的单词,尽量查英英词典。目前读了三分之一,还没有太多感觉,但是晚上翻翻字典读读书也蛮开心的,不求快,也不求什么突飞猛进。
还买了本《flipped》,因为写帖子的人觉得这本书很不错,而这本书也算是读完的第一本英文小说,当初读的时候磕磕绊绊,我觉得也就能懂个60%最多了,准备再泛读一边然后精读。
读完这本,说不定再去精读纸质版的哈利波特。
就这么读啊读啊,学习啊学习啊,说不定过个五年八年,英文也会变好的吧?然后我就是一个英文还够用的40岁中年阿姨了!
虽然我昨天试了一下deepl,居然它连翻译的小说都甚是可读,吃惊之余不免想,为什么还要吭哧吭哧学英语呢,但是自己会的感觉还是不一样的吧?

终于啊,终于要国庆假期了!我今天晚上要把所有的事情都做掉,然后过一个吃吃喝喝看小说的国庆,锵!

索芙特

最近事情很多,很杂,而且工作上似乎没有什么值得一说的事情,平平淡淡打官司,平平淡淡的改合同,平平淡淡的接电话打电话,说起来经常在快下班时候收到顾问单位发过来审的合同,shu笑说,因为顾问单位的法务也拖延啊,不到下班前根本不想处理。。。好吧,有道理!

有一天下班,刚刚下过雨,共享单车上都是水,拿出餐巾纸擦坐垫,餐巾纸上有一种很熟悉的味道,仿佛是20年前的索芙特木瓜美白香皂,然后我就回忆起那时候紫薇格格充满胶原蛋白的脸。气味真是一种神奇的东西,无法描述但是那么清晰,仿佛能够穿越时空。
后来搜了一下,索芙特这家公司居然还存在着,以及居然还在卖着木瓜系列。。。
上周在家读完了《Born a Crime》,能读懂九成以上吧,也许英文水平真是有所提升,很高兴。其实我对崔娃是完全不了解的,也没有看过他的节目,因为在微博上偷偷关注的一个姐姐推荐,才找了这本书来看,确实还挺好看的。某天半夜三更读到他重新找到他生父那一段,那么复杂的情感,夹杂了如释重负、时不我待、不知所措。还有很多故事让我印象深刻,那只奇奇怪怪的小狗,初次喜欢一个小姑娘,在学校里做生意,面对他暴力的继父时候的巨大恐惧等等。抛开内容本身,这本书对我来说,很惊喜的一点是,读懂了不说,而且还能记得具体的一些细节,不再是一个模模糊糊的影子。

在魔药群和小姑娘讨论《Beyond 84 Charing Cross Road》这篇,开始HG和SS写信的时候,HG并不知道simon就是SS,但是读者知道啊,会注意到信里傲娇之下的苦涩,寥寥几笔,掩藏在嘲讽之下,非常有意思。比如说到朋友,他说“I have had acquaintances, colleagues, superiors, enemies and even business associates. Until now, I don’t believe I’ve ever had a friend of any age in the last twenty or so years. I did have one once. A childhood friend who died before her time.”
说不定会捡起来再读一次~~
说起来和魔药群的小姑娘们聊天好开心啊,因为兴趣爱好认识的可爱的网友这种事情就是令人十分快乐!难怪我喜欢这篇《Beyond 84 Charing Cross Road》。忽然想起很多年前在苏州的酒店里读完《根西岛文学与土豆皮馅饼俱乐部》,酒店的沙发和窗外的金鸡湖历历在目,啊,好久没出过门了呢

这周读完了另一篇同人,十多万字,很长,有的地方也还蛮有意思,但是后面笔力就不行了,最后20%我就草草翻过,连伏地魔是怎么死的都没认真看了,很多同人都是这样,这俩人的关系一旦建立之后,就迅速不太行了,而且有的时候我觉得吧,有的文似乎能看得出来作者年纪小,写的是想象中的大人,这种时候就不会特别喜欢了,还是喜欢看成熟的作者,啊!

准备去读何伟的埃及了,希望可以读懂!还准备去读《To Kill a Mocking Bird》,以及试着听听看AR读的《还乡》!
前阵子还读了一点点阿加西的《网》,我这种连网球比赛都几乎没看过的人,都觉得似乎非常好看,然后就赶紧高高兴兴的收起来,准备等国庆买好奶茶,舒舒服服窝在家里过一个幸福的假期!地铁上就刷刷同人,读读《梅兰芳舞台生活四十年》就好了~~~

危险关系

想要读这本书当然是因为AR,据说他当年的舞台剧十分迷人,演了无数多场,在B站上看了一点片段,虽然还挺有意思,但我不是很爱他留胡子的扮相~~
然后查了一下原著,似乎是一本非常有名的书信体小说,影响力巨大,故事梗概豆瓣说是这样“描述巴黎社交圈红人梅尔特伊侯爵夫人和瓦尔蒙子爵,这两位情场老手都发誓不再受爱情束缚,只愿游戏人间。美丽迷人又工于心计的梅尔特伊夫人,让瓦尔蒙去引诱自己前任情人杰科的未婚妻赛西尔以报复杰科的负心,而瓦尔蒙却正准备对善良忠贞的都尔薇夫人发起进攻。”
下了一本电子书,翻了一翻,似乎蛮好玩的,作为一个日日忙于工作的小青年,看到这俩人不事生产全职专心搞异性,简直有一种微妙的喜感,魔药群的小姑娘说是“感觉他们把这事当作正儿八经的庄重的任务”,实在太对了。梅尔特伊和瓦尔蒙,因为这俩各自身怀绝技,这种绝技又没有观众,只能互相切磋并不断精进,而且这俩互相之间还有一点情愫,说不定会继续看下去~
不过看着这些人费这么大心思就搞个异性,好像多少也会觉得有这点心力干点啥不好啊!

最近还在读《Born a Crime》,读了10%不到,不知道是不是有原版哈利波特和十几万字的英文同人打底,居然觉得挺好懂的还。
前几天说起彼得潘,我一直觉得彼得潘有一种残忍,想去搜搜看彼得潘的评论,中文网站翻来翻去没什么东西,就去看英文wiki,觉得,真的是不一样啊,真的是好看啊,然后想起15年前273小朋友和我说的话,想要学英文不如看wiki啊,超好看的,点点点一天就过去了。。。现在在搞一个伟大的工程,拜托shu把整个英文wiki下载下来,变成脱机离线版!

前两天翻了一遍《顿悟的时刻》,原本对于新概念作家本来是一点点都没兴趣的,不过这本写的还蛮好看的,第一辑尤其好看!值得记一笔的是关于“命名”,从银角大王说到“可以得出一种解释,那就是魔鬼最恐惧的是他们的名字被叫出来。因为他们作为超越现实的某种存在,最大的威力来自他们诞生于人类混沌的意识和对未知的恐惧。”当然会想到you know who,那个从名字到肉体都模模糊糊的但令人恐惧的人啊!
不过我也是搞不懂,他当初嫌弃自己的名字汤姆里德尔太普通,才取了这么炫酷的名字伏地魔,然而还不许人叫,那炫酷的名字意义在哪里嘛?!
另一个地方是关于“冲突”,“只有对手强大,才能凸现主人公的强大。爱波这个人物的强大,也使弗兰克的反抗更有力量。”“(《斯通纳》)整部小说,我们都在斯通纳的内部,它激烈而动人,但同时它也是狭隘的。它的狭隘来自单一的价值判断,也来自作者对于主人公的过度保护。”这里我很同意,当初读《斯通纳》时候就觉得有点他老婆这个角色立不住,感觉非常单薄,其实这种单薄也会削弱斯通纳本身的丰富性,还是蛮有意思的

还有啊,人文社的译者把Spinner’s End,翻译成蜘蛛巷尾,也真的是很有意思的一件事~~~